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振
一说“细”读,吾人可能以为是美国新批评的话语,但是,我的细读,是对美国新批评的反拨。美国新批评的细读(close reading)是静止、封闭地阅读文本,完全排斥作家经历和社会历史环境。我的细读,恰恰是把文本还原到历史语境和作家特定心境中去的。另外,新批评的细读,限于文学文本,而我则坚信一切文本,不管是文学性的,还是非文学性的,作为细读之对象,是天经地义的。
一
《典论》中之《论文》,不少论者以为这是中国文学评论的开山之作。日本学者铃木虎雄在《中国诗论史》中说:“我认为,魏时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在强调了曹丕及其此文后,采用了这个观点。严格地说,这是广义的文章皮学观念,在当时世界上,还没有后来所持的审美文学观念。英语的“litera-ture”,出自拉丁文“literatura/litteratura”,意指所有写成文字的书,在维基百科中,就是“writing formed with letters”,至今该词还含有“文献”的意思。无独有偶,叙利亚初中三年级语文教科书中这样说:
(阿拉伯)语言中“文学”的意思是邀请某人去赴宴会,稍后,意思是高贵的品德,如道德、礼貌、礼尚往来。后来又有了“教育”和以诗歌等来影响他人的意思。接下来,是“广博的文化”的含义,包括科学知识、艺术、哲学、数学、天文、化学、医学、信息、诗歌。直到现代,才有特指对情感产生影响的各类体裁的诗歌、散文、演讲、格言、寓言、小说故事、戏剧等。
在欧洲,将“literature”归结为审美价值的“文学”,是近三百年欧洲浪漫主义运动时期的事。纵观《典论》所及,与早期西欧和中东所持观念有不约而同之处。其名曰“论文”,所述为历史及实用文体,如奏、议、书、论、铭、诔等,与诗、赋并列,诗、赋排在最后。此时尚未将审美与实用、情感与理性作基本的区分。在当时,诗、赋等文学作品与政治性实用文章相比,地位并不高。曹植《与杨德祖书》曰:“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昔扬子云,先朝执戟之臣耳,犹称壮夫不为也。”《论文》对文章、文体、作家心理气质、风格之特殊性等作了大幅度的论述,文学/文章被当作一个专门论题,被赋予独立地位,这在当时是空前的。文学皮章的综合观念,为很长一个时期中国特有的观念,在中国文论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忽略的历史地位。
细读此文,不但当以论文,亦应作文章观之。
《论文》章是曹丕所撰《典论》中之一节。《典论》全书二十篇,内容相当广泛,涉及政治、社会、道德、文化等方面,大抵皆王业成败,驭民之术。可惜全本已佚,《自叙》为裴松之注《三国志》引录,《论文》收入《昭明文选》,得以流传后世。
曹丕此书撰于为魏太子之时,两年多后曹操病故,曹丕接过权柄之当年,即为其父之不敢为,干脆以魏代汉,说明为太子之两年半时间,早已成竹在胸。《典论》之作,与文人之自我表现迥异。典,法也,常也。《周礼·天官·大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郑玄注:“典,常也,经也,法也。”有人认为,曹丕此文的主旨就在“端正天下之论”。此言得之。作为太子,酝酿着建构思想上的正统,积累权威,显示权位不仅凭着世袭,而且来自自身文治武功全才。《论文》和《自叙》分论文武,当为全书之纲领,其得以流传千载,而其余部分基本散失,实非偶然。在《自叙》中,夸耀自己有武功:“夫文武之道,各随时而用。生于中平之季,长于戎旅之间,是以少好弓马,于今不衰,逐禽辄十里,驰射常百步。”“又学击剑,阅师多矣。”甚至具体写到与—个著名人物搏击轻松取胜的故事。又说自己不但有武功,而且有过人的文化修养:“少诵诗论,及长而备历五经四部,史汉、诸子百家之言,靡不毕览。所著书论诗赋,凡六十篇。”这一切都在彰显自己的非凡才能,为未来接班、取汉立魏作精神和舆论上的准备。
