张正平 黄帆帆 卢欢
近年来,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势头良好。首先,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初步形成。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政府积极推动数字设施建设、传统金融机构大规模应用数字技术提供金融服务、新兴金融科技企业提供高水平数字技术服务三方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其次,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根据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测算,2018年省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中位值是2011年的8.9倍,指数值平均每年增长36.4%;与此同时,在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最后,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绩效突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截至2019年6月,我国人均拥有7.6个银行账户、持有5.7张银行卡,每10万人拥有ATM机79台、POS机2356台;全国使用电子支付的成年人比例达82.39%;2019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离柜率总体超过85%。
然而,突如其来的疫情,不仅造成了我国经济运行的暂时停摆,也给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与此同时,为应对疫情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国上下开展了积极的“抗疫”行动,又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疫情对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冲击
数字金融业务竞争加剧
突如其来的疫情,加快了金融机构转型升级的步伐。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疫情期间银行机构线上业务的服务替代率平均水平高达96%。不难看出,一场升级版的银行业数字化转型浪潮已然到来。一些银行凭借着自身线上业务的长期积累和组织机制优势,可以较高效地实现疫情期间的数字化转型。例如,网商银行依托庞大的数据资源不断优化“310”贷款模式,疫情期间联合同业机构发起“无接触贷款”助微计划,累计向14.6万户湖北小店、全国医药类小微商家发放贷款46.8亿元;光大银行深化“云缴费”服务,将各地分散的缴费业务集中接入云平台,2020年1月24日至3月末,完成湖北省线上缴费230多万笔,服务用户124.3万户。
对中小银行而言,面对突发的、持续数月的疫情冲击,即使有国家利好的政策支持,仍感捉襟见肘、招架乏力。疫情影响下,中小银行不仅受到来自资产端、负债端和权益端的直接冲击,还面临利润下降、道德风险和高杠杆风险等问题。对保险公司而言,受疫情影响,短期内保险公司业务面临一定压力,航意险、交通意外险等消费险因出行或旅游计划的大幅减少而下降,行业前十的财险公司中有九家机构的业务规模出现了大幅萎缩。与此同时,阿里、腾讯等金融科技公司则凭借其在网络、数据方面的优势,在疫情期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了优惠、便捷的信贷支持,还提供了许多数字生活服务。
小微企业风控难度加大
本次疫情中,小微企业是受影响较大的群体之一。北京大学数字金融中心研究员王靖一等(2020)的研究显示,在重点疫区湖北省,线下微型商户中的活跃商户量和营业额,较推算出的如果没有疫情发生的“反事实结果”,分别下降59.3%和69.7%;而在全国其他地区,活跃商户量和营业额则分别下降约40%和50%。从短期来看,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尤其是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行业的收入锐减,导致企业入不敷出、流动性不足。尽管目前疫情得到了初步遏制,全国各地都在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但对于那些实力薄弱的小微企业来说,不仅复工复产举步维艰,一些企业甚至走到了生死边缘,多半无力偿还到期的贷款。从长期来看,疫情引发的经济下滑将进一步恶化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在经济系统中,小微企业抵御经济波动的能力往往是最弱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2020)的一项调查发现,疫情发生后的3个月是大部分企业的“生死线”,65%的企业主表示自有资金只能维持不超过3个月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58%的企业主表示所有能借到的资金也仅够维持不超过3个月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事实上,部分小微企业面临的经营难题实质上并非疫情导致的,而是经济周期的问题,或是订单、市场、财税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对这部分小微企业而言,即使获得信贷支持,也只是暂时缓解资金流动性,延续其退出市场的时间,需要出台解决小微企业长期困难的政策措施。而且,疫情期间企业经营情况变化更加难以捕捉,外部政策调整也趋于频繁,这进一步增加了风险控制的难度。总之,对金融机构而言,疫情期间乃至疫情结束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貸服务都会承担比以往更大的风险,风控问题更加突出。
农户金融需求降低
疫情期间,各地采取的防控措施给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汪小亚和杨庆祥(2020)调查发现,由于农产品有存活率和保鲜度的特别要求,物流受阻对农户影响要大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90%以上的客户表示物流受限对农业生产和销售有影响,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影响相对较重。农产品滞销的同时,农户的金融需求急剧下降。
首先,疫情导致的物流受阻致使农产品滞销严重,尤其是畜禽产业受损失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农户往往要面对沉重的经营损失,无力继续申请贷款进行生产经营或扩张生产规模,导致短期内农户的信贷需求减少。其次,对大规模种植、养殖的农户而言,由于种子、化肥及饲料的采购所需资金规模较大,疫情引发的交通阻塞致使种子等物质的采购难度加大甚至错过采购时机,使得这部分资金需求有所降低。再次,疫情期间农户外出活动的次数、时间大幅减少,各类农业经营活动受到较大的影响,因经营所产生的金融需求也随之下降。最后,数字鸿沟的存在阻碍了农户的金融需求。疫情期间,很多金融服务被迫在短期内迅速转变为线上服务,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形式提供,但农户因为存在更大的数字鸿沟,金融素养水平普遍较低,对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短期内难以理解和接受,从而降低了其金融需求。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受阻
