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香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是实现这一总体目标的核心和根本;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是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的核心要求。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邓小平同志强调:“不管怎么样,要树立一个观念,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就风清气正、充满生机活力,党的决策科学,党的事业蓬勃发展;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内矛盾和各种问题就会层出不穷,党的事业就遭遇挫折。在新时代,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最大的制度优势”。
要建设和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确立了民主集中制六大原则,并将之载入党的十二大党章,民主集中制更加制度化。
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中存在的民主不足、集中不够的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是集中的基础,集中是民主的结果。没有充分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集中,就容易出现独断专行;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就会违背民主原则,导致软弱涣散,甚至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状态。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原则,后被载入党的十六大党章,增强了民主集中制的操作性,提高了制度执行力。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重推进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执行效果。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推进党的制度建设,要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到,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决定党的自身建设状况,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团结统一,是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中“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的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党组的领导干部不能搞“一言堂”,而应该搞“群言堂”,要摆正自己在领导班子中、在党员群众中的位置,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党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的监督。这有利于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视情节不同给予党内处分,直至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完善发展党内民主的相关制度,重点是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要坚决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要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加强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及党组运行机制建设,真正形成领导班子及党组团结协作、高效运转、能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与矛盾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政治局要继续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成为全党典范,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大家都是这个领导集体的一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无论担任什么职务、拥有多大权力,都要执行集体作出的决策,无论作什么决定、办什么事情都必须符合大局需要。”
首先要维护中央权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令行禁止。对于“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其次,要坚持“四个服从”,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再次,要坚持党内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制度。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标志着党内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的传统实现了制度化。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脑子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要处理好全局和局部关系、中央和地方关系,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最后,要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每个党员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2017年10月生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从制度层面维护了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最高原则,维护了党中央权威。
必须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
一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鼓励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软弱涣散、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二要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培训,使党员干部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熟悉并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规矩。三要把握好民主与集中的平衡。只有使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并保持动态平衡,才能使民主集中制正常有效运行。四要领导带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集中制贯彻得怎么样,关键看高级干部做得怎么样。”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做表率、树标杆,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规则议事、决策、办事。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部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