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雨
摘 要: 美国作家弗兰纳里·奥康纳在小说《暴力夺取》中讲述了十四岁男孩弗朗西斯·塔沃特历经一系列精神转变后,完成自我救赎的故事。承袭以往的哥特式写作风格,奥康纳将塔沃特塑造成一个怪诞、异化、充满暴力的愤怒者形象,在经历一系列精神和行为的暴力之后,最终选择回归上帝,达成与自身的和解。继承了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的基督教生存观,奥康纳用暴力展现了个体内心与自我的对抗,说明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暴力成为寻找真理的一种极端途径,最终引导个体走向自我救赎,勇于承担责任与爱。
关键词: 《暴力夺取》 弗朗西斯·塔沃特 弗兰纳里·奥康纳 暴力 信仰
引言
美国南方女作家弗兰纳里·奥康纳的第二部中篇小说《暴力夺取》将叙事主题放在宗教事件上,以施洗为主线,讲述了弗朗西斯从信,到否定信仰,最终回归信仰的思想历程。整部小说充斥着暴力行为,不管是弗朗西斯两次放火,还是以暴力施洗的方式杀害毕肖普,都在不同程度上引起读者的不适和疑惑。小说以夸张的方式呈现了一个被基督教控制、异化,一心想要挣脱宗教束缚却不断陷入绝望的个体形象,在不断的暴力行为中试图摆脱被控制的命运,最终,个体选择了回归宗教信仰,选择承担自身作为先知的命运,向世人传播爱与责任。经历了觉醒、反叛、逃离,弗朗西斯最终回归上帝的历程有其存在主义的必然性,正如克爾凯郭尔在日记当中所描写的存在的诸种可能性,尤其是三种主要阶段,他称之为“生存的诸境界”(Existents-Sph?覸rer),即审美的、伦理的和宗教的境界。个体首先从众人的幻象中觉醒,然后历经人生的不同阶段,自由选择,在选择中陷入不安与绝望,最终回归信仰,完成自我救赎。在《暴力夺取》中,弗朗西斯正是在不断的暴力行为中觉醒,获得主体性;进行伦理选择,在选择面前犹疑、不安,从而诉诸暴力以探索真理,却将自己拖入绝望和罪的深渊;最终在绝望中,在罪的意识中趋向上帝,寻求心灵的救赎。在此意义上,“暴力”是弗朗西斯跳跃各个生存阶段的触发器,他以暴力的方式与自身对话,通过暴力感知上帝,最终回归信仰。小说自出版以来,被各界学者及文学爱好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全方位解读。其中,对小说中的暴力行为,以及主人公弗朗西斯·塔沃特的宗教救赎的分析最多。本文依然从小说题目中出现的“暴力”一词入手,通过分析小说中弗朗西斯的暴力行为,结合丹麦克尔凯郭尔的罪论及宗教思想,试图说明奥康纳在暴力人物塑造中传达的宗教救赎观念,即陷入精神困境的个人以暴力的方式与自身对话,不断找寻主体性,才能找回自我,回归真正的信仰。
一、在暴力中觉醒
克尔凯郭尔认为“每个人首先必须或者说应该——因为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使自身从被给定的环境当中、从父母和家庭当中、从所出生和成长的社会环境当中分离出来,然后开始经历生存的各个阶段,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而独立的个体将成为自身行动的主体,进而成长为一个独特的、负有伦理责任的人。直到最终,在罪感的驱使下,伦理的人将步入宗教境界”[1](3)。因此,从众人的幻象中觉醒,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第一步。弗朗西斯竭力挣脱舅老爷曼森·塔沃特的思想控制,才使自己自由地探索真理成为可能。暴力是他获得自身的主体性的唯一方式,正是暴力使他重获自由选择的权利。在克尔凯郭尔那里,暴力通常表现为一种冒犯,是个体遭遇到自身有限性所做出的下意识消极反应。小说中第一次出现的行为暴力是弗朗西斯火烧舅老爷的房子和尸体,因为年幼力弱的弗朗西斯根本没法按照舅老爷死前安排的那样将他的尸体埋在十英尺深的地下。