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庆
摘 要:在掌握平定县脱贫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理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系,提出了平定县推进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平定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8-0027-03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1 平定县脱贫总体情况
2016年以来,平定县脱贫攻坚连战连胜,42个贫困村实现全部退出,累计脱贫5 476户11 741人,贫困发生率由建档立卡初期的4.05%降到0.017%。贫困村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完善,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生态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工作成效显著。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创造了历史最好的减贫成绩。
2 正确处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系
2020年3月6日,习总书记在中央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这一论述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提升。
一是处理好理论衔接的关系。深入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并贯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实质,将脱贫攻坚理论全面贯穿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
二是处理好工作原则的关系。要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上,统筹谋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把脱贫攻坚摆在乡村振兴的优先位置统筹推进。
三是处理好观念衔接的问题。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是实现“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让人民群众从内心深处转变观念,依靠自身的勤奋努力,早日过上富裕生活。
四是处理好目标衔接的问题。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前奏,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接续。在工作推进中,要全面梳理并优化完善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努力做到既保证脱贫摘帽,又向乡村振兴靠近。同时,要紧密结合乡村振兴目标要求,从督导考核、政策激励等方面着力,推动贫困地区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推进产业振兴、村庄建设、人才振兴,确保实现高质量巩固脱贫成果,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3 对策及建议
3.1 明确目标,决战完胜脱贫攻坚
坚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方略,紧盯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统筹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兜底政策。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千方百计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保各项精准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全面巩固提升脱贫人口脱贫质量和成色。因户施策,一户多策,确保2019年平定縣新识别的20户4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确保119户252人脱贫监测户和61户155人边缘户不致贫返贫。确保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全面清零,驻村帮扶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收官战。
3.2 继续抓实7个关键点,推进产业就业扶贫“两业并举”,与产业振兴同推进
3.2.1 继续推进扶贫产业发展壮大
持续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无缝对接,特别是在抓好低收入村扶贫产业发展方面下工夫。继续培育晋腾商贸、乐蜂园农业、绿德农业、晋婆婆杂粮、东安合作社等18个带贫能力强的主体,形成蜂蜜、压饼、杂粮等一批长效产业。在42个贫困村培育“小种小养”园,力争带动贫困户户均增收600元。
规范扶贫产业运营发展,优化运营管理,强化扶贫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建省、市、县“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示范合作社”。对带贫益贫效果好的企业和合作社,加大用地、融资、税费等政策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做好兴产业、增就业、置家业“三业”增收工作。
健全扶贫项目群众参与机制、产业带贫机制、利益联结机制,着力在抱团发展方面下工夫,使贫困群众通过龙头带动、入股经营、务工就业全方位参与脱贫产业发展。推广创新收益分配激励分红机制,强化持续增收保障。在鹊山扶贫产业园率先试点以资产收益扶贫方式扶持易地搬迁贫困人口,确保搬迁户稳定脱贫、安居乐业。
3.2.2 持续抓实消费扶贫
通过举办全国扶贫日、农民丰收节、马铃薯节、红薯节等活动,发展节庆经济,畅通脱贫村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举办脱贫村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等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深化“五进九销”措施,沟通产销衔接渠道,推动脱贫村农副产品走向市场。深化“一网三超”社会扶贫,引导社会帮扶资源精准对接贫困群众需求。开展“一网三超”推广行动,深化爱心扶贫超市、项目扶贫超市、消费扶贫超市和中国社会扶贫网为载体的社会扶贫模式建设,推进扶贫车间、扶贫产业园和“一网三超”对脱贫村的全覆盖。培育“互联网+特色农业”品牌,引导和支持贫困户开设网店,通过电商推销农产品。
3.2.3 继续实施生态扶贫
完善拓展生态建设参与机制,推广“合作社+”模式,引导造林扶贫合作社发展林产业、经济林经营、生态林管护。完成造林任务和退化林修复,实施资源管护全覆盖,继续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林业公益岗位吸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要达到300人以上,促进群众多渠道增收,长期稳定收益。
3.2.4 狠抓就业扶贫
深化扶贫扶志,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在“选、培、育、带”等环节上下工夫。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实现“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目标。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产业技术培训和护工、家政、保姆等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全面提升贫困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完善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供需对接机制和平台,扎实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工程,引导各类企业到脱贫村投资兴业,带动贫困户创业,吸纳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支持公益性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3.2.5 继续推进小额信贷扶贫
