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欢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上海 400433)
“中国根”因对梅毒治疗有效,成为中药材在早期世界范围内流通的重要研究个案。(1)1535年葡萄牙人将“中国根”介绍至欧洲,有关记录还出现在1585年罗马出版的西班牙人门多萨(J.G.de Mendoza)编著的《中华大帝史》中,可参见Anna E.Winterbottom, Of the China Root: A Case Study of the Early Modern Circulation of Materia Medica, Social History of Medicine, 2015, Volume 28, Issue 1, pp.22-44;高晞 :《十五世纪以来中医在西方的传播与研究》,《中医药文化》2015年第6期。近代早期的药材贸易、医疗知识和科学技术传播等方面的研究也多以个案研究为主。(2)主要代表作有Harold J.Cook, Matters of Exchange: Commerce, Medicine, and Science in the Dutch Golden Ag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7; Pratik Chakrabarti, Materials and Medicine: Trade, Conquest, and the Therapeutics in the 18th Century,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2015。限于资料的零碎和分散,中药材流通状况的研究也只能以个案方式在局部地区或小范围内进行分析,尚无系统研究将其作为独立对象进行讨论,无法展示中药材埠际和国际贸易全景,实为一大遗憾。
最早反映中药材流通的是针对中药材进出口的调查报告等资料。一类是旧海关出版物,药材贸易的统计数据分散在其进出口贸易的报告和统计中(3)主要统计资料有杨端六、侯厚培等 :《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1931年印行;郑友揆、韩启桐编纂 :《中国埠际贸易统计(1936—1940)》,中国科学院1951年印行。近年来以两套旧海关出版物为要,分别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海关总署办公厅编 :《中国旧海关史料: 1859—1948》,京华出版社2001年版;吴松弟整理 :《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史料(1860—1949)》,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一类是专门针对中药材的调查报告,但这些资料通常呈现空间分散(以对云南、四川两地中药材的调查为重)、调查时段不连续两个特点。(4)主要调查资料有 :《商业: 犍为土产药材全年统计表》,《四川月报》1934年第5卷第6期,第78—81页;《商业: 二十二年度重庆药材进出口统计》,《四川月报》1934第5卷年第1期,第90—91页;《四川药材主要产地表》,《四川农业》1935年第2卷第4期,第54页;《四川药材运输表》,《税务月刊》1941年第1期,第34页;《调查: 四川药材之产地调查》,《四川经济月刊》1938年第9卷第6期,第1—9页等。近年来,学界对中药材贸易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明清以后,以地方志中记载的中药材分布和流通为主要论述内容(5)主要研究以暨南大学的硕士论文为主,如王瑞 :《明清时期汉江流域中药材地理初探(1368—1911)》,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张明 :《明清时期山东药材分布与流通的历史地理研究》,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马海艳 :《明清福建中药材历史地理初探(1368—1911)》,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何绪军 :《明清时期广东药材的分布与贸易研究》,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或将包括中药材在内的商品作为区域贸易商品之一,通过个案分析某通商口岸流通商品的整体结构及其与区域市场、区域经济发展之关联。(6)主要研究有刘生文 :《近代九江海关及其商品流通(1861—1911)》,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张珊珊 :《近代汉口港与其腹地经济关系变迁(1862—1936)——以主要出口商品为中心》,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吕兴邦 :《近代广西对外贸易研究(1877—1936)——以海关贸易报告为考察中心》,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刘良山 :《近代厦门对外贸易发展研究(1862—1911年): 以历年厦门海关贸易统计报告为中心》,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