对于弗朗西斯来说,用基督教的方式埋葬舅老爷是他做不到的事情,因此,当他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时,他消极地选择了暴力。弗朗西斯的暴力还体现在其精神上对舅老爷的反叛。实际上,反叛精神从很早的时候就进入了弗朗西斯的意识当中。从小到大,弗朗西斯就生活在舅老爷关于上帝、救赎和先知责任的说教中,每次他选择聆听老人讲关于“服侍上帝的那些艰难的真相”时,“男孩有他自己的想法,……他的内心充满了坚定而又热切的信念,他觉得当那一刻来临,上帝召唤他时,他将不会犯任何错误”[2](5)。当舅老爷谈论伴随着基督复活之路的甘苦备尝的历程,以及依靠生命之粮而获得永生时,男孩就想到他“是否该让自己的思绪恍惚到其他事情上去”[2](7)。老人委派给弗朗西斯为舅舅雷拜的傻儿子施洗的任务时,弗朗西斯坚信“上帝不会让我去完成你的遗愿的,他打算让我做其他事情”[2](8)。此时的弗朗西斯尽管在舅老爷的影响下相信上帝的存在,相信自己是被上帝挑中的先知,虔诚地等待着上帝的召唤,但实际上,他并不愿意听从舅老爷的说教,甚至有某种程度的抵触。他不相信舅老爷所坚信的生命之粮,害怕自己体内继承了舅老爷对耶稣生命之粮的渴求。对于弗朗西斯来说,上帝只是一个概念,他的信仰和他对上帝召唤的想象,与舅老爷教给他的内容是不相符的。
尽管生活在舅老爷的思想钳制下,弗朗西斯极力阻止自己成为被舅老爷控制的木偶,他的自我意识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觉醒,试图通过自身探索关于上帝、关于先知的命运。但是,尽管笃信上帝,弗朗西斯一次也没有收到上帝的召唤,直到舅老爷死后,弗朗西斯开始重新思考自己对上帝的信仰。可以认为,在舅老爷死之前,弗朗西斯一直受到舅老爷的思想控制,从来不能有独立的想法和观点,因此难以选择自身的命运,成为真正的自己。换句话说,弗朗西斯根本不了解也不愿意相信舅老爷所教给他的宗教信仰。舅老爷死后,他开始觉得自己是自由的,意识到自己之前是被舅老爷控制的:“没有人来烦我了,他想,再也没有了。不会再有手伸出来挡住我去干什么了,除了上帝,但上帝什么也没说。他还没注意到我。”[2](21)之后,弗朗西斯起身去往城市,目的是弄清楚“我的舅老爷教给我的东西究竟有多少是对的”[2](67)。他甚至渴望同他的舅舅雷拜一样,过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在此意义上,弗朗西斯的冒犯得以显现。实际上,弗朗西斯对上帝的冒犯体现了其自我意识的觉醒,简单来说,弗朗西斯的冒犯是其主体性回归的标志。在他放火烧掉和舅老爷老塔沃特一起生活多年的房屋后,弗朗西斯才真正从混沌无知中觉醒,重获自我选择的自由,试图探索自身命运和存在意义。
二、在选择中绝望
克尔凯郭尔认为,个体在伦理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选择,在此过程中,个体可以选择停留在伦理阶段,抑或超越伦理,很显然,弗朗西斯正是在这两种选择中痛苦挣扎。小说从一开始就呈现了弗朗西斯内心的挣扎,主要体现其在选择中犹疑,在遵从与反叛中徘徊,进而在行为上呈现出消极的暴力反应。首先,从某种程度来说,个体精神上的挣扎可以认为是一种暴力,属于个人的内在暴力因素,使个体更清楚自己所在的境况,更清晰地认识自己。在小说题词中,奥康纳节选了圣经《马太福音》的一句话:“从施洗约翰到如今,天国是努力(violence)进入的,努力的人(the violent)就得着了。”在奥康纳看来,暴力实质上是一种内心的对抗,一种体现在精神上的转化。同时,奥康纳认为,“暴力是一种可以用于善恶的力量,通过暴力,我们最终才可以进入天国,因为暴力中的人会发现自我人格中不可缺少的品质,而正是这些品质陪伴他走进永恒”[3](113)。弗朗西斯内心的挣扎在小说中首先体现在和陌生人的辩论争执上。实际上,陌生人就是弗朗西斯的另一个自己,一方面,他开始否认舅老爷教给他的关于耶稣、先知,关于救赎和审判日的内容,另一方面他又在内心深处强迫自己遵从老人的遗愿,以基督教的仪式埋葬死者。在两种选择中不断挣扎将弗朗西斯置于不安和畏惧之中。克尔凯郭尔认为,“畏惧体现了人在选择面前的两难”[4](25)。个体之所以产生畏惧,是因为人有自由的可能性。舅老爷的死为弗朗西斯创造了自由选择的条件,觉醒后的弗朗西斯开始意识到宗教于他而言,是一种对自由意志的禁锢,并不是内心真正的信仰。他没有收到上帝的召唤,无法理解所谓的“生命之粮”,更无法得知施洗的意义。他不能真正理解舅老爷教给他的关于上帝的信仰,同时又难以放弃自己从小到大都一直秉持的信念。可以認为,弗朗西斯内心的挣扎是一种内在精神上的暴力因素,可以促使其主体意识觉醒,将弗朗西斯置于伦理选择之中。
