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了解,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分批支持建成一批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首批支持50个左右,支持期限暂定为2020—2022。
《通知》明确,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有助于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集中投入扶持优势特色产业,打造涵盖生产、加工、流通、科技和服务等一体的产业集群,有利于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破解产业链条较短、农业效益不高等关键问题,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的现实需要。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加工流通环节向乡村下沉,带动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环节增值收益留在乡村,能有效扩大农村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合理分享二三产业收益。同时,把优势特色产业做成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的大产业,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
三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政策一起共同形成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点、线、面”结合、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农业生产主体发展提供新空间、新途径,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实现农村产业兴旺。
《通知》要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原则,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选准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集中资金资源,着力解决好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和关键环节,打造一批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在基本原则方面,应坚持主体投入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支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全产业链打造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按照全产业链建设,推動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资金支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坚持省域统筹和市县抓落实相结合。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实施,专班化推进,市县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着重抓好落实,形成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合力。
建设内容方面多样,其中包括加强优势特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立足市场需求、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现有基础,提升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打造标准化的“原料车间”。加强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推广适应性广、实用性强的绿色技术模式,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
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营销。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推动产地型冷库及预冷设施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农产品综合开发利用,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推动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商标,建立顺畅的营销体系,确保产业增值增效。
健全农业产业经营组织体系。发挥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组织、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发挥家庭农场、农户在家庭经营生产方面的优势,支持其参与组织化生产。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形成差异化竞争、功能互补的良好格局。
强化先进要素集聚支撑。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对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推动更多资本、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向产业集聚。搭建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建立行业协会、信息网站等,实现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互惠共享。
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重要目标,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做实利益联结。鼓励各地推广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形式,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
(http://www.farmer.com.cn/2020/03/13/99850041.html 202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