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今公权力在具体的施行中,常常会发生公权力偏差乃至异化的现象,因此对公权力进行制约刻不容缓。首先对公权力的含义与公权力滥用的定义进行简要介绍,并分析其表现形式与危害。随后,列举不同角度的制约方式来对公权力的行使者的权力行使进行有效制约。最后对多种制约模式进行总结分析。当今社会应在政治、法律、社会几种制约模式并用的基础上着重加强道德制约。
关键词:公权力 权力滥用 制约模式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08-0045-02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官员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了新的阶段。党的十八大報告中更是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和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都要一起打。在反腐倡廉的同时,国家对公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也展开了新的篇章。
一、公权力与权力滥用的含义
公权力,又称行政权力,代表着一种公共权力,实际上公权力源自于对公民的个人权利的让渡。将个人的权利委托给政府,呈现出委托人的角色。而政府的公权力实际上就是为更好地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与履行好自身的代理人角色所拥有的决策权,实质上也是一种公共强制力。
由此可见,政府的公权力来源于每一个社会公民的权利让渡,目的是更好地维护民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可现如今公权力在具体的施行中,常常会发生偏差乃至异化。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为达到越权的目的,形成与公权力设立初衷相违背的情况,造成权力滥用,从而给社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带来巨大的危害。
二、公权力滥用的表现与危害
1.公权力滥用的表现
在现实社会中,权力滥用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具体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类:公权力行使的范围过大,以权谋私,导致越权;对于公权力认知不到位,使公权私人化,为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的目的去行使权力,导致权力行使异位;行政人员不能把握住公权力蕴含的行政责任,不对其充分负责,导致公权力缺位等。
2.公权力滥用的危害
无论公权力滥用是出于何种目的,采用何种手段,都会对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造成巨大的危害。这种权力滥用对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是不容忽视的。公权力滥用主要的危害体现在:在政府领域会造成政府的“塔西佗陷阱”。政府失信问题会越来越严重,民众对于政府会越来越不信任,进一步对政府出台的政策与行政规划等失去辩证的眼光,一味地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进行评判,产生信任危机。这也会使政府政策“难落地”、规章“难落实”,造成社会资源因内耗而产生巨大浪费。另外,在市场领域,因行使公权力者的寻租行为,对本应由市场进行配置的资源强行进行政府管控。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违反了市场本来的合理的竞争机制,阻碍了市场的有序竞争,违背了市场配置秩序。公权力的无序介入也会造成相当一部分社会资源流失,市场也会从质量、效益优先原则逐渐衍生出满足公权力寻租原则。从而逐渐失去政府公权力的权威性,导致政府失信。在社会领域,一直以来,政府在社会重大工程建设中所起到的作用是其他社会主体无法比拟并且不可替代的。而公权力在此过程中的不到位、缺位或者权利行使者为了自身私利,极易造成工程建设中监督不到位、建设材料低配、劣质等恶劣事件的出现。这些工程在正式投入应用过程中极易引发重大责任性的安全事故,导致巨大的资源浪费与人员伤亡。
三、公权力滥用的制约途径分析
公权力产生的本质与初衷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民利益,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而现在公权力异化现象普遍存在。权力的滥用对于公民个人、国家、政府等几乎所有社会主体来说,都会产生相当大程度上的利益伤害与剥夺。因此,对于公权力的制约与限制显得十分必要。权力制约的必要性越来越被各方主体所强调,社会上也不断地出现与创新公权力的制约模式。
1.权力滥用的政治制约模式
