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杰
治理农村环境是建设美丽乡村的一项重要内容。环境卫生不仅代表了一个地方的形象,同时也是地方人民素质的体现。本文就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展开了详细的分析,认为当前村民的环保意识较低并且农村地区没有完善的环保制度,在治理环境的过程中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基于此在治理农村环境时应该加强环保宣传,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制体系,希望能为广大群众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一、前言
一直以来,农村都是以为城市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存在的,但是由于城镇化发展速度较快,以致于农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随之出现了很多的环境污染问题,例如:生活垃圾增多、水污染、农业生产污染等等。所以,积极做好农村环境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因此必须要加快脚步,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构建适合该地区的环境治理体系与监督机构,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推动农村地区的生态建设,还农民一片净土。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价值
经济想要发展,时代想要进步就必须顺应自然发展的规律,保护自然、尊重自然,只有在自然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增值,才能够实现百姓富有生态美丽的统一目标。现如今,农村环境的治理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因为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就是“生活富裕、村容整洁、民主管理”而村容整洁则是现阶段建设新农村的主要内容。只有彻底消除了脏乱差的生活环境,才能够帮助村民获得幸福和谐的生存环境。此外,农村环境的治理能够促进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只有真正的改善了农村的环境,让村民成为真正的受益群体,才能真正保障农民生态权益,进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这一伟大目标的实现。而且,农村是依赖于自然条件所生存的,故而治理农村环境能够有效的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好的生态环境既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同时还能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所以治理农村环境优化农村生态具有重要的价值。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环境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民普遍缺乏绿色环保意识
首先,农村一直以来都是以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为主,以致于很多村民都存在着随手乱扔垃圾的习惯,长此以往村内的垃圾越来越多,对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其次,在农村处理垃圾的方式就是焚烧,但是焚烧的过程中也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最后,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缺乏一定的绿色环保意识,并且对于一些新观念、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差,缺乏社会责任感。
(二)缺乏完善的农村环保制度体系
农村的环境治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而环境保护制度则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方法。近年来,国家政府愈发重视环境保护,也颁布了很多法律文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但是这些法律基本上都是以城市为主的,鲜少有关于农村环境治理的条例,以致于村民认为乱扔垃圾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的。但是在建设新农村的道路上,很多省市都认识到了完善农村环保制度的重要性,但是所制定的法律过于抽象,操作性较弱,由于制度没有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导致与农村的环境问题不相符,也就无法有效的去规范村民的行为和强化村民法律意识,这也是目前治理农村环境中的一个弊端。
(三)农村环境治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国家为了能够在法律角度上去控制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于2018年修订 《环境保护法》增加一些法律条例,在环保制度上也有了更改变化。但是大部分内容还是以城市、工业环境为主的,与农村环境相关的法律条例依旧不多,导致在治理农村环境时没有法律可依。还有些省市的政府部门过于追求经济利益,严重的忽视了农村环境的重要性,不仅没有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人或企业进行严惩,还放纵其继续污染环境,既危害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也威胁了村民的身体健康。
四、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加大农村环保观念宣传教育力度
实际上在农村地区开展环境治理工作需要干部与群众的共同参与,让村民所具有的主体主要充分的发挥出来。首先,应该开办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选择村民喜欢的方式吸引其积极的参与到宣传活动中,通过宣传促使其能够积极自主的投入到环境保护当中,提高绿色环保意识。其次,倡导文明生活,讓村民能够自觉自主的改掉一些不文明的习惯,慢慢的形成讲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生活习惯。最后,村干部应该起到积极的榜样作用。在进行环境治理时村干部应该带头行动,带领全村人民投入到环境治理当中,在村中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让每一位村民都能够在生活中自觉的保护环境,这样才能够从根源上改善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
想要切实的做好农村环境的治理工作,就需要构建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做为基本保障,首先,需要制定一个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例如: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制度、农业环保责任制度、家禽、水产养殖污染管理制度等等。通过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来完善农村的环保管理体系与考核制度,这是实现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将治理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的重要方法。每个乡镇、农村,每一级都需要配置一名环保监管人员来监督农村环境,提高环境治理的力度。其次,应该积极展开培训,不断提升农村环保执法团队的人员素质,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环保执法队伍,因为农村地区环保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能够直接决定环保治理的落实情况。当发现违法行为或者现象时,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从本根源处彻底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三)健全农村环保法治体系
其实法律手段是约束主体行为最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所以对于治理农村环境而言也不例外。首先,应该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行环境治理立法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政府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城乡之间所存在的发展差异,从而制定出一套完全适用于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法。此外各个地方政府应该基础该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生态环境现状,制定出操作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其次,适当的强化法环保治理过程中法律的执行问题。要明确出政府在治理环境中的职责,在治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政府有包庇或者纵容的行为则应该进行问责,严厉打击破环境、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生,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原则,约束政府、企业、农民行为。最后,将农村的环保司法进行完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保护农民的身体健康不会受到环境污染的威胁,此外还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可以为真正需要保护的农民提供法律帮助。
五、结语
总之,治理农村环境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工作,不仅关系到农民的生态权益和生存环境,同时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党和国家要重视农村环境的治理,并监督各个地方政府是否将环保政策贯彻落实,将农村的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构建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绿色环保意识,确保农村的环境治理得以顺利的完成。最近几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将“三农”问题作为了工作重点,加强治理农村环境,为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的新农村而不懈努力。
(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