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菽阳
关于帝王出行时的回避制度,地方官员既要约束百姓,不得惊扰圣驾,又要组织他们于道旁跪拜。这种交通管制叫出警入跸,肃清道路,行人禁行。晋朝人崔豹的《古今注·舆服》记载:“周礼跸而不警,秦制出警入跸。”可见出警入跸始于秦,而跸,即封路警戒,则始于周朝。百姓冲撞仪仗叫犯跸,要遭治罪。北宋时期,都城汴梁商铺、摊贩遍布,朝廷便缩减了仪仗规模,上至皇帝,下至百官及仪仗队伍,都混在人群中,“士庶觀者率随扈从之人,夹道驰走,喧呼不禁。”
官员出行,也有相应的回避制度。《周礼》记载,周朝高官上街,吏役在队伍前面“掌执鞭以趋辟”。汉代以后是喝道。清代鸣锣,次数与官职高低有关,州县官打七棒锣,意思是军民人等齐闪开;道府官打九棒锣,意为官吏军民人等齐闪开;提督巡抚打十一棒锣,意为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都统以上官员打十三棒锣,意思是大小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
经济富有、略有地位的庶民出行,只能让一两个仆役随行,不能喝道或令一人骑马在前充当引马。
(选自《畅谈》2019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