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 鹰
阮玲玉出生于上海,原名阮凤根、阮玉英。父母都非常疼爱她,但天有不测风云,在她6 岁那年,父亲病逝了。母亲为了生计,带着阮玉英去了上海大户人家张家做佣人,寄人篱下的日子使她变得敏感又内向。
阮母虽然出生在封建社会,但是深知知识的重要性。经过一番努力和请求,她终于为阮玉英争取到就读上海著名的崇德女校的机会。
张家四少爷张达民比阮玉英大3 岁。阮玉英15 岁那年,已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俏美人,激起了张家少爷的爱慕之心。那时的张达民在一所三流大学里混过几年,身上还有几分儒雅气质,他先是有意无意地围绕在阮玉英身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又在私下里隔三差五地塞点钱给她。
富家公子与女佣之女的“爱情”注定是不会被世俗所接受的。很快,两人的恋情被张家太太知晓,自己的儿子竟然和“下人”有纠缠,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她毫不留情地将阮玉英母女逐出张家。这件事在阮玉英心里划下一道重重的伤痕。即便后来大红大紫,成为“国民美女”,她依旧无法摆脱深深的自卑感。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张达民却瞒着家人,为走投无路的阮玉英母女安排好落脚之地。年仅16 岁的阮玉英主动退学,与张达民过起同居生活,阮玉英这样做的原因既有少女的盲目,也有对生活的恐惧和无奈。
随着时间流逝,张达民本性中的自私贪婪一面逐渐暴露出来。他本是一个只会花天酒地的纨绔少爷,哪守得住如此平淡的生活?很快就恢复了本性,开始了以往的奢侈生活。
那时,阮玉英天真地以为,两人的爱情会天长地久,她最大的愿望是与心爱的人组成家庭,但张达民一再敷衍。有一天,张达民突然主动提出结婚要求。
因为这时张达民的父亲突然去世,按照张家规矩,未婚子女财产分得很少,只有结了婚才能多分财产。出于这种目的,张达民居然拉着阮玉英在父亲的灵堂上举行了婚礼——在他心里,阮玉英只是一个工具。
一场荒唐的婚礼过后,张达民便经常出入声色场所,沉溺于赌博。没多久,那点继承来的家底就被他挥霍一空。
张达民的哥哥张慧冲非常同情阮玉英,答应帮她找份合适的工作。经张慧冲介绍,阮玉英进入明星影片公司,参加电影《挂名夫妻》女主角招聘考试,导演卜万苍一眼就相中了楚楚动人的阮玉英:“你们看,她像有永远抒发不尽的悲伤,惹人怜爱,一定是个有希望的悲剧演员。”谁知竟一语成谶。
明星影片公司的编剧郑正秋觉得阮玉英这个名字太俗了,不响亮,于是便给她取了一个艺名,叫阮玲玉,意为玲珑美玉。
后来,阮玲玉又出演了《北京杨贵妃》《洛阳桥》《白云塔》等,开始在电影界小有名气。17 岁那年,她成为可口可乐第一个中国代言人。不到两年,阮玲玉就大红大紫。
故事发展到这里,俨然一部女性逆袭剧。但剧情,却并未按套路走。
此后,不务正业的张达民频繁向阮玲玉伸手要钱。而阮玲玉,其实知道张达民要钱的目的是赌博,多次争吵后,阮玲玉向张达民提出分手。张达民扬言,只要阮玲玉敢分手,他就把她是保姆女儿的事抖出来。
这时候阮玲玉本应该早点醒悟,迅速理智地抽身而退,因为爱情不是救赎,渣男无需拯救。然而性格软弱的阮玲玉无力反抗,只能默默地忍受昔日爱人这个狰狞的样子。张达民频繁地纠缠、骚扰,折磨着阮玲玉,她只有把精力全都放在了表演上。
1929 年,阮玲玉一鼓作气拍了6 部电影,创造了中国影坛的又一个神话。这一年,也因此被称为“阮玲玉年”。
阮玲玉虽然在镜头前自信满满,但藏着一颗自卑而敏感的心。从小,母亲就再三告诫她,千万不要说自己是保姆的孩子,尤其不要让人知道和东家少爷相好。这样的观念早早植根于她脑海,并不断强化,成为她一生都挥之不去的痛。
在阮玲玉万念俱灰时,一个名叫唐季珊的男人又闯入了她的生活。
唐季珊是东南亚著名富商,靠做茶叶生意发家,更是阮玲玉后来转会的电影公司——联华影业公司的大股东。那时阮玲玉随联华公司到香港避难,初到香港人生地不熟,唐季珊一有空就会陪伴她,还经常送她一些小礼物。
随着接触增多,两人逐渐碰撞出爱情火花。在唐季珊鼓动下,阮玲玉与张达民协议离婚,并承诺仍支付张达民生活费用。