《自叙》重在武功,《论文》则重在文学/文章。而“论文”之所以突出,盖因曹丕得太子之位,曲折起伏。曹操长子为曹昂,曹丕次之,按立嫡以长之惯例,他不能流露出任何非分之想,幸運的是,曹昂死于征张绣之役。按长幼顺序,继承大位,非丕莫属。但曹操更属意于比他小九岁的曹冲,曾经公开说过要传位于冲,然冲天亡。按年龄顺序,曹丕长于曹植,具有天然优势。从文学、文章的才智来说,曹丕逊于曹植,南朝宋的谢灵运有“天下有才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之说。曹操一度欲立曹植为太子。但是,曹植有过多文人习气,恃才傲物,不顾细行,缺乏政治家的沉稳内敛。争嫡凶险,持续多年。曹丕信用谋土,矫情自饰,临机制变,棋高一着,终于获得曹操信任。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三十岁的曹丕正式被立为太子,其时,曹操已经年迈体衰。曹丕军政事务繁忙,对外,于东吴、蜀汉,军事政治上虽有优势,还未能达到压倒性;对内,组织上,用自己的核心班底,君临各派群臣。在武功上亦有自信。至于“文”,虽然自己也颇有大志,在《与王朗书》中,说到立德之外,莫如“著篇籍”“可以不朽”,“故论撰所著《典论》、诗、赋,并百余篇”,而且大权在握,但是与曹植比,有驱遣不去的心理阴影。
作为未来的君王,在“文武”两个方面必须拥有高度权威,不能让任何人有挑战的余地。故《典论,论文》针对曹植《与杨德祖书》。何焯《义门读书记》谓“曹子建‘与杨德祖书气焰殊非阿兄敢望”,曹植于文坛有如此声望,是曹丕所不甘忍受的。但是,为文运思不能尽情直遂,乃取由远渐近、由泛论至直面之法。
二
《典论·论文》开头:“文人相轻,自古而然。”此言高度概括,具有格言性质,至今脍炙人口。表面上泛论古今,但实际是绵里藏针。具体行文,针对曹植。
其时曹植二十五岁,封临淄侯,在给亲信杨德祖的信中,先说自己“好为文章”二十五年。说的是“为文章”,而不是一般的阅读,连婴孩时期都算进去了,明显夸张。其次,说当时著名才智之士,汉南独步的王粲,鹰扬于河朔的孔融,擅名于青土的徐斡,文采飞扬于海边的刘桢,同在魏地的应场,“吾王”(应该是曹操)皆广为罗致,但是,这些人物都不能“飞轩绝迹,一举千里”,陈琳虽有才,然不长于辞赋,还自比于司马相如,简直是“譬画虎不成反为狗”。显而易见,曹植极端自负,建安七子中之五子,外加上王粲,都一笔抹杀,刻薄到用“狗”来形容,就连自己的亲信杨德祖(就是那个在《三国演义》中因为露才扬己,不知韬光养晦而招杀身之祸的杨修)也不能幸免。曹植还洋洋自得地说自己不能称赞人物,原因是“畏后世之嗤余”。这样的人,作为作家,好“讥弹”文章,是正直的,但是作为诸侯,敏于见人之短,不能用人之长,乃是大忌。曹操在人才政策上难得的不拘一格,在《求贤令》中说,即使“盗嫂授金”,只要有才能,就可重用。但是在唐太宗看来,其在用人之长上,还是有所欠缺,唐太宗在祭魏主庙题词时,批评其“一将之智有余,万乘之才不足”(《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曹植傲慢到这种地步,无异于自我孤立,哪里还会谈得上有什么亲信、死士?与曹丕争夺,失败是必然的。
曹丕批判文人相轻之习。对于这个论点,曹丕提出的论据是:
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而固小之,与弟超书曰:“武仲以能属文为兰台令史,下笔不能自休。”
这个例子,举得很含蓄而周密。一是不像曹植举当代人为例,而举一百多年前的人物;二是这个人物是《汉书》的作者,具有历史的权威性;三是举历史人物,合于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并非当代特别现象;四是明明针对曹植,却绝未点及曹植之名。泛泛而论文人相轻的普遍性,既是行文的技巧,也是客观形势所迫,他不得不藏锋。毕竟在台面上,他只是太子,曹植列侯,还是兄弟,行文含而不露,机锋引而不发。
而要证明历史性、普遍性,例不胜举。曹丕改从逻辑因果上展开,分析文人相轻的原因。第一,“人善于自见”,总是容易感到、表现自己的长处。沿着因果逻辑发展,于是有了第二,造成善于自见的原因是“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文体不同,规律不同,个人很难样样精通。这里暗暗针对曹植批评孔融文章虽好,辞赋却不行。第三,进一步概括,“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是以”,仍然是因果逻辑。第四,用“里语”将之感性化:“家有敝帚,享之千金”,这是直接针对曹植的“画虎不成反為狗”。第五,“不自见之患也”,由不自见的原因引出相轻的结果。因果逻辑,层层递进。