近代的中药材贸易学界关注较少,而以芦笛的《近代国产普通药物的国际和国内贸易》为要。作者利用旧海关出版物中的数据初步勾勒了中国药物进出口贸易的整体趋势,探讨了近代药物贸易的一般特征及其社会经济意义。(7)芦笛 :《近代国产普通药物的国际和国内贸易》,《海关与经贸研究》2016年第6期。作者在论及近代国产药物的国内贸易时,虽然注意到了旧海关出版物中所载的《中国药材清单》(ListofChineseMedicines)的学术价值,并以冬虫夏草为例观察其在各海关之间的转运情形,试图说明国产药物国内贸易的一般情形,但《中国药材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中共统计了1 575种中药材在19个通商口岸内的5 292条流通数据,如果不整体进行全面分析,很难概括中药材埠际贸易的特征。
基于此,本文重新对《清单》中所载的5 292条数据进行统一处理和分析,并利用可视化手段对数据结果进行处理,辅以旧海关史料中的其他数据,并借助地方经济调查、地方志、报刊等资料,进行构建中药材埠际流通网络的研究。
东、西方的博物学家、药物学家对中药材的辨识、正名和论证不仅关系到中医本草西传过程中的医疗知识传播,而且关乎在近代贸易中对作为商品的中药材进行分类、征税和流通的全过程。(8)高晞 :《十五世纪以来中医在西方的传播与研究》,《中医药文化》2015年第10期。不过“药之出也,其地不同。或出于山,或出于水,或出于瑕陬僻壤,非有职者真伪难察”(9)悟道居士 :《觉觉言·第二十三篇论舍药材》,《万国公报》1883年5月26日第741期,第7—8页。,区分、辨识中药材也并非易事。1884年2月7日,时任宜昌关的副税务司(Acting Commissioner)马根(F.A.Morgan)给海关总税务司赫德(Robert Hart)写了一封信,信中坦言: 每年在宜昌关内流通着大量运输到汉口的中药材,但因为缺乏完整的流通清单,导致验估人员无法确定中药材种类,进而无法根据种类对中药材进行征税。比如,银耳(white fungus)、蘑菇(mushroom)到底应该算做蔬菜还是中药材?因此,他建议各关按照统一格式制作一份中药材清单,作为对流经海关的中药材征税的依据。(10)早在1869年,海关总税务司就曾针对各港存在特权和影响商业的问题出台了一份报告,要求对进出口货物进行详细检查,比如对江汉关的出口大宗茶叶、大黄、大麻或还储存在海关仓库中的油,在离港的时候都需经过海关浮码头的检查,审查官员主要会抽检其重量、包装方式等,再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以确认每艘江轮上的货物均已支付全部关税。详见Reports of the commissioners of customs on the practice at each port in the matter of privileges conceded and facilitation of business generally, 1869,吴松弟整理 :《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史料》第253册,第20—21页。八个月后,1884年10月6日,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同意了马根的请求,要求各关制作一份在1884年11月1日至1885年10月31日期间,本关内流通的中药材详单,且需在1885年11月之前向海关造册处递送这份清单的副本。四年后的1889年,这份清单终于出版。(11)为了制作这份清单,各关的海关官员都参考了大量参考物,以广州关为例,为了保证清单的完整和可靠性,时值税务司参考了近20种出版物。List of Chinese Medicines,吴松弟整理 :《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史料(1860—1949)》第220册,第449—450页。
