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过世后,父亲瞒着我们再婚。我后来才知道,他和再婚对象之间签了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财产互不沾攀,但没有去公证,最后协议被对方拿走一直没有给父亲。现在的房子是父亲再婚前的置换房,请问我该如何保障父亲的财产不被对方侵占?
你所关注的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你父亲再婚前的置换房屋,二是他和你继母结婚后新取得的财产。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父亲用婚前房产置换的房屋仍系其婚前财产,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不需要你继母签署协议进行确认,是否有财产协议不影响该房产归属。依照《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对于該部分财产的归属有赖于双方所签协议的约定。对此,你父亲是当事人,你首先要和你父亲沟通好,确定婚后夫妻二人财产互不沾攀是其真实意思,并建议他和你继母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协议,约束未来所取得财产的归属。如果你父亲不再创造或积累新的财富,那么你继母即使隐藏了协议也没有意义。另外,还要注意区分各自所积累的财产的范围,如果财产处于混同状态,那么即使签署了财产区分协议也没有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