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向记者诉苦,称自己所在的城市流动人口极少,目前无一确诊和疑似病例,小区却基本处于完全封锁状态,每家每户每周只允许一人次外出购物;隔壁的小区,每周允许每名居民两天外出一次;还有的小区规定居民可以每天外出。
让他疑惑的是,同一座城市,不同的小区,为何会出现管理松紧不一的状态?在法律上是不是讲得通?
记者了解到,这个小区2月初物业规定每人可以两天外出一次,2月底又改为每天可以外出一次,至于外出权限变更的依据是什么,物业称是社区居民管委会的规定。而在同一社区,不同小区管理在同一时间也出现不一样的情况。
于人之常情,“特殊时期”个别人的单方决定,导致多数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通常不会被质疑。细思之下,这种特殊时期的“法律”却有一定风险。
前不久,某小区的业主反映,因为发现疑似病例,自己所在的樓栋单元楼被锁死并绑上铁丝。 一些居民对这一举措提出了质疑,如果遇到火灾等危险情况,其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此记者咨询了一名律师,他表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如果该小区确实有确诊感染患者,为防止病情扩散,行政机关有权封闭小区,而前提是必须保证消防安全和日常供给。
而对于一些无疫情地区的小区,封锁隔离的管理方式,无论是《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都无相关规定。采取“一刀切”的封闭式管理,暴露出的是基层和社区治理的粗暴化、简单化。
好的管理方法可能降低疫情的不利影响,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不好的管理方法在控制了疫情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一些新问题。如目前某些地方在村口拦路设卡、堆土方阻断交通,并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作为,而是某些私人以防疫的名义行“公法”。对于政府处置疫情等突发事件时的民众义务,可以归结于法律上的容忍义务范畴,这次疫情给了我们诸多考验,基层治理精细化便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