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芬 任晨骞 陈玲芳 陈慧玲
摘 要 林权抵押担保是扩大林业生产资金供给的重要工具,是在金融信贷业务创新与林业改革不断深化影响下的重要内容和产物,也是当前有关领域中研究和关注的重点。基于此,以浙江省为例,分析林权抵押担保中存在的融资风险与影响因素,并就其风险防范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 林权抵押担保;融资风险;防范措施;浙江省
林业产业发展在区域经济发展与农业增收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林业具有公益性与生产性双重属性,在林业产业发展及其资金需求不断扩大情况下,随着林业改革的逐渐深化,当前林权抵押担保也逐渐成为促进林业生产资金增加的重要工具。同时,林权抵押担保作为金融信贷业务产品创新下的重要内容和产品,在实际开展中也必然会面临着相应的信贷风险,对其进一步发展与推广形成一定的制约。基于此,结合浙江省林权抵押担保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对其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防范对策进行分析。
1 浙江省林权抵押担保发展现状
有关数据表明,浙江省林业资源在我国现有林业资源中的占比约为2%,是我国的林业大省与国家重点集体林区,林业资源十分丰富。浙江省林权抵押担保业务的开展随着全国林业政策的改革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促进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国家林业部门发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贷款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其中的有关规定为地区林业产业发展中林权抵押担保的开展和实施奠定了重要基础,浙江省内多个地区也率先开展了林权抵押担保试点工作,为其今后业务的进一步开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例如,景宁县作为浙江省林业重点县,具有丰富的森林生态资源,全县现有林地面积16.424万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9.903万公顷,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惠及农户2.9万余户、村(组)集体经济组织532个。林权抵押担保作为金融信贷产品创新与林业改革深化发展下的重要产物,在推动地区的林业产业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让“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可以抵押变现的森林资产,景宁县先后出台了《景宁畲族自治县林权抵押管理办法》《景宁畲族自治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政策支持,并结合林权抵押担保实施情况,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不断向“精”“广”“深”的方向推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景宁县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3.34亿元,惠及农户达17 375戶,通过林权抵押贷款真正地盘活了森林资源,让林木资源变成“流动的资本”,成为广大林农可以随时变现的“绿色银行”,促使林业资源焕发出了新的活力[1]。
在浙江省林业抵押担保贷款中,以林权抵押担保实现融资贷款的主要模式包含直接抵押贷款、联户联保林权抵押担保贷款、林权反担保抵押贷款、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以及林权小额循环贷款等多种模式。其中,林权直接抵押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通过向银行直接抵押林权以获取贷款的模式;而林权联户联保抵押贷款与林权反担保抵押贷款均属于“信用农户+担保”的贷款模式,这是针对金融贷款风险进行有效规避所实现的一种创新模式;林权小额循环贷款模式则是在进行林权抵押登记手续一次性办理基础上,在其贷款额度与有效期内借款人能够对林权担保抵押贷款数额进行分次、循环使用的一种模式,这是在传统金融贷款业务程序创新基础上实现的一种新的模式。同时,针对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其他新型林权抵押担保贷款模式,该地区也在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和创新。
2 林权抵押担保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2.1 风险分析
1)通过对浙江省林权抵押担保贷款及其主要模式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中存在一定的抵押物产权风险和问题。产权风险是用于抵押担保的物权归属所引起的金融贷款风险,其中包含抵押物权的产权归属不清晰或者是存在产权共有、不法占有等情况,会造成相应的贷款风险。在林权证核准发放以及林业改革过程中,随着相关工作的结束,林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林业管理模式粗放或林业管理的测量勘界技术水平较低等,都会导致相应的林权核准发放存在界线不清晰以及权证不符等问题,从而造成林权抵押担保中的林地使用权和林地中的林木所有权不对应等情况,引起一系列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中的产权模糊与抵押物受偿处理纠纷发生。
2)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中还存在一定的抵押物管理风险。林权抵押担保的抵押物管理风险主要是指抵押物抵押担保期间其价值实现原有价值保留的可能性得不到保障。林业产业在发展中具有生产周期较长以及管理风险较为突出等特征,在自然灾害与人为不良管护影响下,均会导致林业资源的资产价值受到影响,必然会引起抵押物权管理风险下的林权抵押担保贷款风险。
3)林权抵押担保还存在一定的流动风险,对其抵押担保贷款形成相应的影响。林权抵押担保中的流动风险,多认为是银行进行森林资源资产处置时不能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变现的一种可能性。林权变现是通过对林权流转进行变现以及进行林木砍伐变卖来实现贷款金额偿还,但是当前我国的林业市场发展得不够充分,因此,对林权抵押担保下的林权流转变现也产生了相应的制约,导致其在实际发展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问题。
4)林权抵押担保中还存在有一定的违约风险与操作风险,其对林权抵押担保及其金融贷款业务发展都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需要引起重视。
2.2 防范对策
针对林权抵押担保中存在的风险类型,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对其风险问题进行有效防范。1)需要开展林权抵押担保贷款的银行机构,在有关业务开展与创新发展中,应坚持对林权抵押担保及其贷款业务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以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发生,确保林权抵押担保贷款的有序开展与长期发展。其中,银行部门对林权抵押担保贷款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实际上是对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推广建立相应的全过程管理机制,通过开展以贷款前管理为主、以贷款后管理为辅助手段的综合管理模式,对林权抵押物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并对借款人信用评级进行掌握,以进行合理的林权抵押担保贷款方案制定,以对其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防范。2)对银行部门来讲,在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中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用评级制度和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在与政府部门强化合作与有效沟通下,促进银行部门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的不断完善,从而为林权抵押担保贷款开展及其长期的发展完善提供支持。3)在林权抵押担保政策建设上,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林权流转市场机制,同时进行多元化的担保机制构建,促进森林保险制度与林权担保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不断建立和健全,从而对林权抵押担保风险的有效防范提供更加全面和完善的政策支持,降低其对林权抵押担保发展的不利影响[2]。
3 结语
对林权抵押担保存在的风险及其解决对策进行研究,有利于促进林权抵押担保机制不断完善,从而为林业产业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祖军.福建省林权收储抵押担保制度的实施成效分析[J].林业调查规划,2019,44(4):157-161.
[2] 唐加晖.集体林权抵押的法律障碍与对策分析[J].中国林业经济,2018(1):5-7,14.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