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大幅度增加投入,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变农业生产条件落后的局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推动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果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的战略部署,这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部署的接续递进。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是新时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理论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不仅系统集成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而且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勾勒出更加清晰的顶层设计。我们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的战略部署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逻辑一脉相承、理论逻辑相互支撑、实践逻辑环环相扣的内在关系,按照目标指向一以贯之、重大部署接续递进的要求,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统筹谋划和扎实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刘昆同志率党组同志和各单位党组织书记重温入党誓词。
对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等改革举措。我们要准确把握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聚焦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突出重点难点,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序推出新的财税体制改革举措,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在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
对抓好现代财政制度落实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我们要深刻理解制度生命力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坚持出台方案、健全机制、推进落实一起抓,在研究制定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的同时,狠抓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实现改革举措有机衔接、融会贯通,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合理把握不同改革的特点性质,因地制宜、有的放矢抓改革落实,不搞上下“一般粗”,不搞“一刀切”。同时,聚焦制度是否有效运转深入开展改革调研和实效评估,推动改革举措实现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把我国财政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注重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基本确立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在要求,基本要素完备、“四梁八柱”成型、功能定位明确的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主要包括:
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基本确立。逐步建立健全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等各环节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制度化。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协调、有机衔接。推进预算审核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以税收为主体、以非税收入为重要内容,具有稳定筹资能力和较强调节经济功能的财政收入制度。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增值税制度对货物和服务全覆盖,深化增值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优化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收环节。全面实行礦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率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并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开征环境保护税。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财政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基本确立体现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改革方向的财政体制框架。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将转移支付整合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服务党和政府全面有效履职、支持各领域改革发展的财政支出制度,基本确立涵盖各类国有资产资源、与预算管理相衔接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系统完备、法治健全、权责清晰、公平普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
以理顺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为主要内容,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推进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抓紧落实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建立健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型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以优化税收功能为着力点,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科学确定宏观税负总体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强化税收调节功能,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深化增值税改革。逐步研究调整部分消费税品目的征收环节。适时全面推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适时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快健全地方税体系。积极推进税收立法工作。
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深化财政支出制度改革。完善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财政支出制度。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坚持绩效导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出优先方向,做到有保有压。
以加强基础基层工作为重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約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预算标准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全面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以服务国家战略为主线,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管理相衔接的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财政部依法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制度体系。适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加快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等。
以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底线,深化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债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国债市场高质量发展和对外开放。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建设,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有效防控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强化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作者系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