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震
【摘 要】 文章考证辽朝史官耶律良。从耶律良、耶律白曾经担任的官职、去世后的封号、编制《清宁集》、“习撚”含义、卒年等方面进行考证,认为耶律良、耶律白实为一人。
【关键词】 《辽史》;耶律良;耶律白;史官;考证
元朝脱脱编修《辽史》时大部分史料都已散佚且成书仓促,难免有错讹和疏漏之处,譬如同一人在书中出现多个名字,给辽史研究带来困难。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陈述《全辽文》和朱子方《辽朝史官考》均认为耶律良即耶律白,但并未进行相关考释。耶律良在辽朝道宗时期任记注官、监修国史等史职,《辽史》有传,然而《辽史》本传载其事迹较为简略。另,耶律白《辽史》中亦有相关记载,但无传,其事迹仅散见于道宗本纪诸篇中。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曰“清宁六年五月,监修国史耶律白请编次御制诗赋,仍命白为序。咸雍六年六月,以惕隐耶律白为中京留守。八月,耶律白薨,追封辽西郡王。案:此三事俱见耶律良传,纪与传当有一误,或一人而二名也。”陈述《全辽文》和朱子方《辽朝史官考》均认为耶律良即耶律白,但陈、朱两位学者并未进行相关考释。笔者不揣简陋,拟作考证如下:
一、耶律良即耶律白略考
据《辽史》及相关历史文献记载,耶律良、耶律白在道宗时期同朝为官,清代学者万斯同在《辽大臣年表》中曾对其任职做过考述。从现存文献资料及《辽大臣年表》的记载来看,其任职互有重合,为了便于讨论,兹就《辽史》及万斯同《辽大臣年表》所载耶律良、耶律白任职情况,列表如下:
从表中可以看出,道宗咸雍年间,耶律良、耶律白都曾任职同知南院枢密使事、惕隐、中京留守等职,所担任的官职基本相同,而且这些职务或在同一年或交替担任:耶律良在咸雍元年、咸雍三年至六年担任同知南院枢密使事一职,耶律白在咸雍元年、二年担任过此职;惕隐一职:据《辽史》、《辽大臣年表》等史料,耶律良在咸雍六年至八年担任惕隐一职,耶律白在咸雍二年至六年一直担任此职。此外,二人都曾在咸雍间担任过“中京留守”一职,耶律良担任此职史料中只提到在咸雍初而没有具体的时间,史料记载耶律白在咸雍六年担任此职。
另外,据《辽史》载,耶律良、耶律白死后的封号均为“辽西郡王”。《辽史·耶律良传》载:“未几卒,帝嗟悼,遣重臣赙祭,给葬具,追封辽西郡王,谥曰忠成。”《辽史·道宗纪二》载:“(咸雍六年)八月,耶律白薨,追封辽西郡王。”
从其担任的官职看,耶律良、耶律白都曾担任过史官:重熙年间耶律良曾担任“修起居注”,《辽史》载:“重熙中,补寝殿小底,寻为燕赵国王近侍。以家贫,诏乘厩马。迁修起居注。”耶律白在道宗清宁年间担任“监修国史”。
同时,耶律良、耶律白曾参与编著同一本诗集《清宁集》。据《辽史·耶律良传》载:“清宁中,……(耶律良)奏请編御制诗文,目曰清宁集。”又据《辽史拾遗》载:“集类 道宗御制《清宁集》,耶律良編。”。同时,据《辽史》载耶律白是以监修国史的身份“请编次御制诗赋”。据史载道宗清宁年间仅有一部御制诗集《清宁集》,因此,耶律良、耶律白编制的应当是同一部诗集——《清宁集》。
《辽史·耶律良传》:曰“耶律良,字习撚”据刘凤翥先生推测,“习撚”为“白”之义。此处或许能够说明耶律良、耶律白被误为二人的重要原因。
综上考证:耶律良、耶律白同一时期担任相同的官职,编制同一部诗集—《清宁集》,而且死后封号一样。由此可以推断:耶律、耶律白应为同一个人,只是在修史过程中,因资料的凌乱和散佚,或据契丹文翻译误差,将耶律良、耶律白当误为二人。
二、耶律良卒年考
关于耶律良的卒年,《辽史》中有着不同记载。《辽史·耶律良传》载“咸雍初,同知南院枢密使事,为惕隐,出知中京留守事。未几卒,帝嗟悼,遣重臣赙祭,给葬具,追封辽西郡王,谥曰忠成。”据此,耶律良系卒于“知中京留守事”后不久,但未明确记载耶律良卒于咸雍何年。然而据《辽史·道宗纪二》载:咸雍六年(1070)“八月丙子,耶律白薨,追封辽西郡王。”据此可知耶律良应卒于咸雍六年(1070)八月。
在咸雍六年以后,耶律良(耶律白)在现存史料中未再出现,至于万斯同先生指出的咸雍七年至八年间耶律良仍为惕隐,未找出相应的证据,难于将耶律良的卒年推到咸雍八年。而咸雍六年至咸雍九年,现有史料中没有记载其他人担任中京留守这一职务,应当是史料的散佚所致。
而《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元丰八年1085)“(十一月)己酉,遼国贺登宝位使林牙崇议军节度使耶律白,副使朝议大夫守崇祿少卿充史馆修撰牛温舒以下,见于紫宸殿,次见太皇太后于崇政殿。”张亮采的《补辽史交聘表》、傅乐焕的《宋辽聘使表》等中都有相关的记录,应当都出自《续资治通鉴长编》的这一记载。此时,距耶律良去世已十多年,怎么会以崇义军节度使的身份使宋?估计《续资治通鉴长编》误将耶律白斯不误为耶律白所致,此问题留待后考。
三、结语
综上所述,耶律良、耶律白实为一人,因资料的散佚、凌乱或在翻译过程中,误将耶律良和耶律白按两个人来记述。故据《辽史》及有关耶律白的记载的相关文献可补《辽史· 耶律良传》的缺失。傅乐焕先生在《辽史複文举例》中列举了很多类似的情况,如刘慎行(刘晟)、萧惠(管宁)、耶律张家奴(耶律章奴)等。需要研究辽代史学的学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不断纠正和补充《辽史》中的错误和不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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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9.
【作者简介】
黄 震(1977.8—)男,汉族,硕士研究生,中学一级教师,任职于山东省齐河县体校,研究方向:史学理论及史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