严格按照“户借户还”,用足用活扶贫再贷款政策,全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按照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求,完成小额扶贫信贷任务,实现应贷尽贷。加强预警,强化不良贷款风险防控,加大风险补偿金投入,发挥财政风险补偿和保险保障作用,及时处置逾期贷款。
3.3 紧盯三类重点分类实施,实现移民新村、脱贫村、低收入村“三提升”,与乡村振兴战略同谋划
3.3.1 持续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一是积极有序推进扶贫产业园复工复产。按照“企业转产、车间转型、人员转岗”的转型思路和“生产+加工+科技+营销”的发展定位,投资1亿元规划建设“两园一中心”,即扶贫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品牌农产品运营中心,将分散的艾之冠艾业加工、绿德农业压饼杂粮、秦汉食品加工、农兴邦驴肉加工、久洳号醋业加工、晋婆婆等6家企业集中入驻园区,实现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聚集,为搬迁群众和贫困劳动力新增200个就业岗位,安置400余名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确保稳定脱贫增收。
二是落实落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突出培训就业、增技赋能,加强集中安置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解决好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融入和社会治理等问题。
3.3.2 持续抓好脱贫村巩固提升
开展脱贫村、撤并建制村公路建设、窄路基路面拓宽工程、养护提质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建设等工程,全面提升脱贫村通村道路质量,确保脱贫村客运班车运营正常。做好脱贫村通宽带网络建设和提速改造工作。强化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和巡回医疗制度建设,因地制宜地解决好脱贫村的医疗服务问题。持续开展“一拆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着力解决脱贫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建立长效清洁机制。
积极创建大前、红岩岭、营庄、梁家垴、西岭等5个“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村”,前洪水、朱峪、将军峪、企明、白灰等5个“脱贫攻坚成果提升村”;其余脱贫村要建成“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村”。以乡村全面振兴,提升脱贫成色,脱贫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要达到5万元以上。
3.3.3 加强对低收入村的扶持
全面摸排低收入村欠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向低收入村产业发展倾斜。重点抓好娘子关景区项目建设,推进娘子关村实现乡村振兴,为当地贫困劳动力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致富。要根据低收入村发展和贫困群众需求,全面压实县直帮扶单位的帮扶责任,做好对低收入村的帮扶工作,推进低收入村各项工作无缝对接乡村振兴战略。
3.4 围绕“三保障”,跟进落实扶贫政策,完善保障促衔接
3.4.1 持续抓好教育扶贫
抓好教育扶贫,斩断“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精准落实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各学龄段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学前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与巩固。解决好未入学适龄贫困残疾儿童教育问题,实现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全覆盖。对考入二本B类及以上高等学校、中职、高职(大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子女,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应补尽补。统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助学政策,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给予资助,统筹做好民营企业教育扶贫基金发放。
3.4.2 持续抓好健康扶贫
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采取联办或单独设置的方式,加强村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确保贫困村卫生室达到阵地、设备、人员、药品“四有”保障标准和要求。继续落实“136”“三保险三救助”医疗保障帮扶政策,提升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综合保障比例达90%以上。严格定点医疗机构控费,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占总费用比例控制在县域15%、市级20%以内。优化经办服务管理,促进医疗费用结算更加便捷。落实市、县(区)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做实做细健康扶貧“双签约服务”。
3.4.3 持续抓好危房排查改造
全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对农村“四类对象”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危房,要及时认定并全面完成改造工作。
3.4.4 持续抓好社保兜底扶贫
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帮扶等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推进低保扶贫“两线衔接”,畅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双向进入通道。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做好特殊群体关爱工作,提质扩面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建、管、运行并重,拓展服务功能。全面落实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保费政策,确保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城乡居民待遇。
3.4.5 强化“3+N”防贫保险保障长效支持
持续关注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重点群体,进一步完善“3+N脱贫保险”保障机制,对因病因灾减收等原因存在返贫隐患的脱贫户以及边缘非贫困人口致贫风险给予保险保障,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因病因学因灾不致贫。
3.4.6 强化贫困对象动态监测预警
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常态化管理办法,建立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因户施策、一户多策、及时帮扶。要强化政策支持,统筹运用各类帮扶政策和帮扶资源,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3.4.7 “志智双扶”,全面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继续落实“孝亲敬老”激励政策全覆盖、“百企帮百村”全覆盖和“领帮带”模式全覆盖,进一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结紧密的命运共同体。推进贫困村劳动力能力素质提升行动,扩大“学习强国”覆盖面。充分利用农村基层党建培训基地、农民夜校等平台,深化贫困群众农业科技和就业技能培训活动。开展脱贫攻坚“感恩行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遏制“不劳而获”“等靠要”等不良风气。
(编辑:郭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