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颖莉 于泽淼 张立志
【摘 要】 选取17个指标构建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熵值法对黑龙江省的新型城镇化水平进行计算。结果表明:当前黑龙江省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发展较快,社会城镇化变化幅度不大,人口城镇化增长较快,生态、经济城镇化水平有待提高,应继续大力发展经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熵值法;障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2096-1073(2020)05-0011-13
[Abstract] 17 indicators were selected to construct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new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level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and the entropy method was used to calculate the new urbanization level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new urbanization level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develops rapidly, the change range of social urbanization is not large, the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grows rapidly, and the level of ecological and economic urbanization needs to be improved,it should developing the economy vigorously, improving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nd strengthening the ecological protection.
[Key words] new urbanization;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Entropy value method; obstacles
2020年是實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之年。由于当前城乡结构不合理是我国经济转型中的主要问题[1],而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加快推动乡村的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因此,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对我国当前实现发展目标以及未来经济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2]。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研究较丰富[3-8],但对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水平的研究较少。鉴于此,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鉴于此,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通过构建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测算当前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对黑龙江省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效进行定量评价分析,并发掘阻碍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因素,以期为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供政策性建议。
1 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为了更好地对黑龙江省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在参考已有研究指标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社会城镇化、经济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生态城镇化4个一级指标,以及涉及的17个二级指标。社会城镇化指标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城市燃气普及率、普通高中师生比;经济城镇化指标为:人均GDP、第二、三产业产值比重、经济密度、人均公共财政收入;人口城镇化指标为:城镇人口比重、第二三产业人口比重、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每万人拥有大学生数;生态城镇化指标为: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负向指标,其他均为正向指标。
2 数据来源与方法
为了解黑龙江省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对其2008-2017年的城镇化水平进行评价,时间跨度为十年,可以较为明显地发现此时间跨度内城镇化水平的变化。为了保证研究数据的科学性、一致性,研究中所涉及的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黑龙江省统计年鉴》和《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个别年份的缺失数值使用插值法进行补齐。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评价由于涉及到众多指标和数据,比较常见的方法是使用熵值法。熵用来度量系统无序程度,虽然二者绝对值相等,但符号相反。因此,熵值法通过计算指标的信息熵,根据指标变化程度对系统的影响来确定指标的权重。熵值法的指标权重确定方法有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本文将采用客观赋权法。
3 结果与分析
3.1 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
根据上述公式,可以计算出2008-2017年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以及每年4个一级指标的得分,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十年间黑龙江省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总体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平均值为0.5083,2017年的新型城镇化水平是2008年城镇化水平的2.53倍。从时间上来看,黑龙江省的新型城镇化水平整体上呈波动上升趋势,在2015年、2017年的得分均超过0.7。从2011年以来,黑龙江省的新型城镇化水平综合得分较高,且在2017年出现最大值为0.7304。
从一级指标的得分来看,社会城镇化、经济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生态城镇化四个方面的平均得分都比较低,都小于0.25。其中,社会城镇化的平均得分最高,为0.1503,且从总体来看变化不大,说明黑龙江省的社会保障方面对其城镇化发展贡献较大。平均得分第二的是人口城镇化,这可能与黑龙江省人口总量较少有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人口方面对其城镇化发展有较大贡献。而经济城镇化、生态城镇化的得分平均值较低,分别为0.1123、0.1089,说明近十年来,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方面仍需加大力度,对其新型城镇化发展贡献度较低,也为黑龙江省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