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育科
(滨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东 滨州 256600)
图1 第1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及调整后的方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明确了住户必须通过2各出口疏散至前室或者楼梯间内。图1为第一种常见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该方案采用1梯4户的形式,4个住户通过1个出口疏散至前室内,根据新规范改方案不可取。按照新规范修改后的方案将前室1分为2且每个前室均设置1个出口,出口采用乙级防火门,各个前室均满足规范规定的面积。修改后的“交通核”满足规范的要求。
图2 第2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及调整后的方案
图2为第2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及调整后的方案。该方案主要应用于1梯2户的住宅。其巧妙地借助住户内的阳台防烟前室而满足了2个出口的要求。由于该方案极大地减小了公摊面积因而被广泛的应用于现实生活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明确规定了必须通过公共区域疏散至前室内而该方案的阳台属于个人空间,故规该方案不应继续采用。由于每单元的住户仅为 2户,故调整后的方案可采用“3合1”的合用前室(应满足面积≥12m2且短边尺寸≥2.4m)并允许户门直接开向前室内。
图3 第3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及调整后的方案
图3为第3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及调整后的方案。该方案为常见的“前室套前室”的形式,其主要问题为上部用户通过“2合1”合用前室而进入防烟前室内。由于该方案户门为4樘,不能满足直接开向合用前室的规定(≤3樘),为满足2个疏散口的要求,需要增加连廊将住户连通并将 “2合1”合用前室与防烟前室合并为“2合1”合用前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