清单详细记录了牛庄、天津、芝罘、宜昌、汉口、九江、芜湖、镇江、上海、宁波、温州、福州、淡水、打狗、厦门、汕头、广州、琼州和北海十九个通商口岸间的中药材流通情形,且将中药材分为根(roots)、皮壳(barks and husks)、梗叶(twigs and leaves)、花(flowers)、子果(seeds and fruits)、草(grasses)、虫(insects)和杂项(sundries) 8部分。这种分类方式受到中国传统本草典籍中本草知识的影响,同时,又符合18世纪后西方对本草分类的标准,在对某一种中药材具体介绍时又采用了建立在“双名法”之上的西式标准。(12)“双名法”指用拉丁文书写植物的官方名字,即科学名称(学名),基本格式为“属名+种加词+命名人名字”,18世纪初由瑞典博物学家卡尔·冯·林奈(Carl von Linné)在其著作《植物种志》(Species Plantarum)中提出,书中他为近7 300种植物确定了唯一名称。参见郭宗华编 :《植物形态生理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年版,第146页。作为海关内部中西本草知识初步融会贯通的产物,《清单》不仅为来华西人了解中国本草提供了必要参考(13)1871年,汉口的波特·斯密史(Porter Smith)医生在研究《本草纲目》《尔雅》《广群芳谱》和探访民间草药后,编著了中英文对照的Contributions Towards the Materia Medica and Natural History of China一书 。《北华捷报》将该书译成《中国药料品物略释》,参见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 (1864-1951), 1871年2月14日;高晞翻译成《中国本草的贡献》,参见高晞 :《地理大发现后的“中医西传”》,《文汇报》2015年9月11日,第W10版。,而且成为研究中药材埠际流通不可多得的珍贵材料。为我们从宏观上构建中药材埠际流通网络,微观上了解通商口岸间流通的中药材类型、数量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珍贵参考。
全面了解中药材埠际贸易的难点在于地方调查数据的分散性。笔者主要对以旧海关史料为主的数据进行仔细梳理,依据通商口岸开埠的时间进程,选取4个时间断面来展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药材埠际贸易变化的情形,以下就数据选取依据、处理方法、处理结果与结果分析作具体说明。
本文选取的数据主要分为4个时间段: 第一个是1884—1885年《清单》中所记载的中药材流通数据;第二个是旧海关史料中所载的1902—1928年间的中药材进出口统计数据;第三、四个则是《中国埠际贸易统计(1936—1940)》中的中药材统计数据。
1.《清单》中的5 292条数据
临床可见部分患病猪关节肿胀,体温升高,不食或厌食。对出现病变严重的病猪进行解剖后发现,病猪浆膜出现浆液性炎症变化,心包积液增多;肾脏红肿;脾脏肿大呈暗红,包膜有纤维素沉着;淋巴结红肿;肝脏肿大;关节腔内滑液增多,严重者关节软骨坏死,关节周围组织有多发性化脓灶。
《清单》中分列了1 575种中药材在19个通商口岸流通的价格、数量、输入地、输出地等信息,数据共计5 292条。在单种中药材转运的数据中,分为输入地和输出地单独对应和多重对应两种情形。鉴于数据特性,将运算分为两种方式: 一种是单一输入地对应单一输出地的情形,以上海口岸转运的条参为例,其输入地为汉口,输出地为芜湖,将条参转运的价值相加便得到单种中药材转运数据,后经过逐一计算,对19个通商口岸内转运的所有中药材价值进行求和,得到一个19×19的矩阵;另一种是多个输入地对应多个输出地的情形,这点在汉口、上海、宁波、厦门、天津的转运中的体现尤为明显,以经由上海转运的白芨为例,其输入地有汉口、九江,输出地有日本、厦门。(14)白芨由汉口、九江经过上海转运至厦门、日本。资料来源: List of Chinese Medicines,吴松弟整理 :《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史料(1860—1949)》第220册,第142、146页。
面对第二种情形,本文采取的方式是利用齐普夫定律将中药材转运价值分等后对不同地点进行赋值、求和,最终列入矩阵。齐普夫定律是由哈佛大学的语言学家乔治·金斯利·齐夫(George Kingsley Zipf)于1949年提出的一个词频分布定律,现已成为信息计量学一个经典定律。处理《清单》中的地点信息时,具体操作是: 先统计多个地点出现的频次,按照递减顺序排列;把相应的中药材价值按16∶8∶4∶2∶1拆分成一对一对应的数值对不同地点赋值;建立19×19的二维数组,把一对一的数值填进去,数组中没有对应数值的元素做空值处理;最后把5 292个二维数组的19×19个元素一一对应相加。
2.旧海关史料中的中药材进出口数据
为全面了解20世纪初各通商口岸间中药材转运的整体概况,本文整理了旧海关出版物中1902—1928年间48个通商口岸的中药材净进口、出口数据,共计约3 000余条。