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20-05-25 02:53黑龙江省民政厅
奋斗 2020年9期
关键词:民政厅排查救助

黑龙江省民政厅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之年,社会救助工作兜底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强烈冲击又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面对严峻形势,省民政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将统筹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最重要工作。全省民政系统坚持越是决胜时刻、越是关键时期,越要坚决兜牢兜住兜实兜准民生保障底线,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疫情受到较大冲击,助力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一、深入开展排查比对,摸清人员底数,实施精准救助

目前,全省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共172.09万人。这部分群体最易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可能因疫情致贫、返贫,需要给予特别关注。疫情发生后,省民政厅经过分析研判,认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摸清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真实情况,并及时建立“日报告”“日比对”制度,全面排查困难群众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排查困难群众5814.58万人次。在排查基础上,根据困难群众的现实需求分类施策、精准救助,累计发放各类生活保障资金14.64亿元。针对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达到低保退出标准的,疫情期间不予退出,仍然享受救助政策;疫情结束后,收入超出低保标准但符合政策的,仍有一年“渐退期”,给困难群众吃下“定心丸”。针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体,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与扶贫部门及时比对信息,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10695人次纳入保障范围。针对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响家庭,每日与疾控部门比对信息,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特困、低收入对象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及时予以临时救助,目前已救助35人。

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即时帮扶,确保高效救助

如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省民政厅探索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举措。一是审批“不见面”。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信息比对,大力推行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实施低保申请、审核、審批和动态复查四个“不见面”服务。向社会公布求助电话、求助流程、部门微信公众号、经办人和监督电话,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渠道全天候畅通。截至4月26日,全省新审批低保对象13957人、特困对象827人、低收入对象13158人。二是高效“救急难”。督促各地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细化、实化“先行救助”和“分级审批”措施,提升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年初以来,已临时救助5.57万人次,累计支出4245.92万元,有效发挥了“救急难”作用。三是及时提供各类生活帮扶。针对特殊困难群体,采取安排住院治疗、专人护理、送餐服务、配送生活用品、走访探视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留守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等人员提供帮助。目前,已为困难群众发放价值1895.7万元的防护物资和米、面、油等生活物资。

三、积极提升救助标准,适时调整政策,推动扩面救助

聚焦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切实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一是及时提高救助标准。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全省价格临时补贴在原有城市21元、农村15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截至4月12日,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728.6万元,因疫情为低保、特困人员增发生活补助资金3013.13万元,惠及116.4万人。二是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在全国率先将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价格临时补贴范围,已为全省4527名孤儿发放补贴13.59万元。同时,加快办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申请,疫情期间通过简化审批手续,先行将36名孤儿和8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按机构每人每月1550元和散居每人每月1150元标准落实了保障资金。三是探索放宽“户籍限制”。为应对疫情带来的新变化,放宽临时救助申请必须在“户籍地”的限制,对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居住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疫情发生以来,已异地救助231人,支出近50万元。

四、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创新救助

认真总结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经验,创新推出“线上+窗口”“安全+高效”“规范+精准”“报告+入户”“临时+长期”社会救助“五个+”措施。按照“线上+窗口”工作要求,目前除哈尔滨市外,全省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窗口基本开放,线下服务正常开展。疫情以来,全省通过线上受理困难群众政策咨询、救助申请8万余人。按照“安全+高效”工作要求,服务窗口严格落实提前预约、扫码留痕、测温消毒、排序等候等管控措施,扫码留痕和测温消毒2.8万人,没有出现疫情感染问题。困难群众按要求带齐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办结率达100%。按照“规范+精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基本补齐本地救助人员疫情期间通过“不见面”审批的所有材料,并整理归档,对新审批的100%实现信息比对和民主评议。按照“报告+入户”工作要求,坚持五级联动,落实好排查走访和“日报告”工作制度,特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分散供养人员入户探访率达到100%。按照“临时+长期”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部署,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困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状况。对疫情期间陷入困境的家庭,先行予以临时救助;对临时救助后仍然无法摆脱生活困境的家庭,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

责任编辑/王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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