逻辑层次紧密,又有“里语”相辅,论述已经相当饱满。再推理下去,就可能真变成泛论,离开为文之题旨。回到当下,把曹植的例证拿来一一分析。曹植说那些文士,不能“飞轩绝迹,一举千里”,而曹丕则说孔融、陈琳、王粲、徐斡、阮璃、应玚、刘桢这些人,“咸以自骋骥骡于千里”,不但齐足并驰,更重要的是“以此相服”。这里比曹植所举的文士更多,学识、文化水准极高(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反驳完了,接着是从正面说:“盖君子审己以度人,故能免于斯累。”对兄弟妒忌心很重,行为上心狠手辣的曹丕,在理论上驳完以后,拿出兄长的姿态作正面开导。其中包含两个层次:第一,要“审己以度人”,才是君子;第二,这不但是阅人之道,而且是自我解脱之道(免于斯累)。指出了错误,提供了改正的方向,应该说,提高了境界,至少在字面上不愧为太子风范。
如果文章仅仅是为了批判曹植,写到这里,主题就完成了。但是作为太子,他的立意还要深一些,因果逻辑还要深入下去。
文人自重而轻人的心理自古而然,原因是什么呢?“文非一体,鲜能备善”,作家个性的有限和文体的多元之间的矛盾,这一点他就着曹植的例子,从反面、正面作具体分析。王粲长于辞赋,句善排比文采华赡,而徐斡则“时有齐气”,偶尔带有齐国文气舒缓的不足(《文选》李善注:言齐俗文体舒缓,而徐斡亦有斯累)。可总的来说,水平不相上下,他们的成就在权威作家汉之张衡、蔡邕之上。但是,其他体裁的作品,就不在一个水平上了。
行文到这里,顺便带了一下因为不善于辞赋,被曹植贬之为“画虎不成反为狗”的陈琳,说陈琳和阮璃在“章、表、书、记”等类文体上,于当时是最为杰出的(“今之隽也”)。以下讲到应场和而不壮,而刘桢虽然壮了,但是不密。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之处,但是“理不胜辞”,杂以嘲戏,固然不佳;就其所长而言,则可与汉代司马相如、扬雄相比。所列举的作家皆所长与所短相互交融,因为文体不同,没有绝对优越者。均一分为二,各有所长,亦有所不足。写到这里,把邺下文人群体中的王粲、陈琳、阮踽、徐斡、刘桢、应场等所有高水平的文士都举遍了,但是,唯独缺了一个更高水平的曹植。文章针对曹植,可又回避点到曹植,恰恰流露出曹丕用心之苦,也是运思之妙。
事实上,曹丕作为太子,先后为五官中郎将、丞相副,为了团结文士,曾经“开馆延土”。应场在《公宴诗》中这样描写:
巍巍主人德,佳会被四方。
开馆延群士,置酒于斯堂。
辨论释郁结,援笔兴文章。
曹丕以政治权力“开馆延群士”,邺下文士群体有了稳定的组织形态,主人曹丕,隆重邀宴,援笔为文,更难得的是平等“辨论”。关系似乎超出了等级,友好到打成一片。第二年,曹丕在《与吴质书》中回忆说:“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谁都明白,他才二十多岁,吴质、应场、刘桢等都比他大十多岁。虽然如此,他就是邺下文人集团的大家长。他的政治地位和未来目标,使得他不能不提高自己的精神高度,高瞻远瞩,对馆中名士全面认识。难能可贵的是,还有朋友式的深厚情感。《与吴质书》写于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8年),是他接太子位的第二年。当时徐、陈、应、刘一下子都逝世了,他在文中很动情地说:“痛可言哉!”从这一点看,他似乎放下了有权则威的优越感,更多的是文人之间互动的友情。这一点正是作为领袖的曹丕重胸怀与作为文人的曹植重个性的区别。
正因为感情相当深厚,故曹丕不可能像曹植那样片面、刻薄。然富有感情,却并不妨碍他对馆中文士作具体分析,虽系列举性质,但大体系统,且富有理性。其深邃得力于逻辑层次不断深化。第一,发展一下前面心理上的普遍规律,“不自见之患”更深层的原因,乃是“贵远贱近”,抬高前人,贬低今人。具体来说,就是光看前人名声,而违背实际(“向声背实”)。第二,又推出新的逻辑因果:一味贬低同时的今人,就看不到自己的不足,觉得自己了不起(谓己为贤)。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