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艳林 任绍芳
摘要: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居住型建筑。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本着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原则,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越来越多,其消防安全疏散也备受各方关注。在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设计及审图过程中,存在未准确理解防火规范的含义,没有考虑高层住宅建筑自身特点,过分解读单一条款的情况,不利于建筑设计整体把控,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本文针对现有消防疏散设计存在的问题,通过案列对典型问题具体分析,结合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特点,提出了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设计的原则。在确保疏散安全的前提下,兼顾建筑的经济型和社会效益,为消防疏散设计提供借鉴。
Abstract: Class I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 refers to a residential building with a building height greater than 54 meters. With the progress of urbanization, in line with the principle of land resource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there are more and more Class I residential buildings, and its fire safety evacuation has also attracted the attention of all parties. In the process of fire evacuation design and plan review for Class I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there are problems such as inaccurate understanding of the meaning of the fire codes, no consideration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and excessive interpretation of the single clause, which is not conducive to the overall design control, resulting in social waste of resources. Aiming at the problems in the existing fire evacuation desig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typical problems through the case, and puts forward the principles of Class I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 fire evacuation design combined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lass I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Under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the safety of evacuation,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of the building, it provides a reference for the design of fire evacuation.
關键词: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三合一前室
Key words: Class I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fire evacuation;three-in-one front room
中图分类号:TU9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20)12-0249-03
0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集约发展成为大家的共识,与此同时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越来越多。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相较于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及多层住宅建筑火灾危险性更大,消防疏散要求更高。在实际操作中,此类建筑的消防疏散设计往往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是无原则地降低核心疏散区域面积,减少公摊面积,以期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二是过度解释规范条文,无端地增加约束,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既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又要集约化发展,降低建筑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是消防疏散设计需要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有不少基于消防疏散设计研究的文章,据统计,2012~2016年,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热点关键词“安全疏散”183频次、“消防设计”频次135次、“高层建筑”为78频次[1],但基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研究的不多。现有文章主要是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从理论方面对消防疏散规定做一些补充和说明;也有针对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具体问题(如安全出口间连廊设置、前室互通、利用户内阳台作为安全出口等)进行探讨的文章[2][3],但一些观点笔者不敢苟同(如前室不能相互连通的观点)。这些问题不研究清楚,对今后高层住宅消防疏散设计将产生持续的不利影响。
如何做好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设计,首先要清楚一类高层建筑自有的特点,其次要准确理解防火设计规范的对住宅建筑消防疏散的具体要求;再结合项目本身特点,统筹考虑完成消防疏散的设计。
本文所讨论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不包括高层学生公寓、宿舍等人员密集的住宅建筑,亦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超高住宅建筑。
1 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特点及疏散设计存在的问题
1.1 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特点
1.1.1 高层建筑一般性特点
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类建筑,具有高层建筑的特点:高度高,疏散垂直路径长,一旦发生火灾,烟与火容易竖向蔓延,且蔓延速度快,扑救难度大、营救困难。
1.1.2 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自有特点
一是疏散路径相对独立,住宅建筑一般采用单元式布局,通常以单元来划分防火分区;二是人員密度低,一类高层建筑每户以家庭为单位居住使用,人员密度比公共高层建筑人员密度低;三是住宅建筑居住人员相对固定,对建筑自身构造及周边环境非常的熟悉。
1.2 消防疏散设计存在的问题
1.2.1 违背消防疏散设计原则
一些开发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刻意要求减小公摊面积,而不顾及消防疏散的要求。比如疏散宽度不够,前室或走道局部突出的水暖电管井占据疏散宽度;疏散门选型设计不对,如户门向疏散走道开启,影响疏散等;更有甚者借用户内阳台作疏散通道的情况,严重影响消防疏散效果。
1.2.2 忽视住宅建筑设计的整体性、经济性,过度解读规范或片面强调规范部分条款
比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每层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过度解读为“双向疏散”原则,要求每户都能双向疏散;又如片面强调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而不考虑住宅建筑人员较少和熟悉环境的事实。
1.2.3 对疏散原理和规范理解不清
此类问题在规范上无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观点认为没有禁止的就不违反规范,可以使用;有的观点认为规范未规定的就应该从严、谨慎。比如,前室是否可以相互连通、人员是否可以通过前室经过疏散走道再到前室进行疏散等。
2 具体设计案列解析
下面我结合一个典型的、具体的实例对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设计涉及的问题进行阐述,使读者能更直观的理解其设计原则。叙述中未提及的消防相关方面(如疏散距离、防火门、消防疏散指示、消防栓配置、防排烟设计等等)默认为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2.1 案列概况
该案例是一个单元四家住户布局的核心筒消防疏散设计,有两个典型的设计方案。方案一设计中,住户1和住户2户门直接开向不同的疏散楼梯间前室,住户3和住户4直接开向消防电梯前室。疏散楼梯前室、电梯前室依次相连;方案二设计中,采用了三合一前室和疏散走道结合的方式。将两个疏散楼梯间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进行了合并,形成了三合一前室,住户a和住户b户门开向疏散走道,住户c和住户d直接开向三合一前室。
2.2 案列对比分析
方案一消防疏散设计被提出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住户1和住户2不满足双向疏散要求;二是住户1和住户2在向同一个疏散楼梯疏散过程中防火门不能同时满足向疏散方向开启的要求;三是两个疏散楼梯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相连,规范上无此规定,设计无依据。
方案二是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后的消防疏散设计,规避了方案一所有“问题”。但方案一的消防疏散方案是真的违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方案二消防疏散设计很合理吗?
2.2.1 方案一三前室相连疏散方案分析
第一个问题,双向疏散要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没有“双向疏散”这个说法,对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只有每个单元每层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的要求。同时,规范上表5.5.29明确规定了高层住宅建筑一二级防火等级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要求。袋形走道根本不存在“双向疏散”的说法,所以双向疏散要求不成立。
第二个问题,防火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6.4.11规定,民用建筑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住宅建筑属于民用建筑,参照本条,本案一类高层住宅人数单樘疏散人数显然少于30人(每种疏散路线只有一户开启方向与疏散方向不一致),且住户对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熟悉的,显然在本案例中疏散门开启方向可以不限。
第三个问题,是否可以三前室相连,即是“发生火灾时人员是否可通过消防电梯前室疏散到楼梯间前室”,这一点规范无明确规定。人员疏散一般是从危险的空间向安全的空间转移或者从安全区域向更高安全级别的区域转移,如户门到疏散走道、疏散走道到楼梯前室、前室到疏散楼梯间。但对于住宅类建筑,规范允许户门开向前室,若前室间不相连,开向前室住户的人员疏散到另一楼梯间前室必然要从前室疏散到走道再疏散到楼梯间前室,即存在从安全级别高的区域向级别低的区域转移的过程(住宅建筑疏散这是无法避免的,此文不论)。而通过消防电梯前室疏散到楼梯间前室是从一个安全区域疏散到另一个安全区域,没有违背疏散原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2.2.2 方案二疏散走道和三合一前室组合疏散设计方案分析
方案二疏散走道和三合一前室组合疏散设计方案,增加了疏散走道,调整了前室设置,将两个剪刀楼梯间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进行了合并,形成了三合一前室。此设计不存在合用前室相连问题,各住户都能 “双向疏散”,且所有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疏散方向一致。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上都找得到规范相关要求。但此设计是否比方案一三室相连消防疏散设计更合理呢?笔者认为不尽然,原因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