(15)资料来源包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海关总署办公厅编《中国旧海关史料: 1859—1948》中China Trade Returns, 1905(第42册第283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10(第53册第654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13(第63册第612—613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15(第71册第405—406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17(第79册第432—434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20(第89册第359—360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23(第95册第378—379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26(第101册第754—755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28(第105册第706—707页)。1936年及1939年的中药材埠际网络复原则主要利用郑友揆、韩启桐编纂的《中国埠际贸易统计(1936—1940)》中的统计数据,统计处理方法与《清单》中的数据统计处理方法相同。(16)郑友揆、韩启桐编纂 :《中国埠际贸易统计(1936—1940)》,第238—257页。
鉴于数据特性,1902—1928年间的中药材进出口数据无法以汇源数据的形式呈现,只能将48个通商口岸中药材转运数据逐年相加来了解中药材进出口情形,图1呈现了1884年、1936年、1939年中药材埠际运销网络图。
图1 1884年、1936年和1939年中药材埠际运销网络对比资料来源: List of Chinese Medicines,吴松弟整理 :《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史料》第220册,第47—549页。三幅地图的数据可视化用Gephi 0.9.2软件完成,导入各港口经纬度坐标后用Geo Layout布局在Mercator投影下制作。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药材埠际运销的整体情形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9世纪末,中药材埠际贸易随着通商口岸的渐次开放而在各个口岸间兴起;20世纪初,伴随着通商口岸开埠进程的加速,中药材埠际贸易也进入兴盛阶段,且维持一定的稳定性;20世纪30年代,伴随着战争爆发,中药材埠际贸易开始衰退。
1.萌芽初始: 19世纪末中药材埠际运销情形
19世纪末,通商口岸渐次开放,《清单》详细记录了19个通商口岸之间中药材流通情形。总体而言,中药材埠际运销网络呈现明显的产地主导港口的地域差异: 北方环渤海三港、长江流域、长江以南地区的转运特征明显不同,其中长江流域内转运在埠际贸易总值中占据核心地位,北方环渤海三港负责与日本的中药材转运,长江以南诸港除了直接与北方环渤海三港发生联系外,还与东南亚诸多地区有贸易往来。
第一,北方环渤海三港(天津、烟台、牛庄)在中药材转运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权重最大的分别是烟台与上海的贸易、牛庄与汕头的贸易,天津与广州和上海的贸易却位居其次。其中,烟台在中药材贸易中占优得益于其不冻港的自然条件;牛庄以转运高价药材高丽参、辽参为重,作为“采参大市”,人参不仅为营口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17)光绪八年(1882年)出口总数2 078担,价值75 784海关两,此后出口数量逐年下跌,价格却不断攀高。光绪十一年(1885年)1 700担,却价值79 898海关两;光绪十四年(1888年)跌落至1 311担,更升到103 117海关两;光绪十七年(1891年)只有798担,价值达136 633海关两 。《牛庄关十年贸易报告(1882—189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海关总署办公厅编 :《中国旧海关史料(1859—1948)》第152册,第15页。,而且形成了以营口为中心的人参流通网络(18)“东省人参市场以营口为中心,凡南北参商均聚汇于此,而参之运至营口,大都各产品用火车装运至南满车站,转运营口,先寄存货栈,再由经纪人撮合。交易成功,由卖方提百分之三酬劳栈主,栈主再由酬劳金中提若干,馈赠经纪人,称行用,平银以两计,每银合津银四角五分,参栈以增兴顺、公兴顺、天德祥、永顺昌、宏利昌为最著名,交易期间为旧历七、八、九三个月云。”王致谱主编 :《民国名医著作精华·中国新本草图志》,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年版,第139页。。
第二,中药材埠际贸易总量按降序排列分别为上海—汉口、宜昌—汉口、汉口—南京、上海—南京、汉口—芜湖,长江流域内转运贸易在埠际贸易总值中占据重要地位。原因有二,一是明清时期长江流域山区开发对长江流域中药材贸易兴盛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川陕楚交边山区、湘鄂川黔交边山区、湘鄂赣交边山区、湘赣粵交边山区等,成为中药材资源开发的主要区域(19)张建民 :《明清长江流域山区资源开发与环境演变: 以秦岭—大巴山区为中心》,武汉大学出社2007年版,第2页。;二是长江沿岸密度甚高的通商口岸在近代交通效率升级催化下加速了中药材转运效率。