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必须有相应的数字基础设施作为基础和保障。所谓“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指与数据相关的基础软硬件建设,包括网络、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基础软件等方面,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则是其背后的核心技术。金融机构也纷纷加大了金融科技投入力度,突发的新冠疫情,对于我国加速发展的数字基础设施而言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其影响主要表现在相关设备器件生产商的生产延期以及相关设施建设的施工进度延缓等方面。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大部分企业复工复产大幅延后,造成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设备供货也因此推迟。另一方面,道路交通的阻隔以及社区的封闭式管理,导致全国范围内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都出现了延缓。值得注意的是,疫情期间金融基础设施(包括各种支付清算系统以及基础征信系统等)的数字化建设进程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由于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也产生了一些阻碍。
进一步推进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对策
强化政府的支持和引导
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必须强化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功能。首先,要更加积极地运用货币政策。既要积极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也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其次,要更加灵活地运用财政政策。既要为复工复产发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职能,也要立足公共财政职能,完善、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普惠金融相关业务或机构给予更有力度的支持。再次,要大力健全金融监管机制。既要推进监管科技能力建设,探索构建穿透式监管、监管沙盒等新型监管模式,也要协同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和监管科技创新,建立适应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监管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最后,要继续加强地方配套支持。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土地租金、提供税收减免或给予补贴、奖励等方式,激励和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大数字技术研发的力度,激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数字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瞄准小微企业、三农等弱势群体发力,推动数字普惠金融更快的发展。
推动参与主体的竞合发展
疫情影响下推动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要求各类数字普惠金融参与主体都必须树立更加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既要相互竞争,更要适度合作,共同打造良性的发展生态。一是要建立市场规则为良性竞争创造条件。一方面,要尽快确立各类数字技术的行业标准,为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尽快明确数字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监管规则,为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创新数字金融产品提供指引。二是要积极探索开放银行模式,利用开放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技术,实现与第三方机构间的数据共享,使金融服务融入各类生产、生活场景,充分利用疫情带来的商机。三是要支大力持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金融科技企业加强合作,采取产品采购、技术输出、业务培训、交叉持股等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AI、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共同推进面向三农和小微客户的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提升金融机构的数字服务能力
疫情冲击之下,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要求金融机构应大力提升其数字服务能力。一是要加快机构的数字化转型进程。不仅要在发展战略上明确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和步骤,还要在资金投入、人才聘任、岗位设置、组织架构等层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战略的落实。二是要加强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制度建设。围绕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机构的数字化服务能力,离不开扎实有效的制度支撑,既要制定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战略、工作规划,也要出台相关的选人用人标准和薪酬政策,还要建立数字化转型的协同机制、营销方案。三是要因地制宜推进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机构既可以通过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采购等方式直接引入数字产品,也可以通过参观考察、学习培训、自主研发等方式间接发展数字金融产品与服务。四是要注重运用数字技术提高风控水平。不仅要利用大数据、AI等数字技术构建符合机构特色的智能风控模型,优化信贷风险决策;还要建设线上线下相互结合的贷款质量监测平台,加强贷后风险管控。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要加快数字基础设施核心技术攻关。一是由工信部牵头,有效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的研究力量,组建分工明确、任务清晰、保障有力的科研团队;二是要聚焦数字化转型的重大需求,加大5G增强技术、6G技术研发支持力度,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的精准对接。其次,要进一步夯实互联网的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全民的互联网普及率,稳步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部署和5G网络建设,尤其是在金融行业的规模部署和应用步伐,助推各类支付清算系統功能的完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再次,要进一步培育、丰富各类应用场景。要坚持应用导向、需求导向,持续丰富“数字基建”的应用场景,推动数字基建与制造、能源、交通、农业等实体经济领域融合发展,为数字金融的创新创造更多的应用空间。最后,要注意区域协调发展。要重点加强中西部、农村及偏远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区域间的数字鸿沟,补齐数字金融发展的基础设施短板,减少弱势群体获得金融服务的现实障碍。
(项目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形成机制及其风险治理研究”〔71873011〕、“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CIT$TCD20180311〕)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其中张正平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