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刚 王宝东
摘 要:粮食安全与粮农企业发展水平及筹资状况密切相关,合理有效的筹资渠道对保障地方粮食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基于粮食安全视角,分析黑龙江省粮农企业筹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粮食安全;粮农企业;筹资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9-0001-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6.11;F326.6 文献标志码:A
1 粮食安全概述
在布朗博士发表《谁来养活中国》的文章之后,中国粮食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国粮食安全问题成为研究热点,国内学者对此问题展开了多方面的论述。国家粮食局调控司在2004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对粮食安全问题进行了概述。从本质上说,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满足粮食需求和抵御各种潜在突发事件的能力,其主导性因素是粮食生产、消费能力以及消费水平[1]。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粮食流通改革指明了方向。国家粮食局组织“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围绕粮食行业“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建言献策,积极探索履行“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行业使命的路径。
2 黑龙江省粮农企业资金筹集现状
2.1 地方储备粮食规模
2018年,黑龙江省紧紧围绕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推动全面振兴发展,在粮食流通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效。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截至2019年4月1日,黑龙江省计入统计企业购进粮食584亿kg,占国家审批的750.5亿kg粮食产量的78%,同比增加54.5亿kg,增幅为10%,首次改变了多年以政策性收购为主导的格局。国家政策性粮“去库存”成交量465亿kg,成交额687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黑龙江省粮食加工企业经营呈现出稳定增长态势,其中玉米、大米、大豆3个主要品种以及食品加工原料充分获利。加工原粮总量723亿t,同比增长31%,产品达到销售总收入的1 036亿元,首次突破1 000亿元,同比增长27%。2020年,黑龙江省粮食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粮食市场供给保障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迅速贯彻落实,确保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2.2 地方储备粮食轮换贷款方式
现阶段国内粮价处于下行期。为有效防控风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地方储备粮食轮换贷款由信用贷款方式调整为抵押担保方式,导致地方储备粮食轮换贷款有一定的获取难度。受轮换粮食购销价格倒挂影响,粮农企业为节约资金成本、减少亏损,大多采取先销后购的方式,利用销货款进行采购,少数企业通过内部拆借方式解决[2]。
这对粮农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积极引导粮食生产企业适应市场,大力发展特种玉米、适口大米以及食用大豆的生产。二是建立有机粮食生产基地,保障优质粮、粮食储藏和产品销售的基础。
2.3 市场化粮食收购资金筹集情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要全力做好粮食收购资金的农业政策供给工作,全面、及时保障中央储备贷款资金需求,全力支持政策性大米最低收购价,并做好地方储备粮增储、轮换收购所需资金的供应管理。
截至2018年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龍江省分行累计发放粮食收购贷款522亿元,帮助粮农企业收购粮食160亿kg。为充分贯彻落实粮食安全保证基金政策,投放市场化粮食收购贷款25亿元。其中18亿元提供给78家企业,开展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收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卖难”的问题。
为支持粮食加工企业结构性改革发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向五常大米等15家企业提供7亿元贷款,用于企业收购原粮和促进加工,保障粮食产业链持续发展。
粮农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职工集资约1亿元,商业银行贷款约6 000万元,使用库站仓容及场地等条件与客户达成合作,由联营客户提供适量资金。结合粮食期货交易,预付15%履约保证金,锁定低成本货源,延长筹资时差。
3 粮食安全背景下影响筹集资金的主要问题
3.1 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审批程序繁杂
黑龙江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粮源主要来自河南、安徽、陕西、内蒙、新疆,以委托当地粮食经纪人收购或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为主。由于收购季节市场粮价波动较大,在粮价较低时,急需保证收购资金,尽快锁定优质粮源,争取时间效益。