第三,相较于长江流域内频繁密切的相互转运,长江以南地区诸港的转运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这些港口以大量转运自长江以及北方各港的中药材为主,同时将部分南方产中药材运至北方,符合传统的北南走向的物资交流的运输格局。二是龙州、梧州开埠前,此区域内东西走向的物资交流主要体现在北海与香港,琼州与香港、广州之间的中药材转运上。三是此地区的港口与东南亚进行密切往来,交换南洋(20)“南洋”指北纬20度起至南纬10度印度洋与太平洋中间一带,包括东印度群岛、暹罗、海峡殖民地、马来联邦、越南等,其中海峡殖民地是英国在1826—1946年间对位于马来半岛的三个重要港口和马来群岛各殖民地的管理建制。参见单岩基 :《南洋贸易论》,申报馆1943年版,第7页。特产药材,如薄荷、五加皮、白豆蔻等。
2.全面展开: 20世纪20年代的中药材埠际运销情形
20世纪20年代,在当地设立海关并在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海关贸易年报中辟有分关报告的开放商埠,已达到四十余个。(21)吴松弟 :《港口—腹地与中国现代化的空间进程》,《河北学刊》2004年第3期。分析发现中药材出口中,重庆、汉口、天津为权重前三高的口岸。重庆主要负责将川产药材经宜昌转运至汉口,扩大川产药材的销售范围。汉口在中药材埠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直接将中药材转运至上海外,与芜湖、镇江等长江沿岸各口都有密切的往来。最后,上海作为长江流域中药材转运的中转点再将中药材运送至南北。天津作为传统的北方集散网络中心,是北方地区中药材出口的重要港口。在中药材进口中,上海、广州、汕头、大连、天津为权重位列前五的口岸。这与同时期中国整体进口贸易权重的分布也基本相同。
此外,在中药材的进出口中除了原本权重较大的港口外,在20世纪初开埠的港口也全都参与了中药材埠际运销,是中药材埠际运销全面展开的重要表现。与19世纪末的中药材埠际运销情形相比,20世纪初的中药材埠际运销网络发生如下变化:
一是北方中药材埠际转运网络的密集化。瑷珲、三姓、满洲里、绥芬河、哈尔滨、珲春、安井村、安东、大连、牛庄、秦皇岛等开埠后,加入到北方中药材埠际运销的大军中来。从19世纪末的环渤海三港到20世纪初的北方诸港,随着北方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和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中药材越来越多地被运往内地较大的中药材市场、沿边口岸或沿海港口,中药材的流通范围进一步扩大,间接说明中药材在内的农副产品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通商口岸对产地的辐射范围逐渐加大。
二是长江流域内的中药材转运的稳定性。长江流域依旧是埠际贸易的中心,且随着长江开埠口岸的增多,重庆、万县、宜昌、沙市、长沙、岳州、汉口、九江、芜湖、南京、镇江、上海等口岸使长江流域中药材转运密度进一步提高。长江流域多样的自然环境满足了种植中药材的需求,奠定了中药材埠际转运的基础,宜昌、汉口、芜湖以转运川产药材为主,镇江以川产、皖产、苏产药材为主。
三是长江流域往南中药材埠际转运网络的依存性。其沿海各港的中药材转运情形依北方和长江通商口岸的变动而变,在和北方和长江通商口岸发生经济联系时呈现出一定的依赖性。同时,随南宁、梧州、琼州、北海、龙州、蒙自、思茅、腾越等各地的开埠,各港内部的转运也产生变化。比如在梧州开埠后,珠江流域上游地区的中药材经梧州流向广东,沿西江水系东西走向的物资交流获得更大发展,且这通道成为珠江流域内物资流动的主要通道。梧州直接和上海、天津发生贸易往来,加强了南北运送的格局。
3.因战而衰: 20世纪30年代中药材埠际运销情形
从1936年的中药材埠际网络中可以看出,各通商口岸之间的贸易往来达到303条,延续了20世纪20年代中药材埠际贸易兴盛的局面,但1927年后,贸易数据骤降到146条。以长江流域为例,1937年国民政府开始西迁,采取了一系列战时物资禁运措施,对长江沿线贸易影响严重。比如,以重庆-汉口为核心中药材转运网络在埠际运销中占据核心地位六十余年,其最大的贸易对象为上海,与其他长江一线口岸及南北方各港也都联系密切;但是战后汉口仅与长沙、宜昌、沙市、重庆、万县、宁波6港保持了中药材贸易往来。重庆—汉口一线的衰颓也导致整个长江流域内(除上海外)中药材贸易近乎瘫痪。