但她哪里知道,唐季珊情史丰富、喜新厌旧,当年他用尽各种手段,将民国第一个“电影皇后”张织云骗到手,玩弄之后又将她一脚踢开。唐阮相恋后,张织云曾写信给阮玲玉,劝她离开唐季珊:“唐季珊是个渣男,你要是执迷不悟的话,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可彼时的阮玲玉,正沉浸在唐季珊的关爱中,来不及判断对方是否值得托付。到底是贪一点爱,贪一点依赖,阮玲玉重蹈覆辙了,她选择与唐季珊同居。
阮玲玉说:“我太弱,我这个人经不起别人对我好。要是有人对我好,我也真会疯了似的爱他!”但她哪里明白,唐季珊的好是最靠不住的。
与此同时,手头拮据的张达民又来敲诈阮玲玉。遭拒后,他上法院告阮玲玉当初住在张家的时候,偷走了不少张家的值钱东西,后来把东西送给了唐季珊——这样等于把唐季珊也给告了。
唐季珊当然也不是好惹的,马上也向法院递了状子,说张达民诬陷他,并要求阮玲玉自己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启事:“她和自己虽然同居,但经济独立,从来没送过自己东西。”
一个男人无赖诬告,另一个男人无情只顾证明自己的清白,他们抛出的,是同一个女人。
阮玲玉被这两个男人前后夹击,逼着上法庭作证。上海滩的小报连篇累牍刊登的都是阮玲玉所谓的“隐私”,让吃瓜群众享受了一场八卦消息盛宴。有些男人的渣,作为当事人的女主角也是负有一部分责任的。如果一个女人自己都不爱惜自己,自己都不尊重自己,那更给了别人践踏和羞辱自己的借口。
加上有声电影时代的来临,普通话不标准的阮玲玉事业受到了重创。
逃避,从来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直面,才是解决问题的开始。但是阮玲玉又一次忘记了教训。
蔡楚生是一名导演,在他还没有名气的时候,曾经邀请过阮玲玉拍电影,但被阮玲玉谢绝。蔡楚生成名之后,阮玲玉以为蔡楚生不会再找她,没想到,蔡楚生又一次请她出演自己导演的电影《新女性》。
《新女性》可能是阮玲玉拍得最投入的一部电影。因为人戏太深,直到拍摄结束,她的情绪也无法平复。蔡楚生便让工作人员退场,自己留下来默默陪伴着阮玲玉。
两个人慢慢聊起了天,才发现彼此有太多的共同语言:和阮玲玉一样,蔡楚生也是从底层慢慢奋斗上来的。阮玲玉说:“我多么想成为一名新女性,能够摆脱自己命运的新女性,但我太软弱了。”蔡楚生也才知道,这个光彩耀人的大明星背后,居然有那么悲惨的故事。自从那一夜聊天之后,两人的关系明显亲近起来。
《新女性》上映后,由于是蔡楚生导演、阮玲玉主演,颇受瞩目。但因为影片中有一个小报记者的反面形象,所以电影受到了当时的“上海新闻记者公会”抵制和攻击,他们要求剧组全国范围公开道歉,一些报纸甚至又开始诋毁阮玲玉。他们把矛头直接指向扮演女主角的阮玲玉,认为她人品和生活作风有问题,不配去演“新女性”。
情感和事业双双受挫,阮玲玉觉得自己走不下去了。这时候,她希望抓住自己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蔡楚生,希望他能带自己远走高飞。
蔡楚生虽然仰慕阮玲玉,但要他放弃辛苦拼搏来的电影事业,谈何容易?更重要的是,蔡楚生在乡下有一个原配夫人。刚刚演完《新女性》的阮玲玉,预感到自己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阮玲玉的一生都在缺爱中度过,遇到的三个男人既不能给她爱,也无法让她依靠。相反,他们却带给她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乃至绝望,甚至成为她选择死亡的重要原因。
在多重压力之下,1935 年3月8 日,阮玲玉在家中留下了“人言可畏”的遗言,离开了这个令她心力交瘁的人世。
针对此事,鲁迅先生后来写过一篇文章《论人言可畏》。他愤愤不平地写道:至于阮玲玉的自杀,我并不想为她辩护。我是不赞成自杀,自己也不预备自杀的。但我的不预备自杀,不是不屑,却因为不能。凡有谁自杀了,现在是总要受一通强毅的评论家的呵斥,阮玲玉当然也不在例外。然而我想,自杀其实是不很容易,决没有我们不预备自杀的人们所藐视的那么轻而易举的。倘有谁以为容易么,那么,你倒试试看!
自古以来,到处都是这样的故事。女子习惯用生命来做绝唱,动辄就以死明志。以损害和牺牲自己的尊严来赢得别人的爱,用他人的错惩罚自己,女人的反抗常常是跟自己较劲,用牺牲生命来表明立场。阮玲玉的人生悲剧可以说是:一个“情”字误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