在传统行政学中,权力滥用制约的主要途径就是制度制约权力,也就是通过政治的方式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其模式的形成,首先是洛克提出了分权理论,进而孟德斯鸠在其基础上进行了完善与改进,创新性地提出了“三权分立与制约学说”。这也是政治权力制约模式的理论起源。
这种政治制约模式的性质本身是通过权力制约权力的方式来防止权力的滥用。这种政治制约模式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中得到实践,开创出独特的“三权分立”模式,并使得世界各国纷纷效仿。“三权分立”为政治制度设计上的对权力制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有其相当大的局限性。并不是所有国家的国情都适合去采用这种政治权力制约模式,我国作为民主集中制与共产党一党执政与美国多党执政的国情有根本性的区别,因此三权分立制度并不适合中国现有组织机构与权力模型。
2.权力制约的法律制约模式
法律制约模式是通过对法律与各种规定的提出与完善,从而达到“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中”的方式,也就是从根本上去切断公权力行使者滥用权力的可能,完成公权力更好地去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初衷。随着我国法律制度规范的逐步完善,我国现有的“法治”理念与宪法精神逐渐深入人心,对于公权力的相关法律也日渐被补充、完善起来。因此在中国,法律对权力制约具有可操作性,也能够直接使无数的“老虎”与“苍蝇”落入法网。
法律制约模式有着其他制约模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就是将公权力使用过程中的底线用白纸黑字的方式来硬性规定下来,也通过各种法律的处罚方式,对权力行使者起到更大程度上的威慑,使其不敢违法滥用权力。而不像采用一个像用更大的权力去制约权力这种包含很多人为主观因素占据很大比例的方式去对权力进行制约。
但法律制约的缺点也是明显的。因为权力行使者很清楚法律制约只是规定了权力行使过程中“底线”,只要不去触碰底线,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去应对公共事务、去行使公共权力。这也是公权力异化的体现。
3.权力滥用的社会制约模式
在我国现有国情下,社会制约显得尤为重要。公民参与的渠道日益扩展,途径方式也逐渐多样化,也随之带动了公民对于参与社会治理、监督的热情。而现有时代背景下要求的多元主体“共治”,也对第三部门乃至企业都提出了发挥对公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作用的要求。社会制约已成为权力滥用的主要监督组成部分。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与产业的迅猛发展,各主体的社会监督渠道也得以进一步拓展。民众可以通过微博、发送匿名消息等方式对公权力监督举报。民众在对公权力的制约中已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
媒体在打击腐败及权力滥用的案件中也功不可没。在新闻媒体及公众舆论的监督下,滥用公权者的所作所为都处在众口评说之中,由此可见,社会制约模式具有相当大的主体范围与威慑力。
4.权力滥用的道德制约模式
道德制约模式是指通过强化权力行使者的“职业道德”的方式来规范公权力的形式。从权力滥用的主体,即权力行使者本身的角度来讲,道德意识的培养,可以使权力行使者充分内化道德意识并达到心理控制,从而实现有效约束公权力的行为。这种制约模式更多从行为产生源头来控制主观行为,也是目前学界与专家们所推崇的、对权力滥用的制约最为有效的模式,其深远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从实践层面上,约束权力行使者的行为,让其更好地认清自身的职责,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十分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政府信任关系;从意识层面上,更好地让其明白自身的职责,深化道德伦理信念,使之明确职能定位,从主体的行为意识上杜绝“权力滥用”。
四、结语
当今社会应在其他几种方式并用的基础上,着重加强道德制约模式。道德制约模式较之政治制约中的权力制约权力更加专业规范;较之法律制约中的制度限制要求更高,更严,并且能达到教育效果;较之社会制约中的各方主体监督,由公权力行使者自身调节,更自觉自愿地依法合理履行职责。
另外,道德制约相较其他模式更具有前瞻性的特点。道德制约本质上是从行为还没开始进行时便有效遏制,而其他的方法都是对于已经发生的权力滥用现象进行的监督、惩戒。道德制约的“事前预防”相较于其他制约模式的“亡羊补牢”,可更有效地将违法人员从心理的“不敢贪、不能贪”转化为“不想贪”,对于权力滥用更具预防性,将公民、社会、国家的可能性损害降到了最低,其优越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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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世鹏[作者简介]张望,扬州大学商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