中药材国际贸易方面,根据旧海关中的统计数据,1902—1930年间中国内地口岸的贸易对象有近30个,包括香港、日本、英国、美国、德国、印度、爪哇、朝鲜、新加坡、暹罗、俄国、菲律宾等。其中,香港、日本、英国、美国占据进口贸易量的前4位,香港约占进口贸易总额的一半。作为晚清时期中国沿海地区仅有的两个航运枢纽港之一,香港发挥着重要的中转功能,向上海口岸以及整个内地口岸进行货物输送;而在出口贸易中,香港也占据绝对优势地位。(22)资料来源为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海关总署办公厅编《中国旧海关史料: 1859—1948》中China Trade Returns, 1910(第42册第283页、第53册第654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13(第63册第612页、第71册第405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15(第71册第406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17(第79册第432—434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20(第89册第359—360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23(第95册第378—379页),China Trade Returns, 1926(第101册第754—755页)。
这点在中药材的中转中也得以体现。在中药材进口贸易中,香港、日本、英国、美国同样位居高位。其中香港主要的作用是转运由美国而来的西洋参,大部分西洋参是通过香港或经香港驻华洋行分拣然后运送至内地各口岸。以长江流域为例,西洋参先从香港运送到上海,再逆江而上分运至镇江、汉口、重庆等港口。(23)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海关志编纂委员会编译 :《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 粤海关报告汇集》,暨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页。由日本向中国输入的中药材中参类也占据大宗,日本本土生产的关东参伴随着明治维新各种贸易开拓政策实行的大潮,其输出规模也迅速扩大,并且逐渐与中国的消费市场联系起来。(24)童德琴 :《明治前期日本产人参的输出动向及其出口产业的形成》,《海洋史研究》第2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67—86页。参类以外,良姜、黄柏、丹皮、杜仲、五倍子、樟脑也是日本输入我国重要中药材。除以上贸易对象外,我国还从海峡殖民地进口姜黄、桂枝、丁香、母丁香、豆蔻等,从暹罗进口豆蔻,从爪哇进口有竹黄,从菲律宾进口薏苡仁等,从俄国进口柴胡、桔梗、麻黄、苍术、玉竹、黄柏、木通、鹿茸等。
不同时期中国内地进行中药材贸易的对象比重有所不同。首先,中国内地进口中药材量排名前三的对象是香港、日本、英国,其中香港地位突出。1902—1910年间,前三顺位为香港、英国、日本;1911年,日本短暂超越香港;1916年后,香港又成为对内地输入中药材第一大港,此后一直占据第一的位置。其次,中国与南洋地区的中药材交换数量较为稳定。以豆蔻为例: 豆蔻为暹罗特产,在其首都附近栽培为宜,其输出地也以中国为主要地区。(25)周汇潇译 :《暹罗之物产》,国立暨南大学海外文化事业部1936年版,第50页。再次,中国与瑞典、德国、瑞士等欧洲国家中药材贸易受国际局势影响波动较大。(26)尤季华 :《中国出口贸易》,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6—9页。
中国内地中药材的出口对象中,香港占据绝对地位,印度、爪哇、缅甸等处华侨使用的大量中药材都需经过香港转运。第二大出口地是日本,日本对中药材的消费可追溯至金元时期形成的“李朱医学”的影响。往下依次是暹罗、新加坡等地。(27)中华工业国外贸易协会编印 :《南洋商业考察团专刊》,中华工业国外贸易协会1936年印行,第23—27页。
本文主要围绕旧海关史料为核心的数据展开,展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药材埠际贸易格局的变迁进程。从中发现中药材埠际贸易格局的演变与通商口岸开埠的进程密切相关: 19世纪末,通商口岸渐次开放,因大量进出口中药材影响了海关征税,1884年《中国药材清单》出炉,而后中药材正式被纳入海关的统计中。从统计数据可推断中药材埠际贸易在20世纪初至20年代伴随着通商口岸的密集而兴盛;直到1927年才逐渐衰退。以重庆—汉口为转运中心的埠际网络使中西部、西南部的通商口岸重要性被强化,这是以往以大宗商品为支撑的讨论下对近代通商口岸的空间变迁研究中没有关注到的。药用植物、矿物、动物的生长通常要求特殊的地理条件,所以中药材埠际贸易中部分重要通商口岸属于原料导向型口岸,即其腹地产品决定了口岸出口商品的结构,例如重庆。这些情况有助于为日后进一步研究产地、中转地、集散地等的联系提供依据,也为重新理解在口岸-腹地基础上形成的近代中国经济特点提供了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