3.2 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贷款调整限制了国有粮农企业
从2016年开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食收购贷款全部改为抵押担保贷款。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状况不佳,土地多属无偿划拨土地,不能作为抵押物,而仓库等房产建筑物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才能生效。这使担保条件难以落实,贷款不能按计划如期投放,导致延误商机,贷款使用效率较低。
3.3 商业银行贷款筹资情况不佳
多数粮农企业资产状况差,运营水平低,资产负债率高。粮食资金占用周期长,变现性较差,经营成本高、风险大、利润低,对外来资金吸引力弱。由于历史原因,粮农企业和商业银行合作较少,即便合作,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最少上浮10%~30%,且取得贷款额度相对较小。黑龙江省部分市县级储备粮贷款来自商业银行,部分利率高达9.2%。粮农企业连续3年争取中信银行授信1 000万元收购资金,但利率上浮10%且授信额度较小,不能满足收购需要。
3.4 缺乏专业的粮食担保机构
目前,黑龙江省没有成立粮食担保公司,也未设立政府粮食担保基金,而其他社会担保公司保费高、合作难,导致粮农企业很难突破商业银行筹资业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具有稳定、丰富的政策性信贷基金,但不能提供及时支持,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贷款或信用担保。粮农企业通过银行和商业项目募集资金不利,严重限制了粮农企业发展。
4 粮食安全背景下粮农企业筹资的对策思考
4.1 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和收购贷款以信用贷款发放
黑龙江省多数粮农企业积累少,底子薄,自有资金匮乏,粮食收购和轮换资金主要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或者系统内拆借解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食收购贷款要求向农户收购,而现阶段黑龙江省内仓储企业直接对农户收购所占份额很小,大部分是依靠粮食经纪人收购或从省外购入。
4.2 设立专业粮食担保公司和担保基金
為适应市场化新形势和新要求,粮农企业突破现有融资瓶颈迫在眉睫。国家粮食局需要对各地设立的粮食担保机构、担保基金予以明确,以便提高各级财政资金对设立粮食担保机构、担保基金的支持力度,充分吸收社会资金,解决粮农企业筹资难、筹资贵的局面。要为粮食产业链中各类粮食加工企业提供金融贷款担保。服务范围包括粮食产业链中的所有环节,如生产、物流、仓储、食品加工设备制造及营销等。服务目标是粮食生产、粮食运输、粮食储存、粮食和食品深加工、设备制造、粮食销售等企业,以及上市后备企业和供应链中的其他相关企业。
4.3 设立粮食银行进行区域经营
借鉴产粮大县粮食银行运行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为民、便民的粮食“五代一换”业务,加强网点布局。继续扩大与其他省份的粮食贸易规模,加强产业合作、资本联合,建立产销一体的粮食异地仓储、销售基地,继续推进“黑龙江优质粮”专项营销活动。
4.4 探索新的筹资方式
在省局直属单位推广实行“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有偿调剂”的资金筹集模式,最大限度降低资金成本,减少资金闲置,解决粮食收购企业的筹资难问题。以省内储备粮管理中心为依托,整合局属各单位存量资金,探索建立内部银行、财务公司等,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减少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效率。
4.5 建立新型银企关系
引导粮农企业改善自身筹资环境,规范财务制度,提高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增加企业效益,提高信用等级和经营素质,满足银行信贷条件,建立新型银企关系。加强银企合作,在原有贷款合作业务基础上,争取成为银行优质客户,提高信用评级,增加贷款额度。
扩大商业银行业务横向延伸,与粮食经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将商业银行产品纵向辐射到粮食产业上下游、物流园区建设、推进黑龙江粮食“走出去”以及粮食市场化信用保证基金等重大建设项目上,逐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新格局,深化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开创粮农企业转型新局面。
4.6 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进行资产确权及不动产登记,加快土地变性步伐。利用土地抵押进行贷款,建立现代业务体系,使粮农企业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5 结束语
基于黑龙江省粮农企业发展现实情况,分析了粮农企业面临的筹资问题。提出解决筹资难的对策建议,为解决地区粮农企业筹资问题提供一定参考。希望粮农企业能够早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杨彩虹.粮食安全视角下粮食主产区粮农增收问题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13.
[2]李蕾,张帅.国家经济安全视角下的粮食安全:“十三五”前期监测和后期预警[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5):13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