在选择面前,弗朗西斯的不安和畏惧一步步升级,直到最后,当伦理阶段的个体难以通过选择实现伦理目标时,“孤立的个体深切地感受到畏惧,一种更加强化的状态在等待他,这就是绝望”[4](25)。由此,弗朗西斯自我精神上的冲突开始转变为行为上的暴力,在克尔凯郭尔那里被称为冒犯。克尔凯郭尔认为冒犯是个人遭遇到自身理性界限的一种下意识反应,正如其在《哲学片段》中所表达的“冒犯的发生意味着理性试图理解绝对悖谬(上帝)的失败”[5](152)。在此意义上,弗朗西斯在自我难以理解和控制周围的一切时,不可避免地陷入绝望,从而诉诸暴力。从舅老爷那里继承的宗教信仰很显然难以满足弗朗西斯的伦理需求。之后在离开鲍德黑德跟舅舅雷拜一起后,弗朗西斯受到舅舅雷拜的影响试图通过理性理解上帝,进行第二次选择尝试。在跟舅舅雷拜相处的几天时间里,弗朗西斯似乎差一点就被雷拜劝诫成功,完全摆脱老塔沃特的思想“毒害”,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为毕肖普施洗的任务。他甚至一个人偷偷溜进五旬节的礼拜堂去听一个基督教家庭的布道,被发现后却告诉雷拜:“我只是去唾弃他。”[2](116)由此可以看出弗朗西斯内心处于激烈的矛盾斗争中,他仍然尝试通过自己寻找上帝的真理而不是一味地相信舅舅雷拜,但他自身的矛盾性和不确定性使他从一开始就以一种不幸的方式与上帝相遇。因此,他试图探索上帝真理的尝试必然会以失败告终。克尔凯郭尔认为,人“存在”的完整意义是不能靠理性分析把握的。面对生活中的诸多选择,弗朗西斯在不断的挣扎中陷入不安和畏惧,通过暴力选择将自己引入绝望。最后,弗朗西斯在为傻孩子毕肖普施洗的过程中淹死了他,此时,其暴力行为达到高潮,同时将他带到“罪责”面前。施洗跟谋杀并没有直接联系,弗朗西斯在施洗中杀害毕肖普这一行为实际上既是对舅老爷的反叛又是对雷拜的否定。通过杀害毕肖普,弗朗西斯完全获得了主体性,逐步走向命运。弗朗西斯以自身体验式的生存方式选择了暴力,目的在于通过自身寻求真理,但在无意识中使自己不断超越自身而趋向上帝。弗朗西斯的一系列暴力行为实际上是他在伦理选择中必然遭遇的困境,属于个体生存实践,他试图通过自身探索真理,但因为种种外部因素使自己从一开始就陷入暴力的泥潭无法自拔。在此意义上,暴力是个体生存的一种极端形式,意味着弗朗西斯在不断的生存实践中一步步前进,在不断的自我选择中找寻真理,寻求生命意义。
三、在逃离中回归
克尔凯郭尔在“孤独个体”的概念中强调人的主体性和宗教性。认为个体需从无知中觉醒,获得主体性,之后进行伦理选择,最终进入宗教阶段,回归真正的信仰。生存中的个体在伦理选择中因无法满足自身生存需求而陷入“罪”中,继而“跳跃”进入宗教阶段,在上帝面前达成与自身的和解,实现人生存的意义。人最终跳跃到宗教阶段的必然性在于伦理阶段的个人无法完整地把握个人的生存意义,在无法实现伦理目标时会陷入绝望,因此,克尔凯郭尔认为,走向信仰是人唯一的选择。在此意义上,当弗朗西斯难以通过暴力行为探索真理,实现自身命运,达成与自身的和解时,上帝就是他最后的归宿。绝望中弗朗西斯一直在逃避上帝,否认自己作为先知的命运,拒绝履行舅老爷交给他的任务。《圣经》旧约中,先知约拿违抗上帝的意旨,拒绝向尼尼微人传警告。为了逃避上帝赋予的使命,约拿乘船逃走,上帝非常气愤,令海上狂风大作,波涛翻滚,船上的水手们都被吓得失魂落魄,于是将约那抛入大海,约拿被上帝派来的鲸鱼吞入腹中。在鱼腹中祈祷了三天三夜之后,最终得以生还,重新接受上帝的使命,去尼尼微城布道,使全城的人都悔改,避免了灾难的降临,完成了使命。
很显然,从小生活在舅老爷训导中的弗朗西斯对先知约拿的故事熟记于心,约拿的逃离是出于对上帝的爱,他不愿意看到上帝的怜悯被残暴的民众滥用,因此他拒绝上帝的使命。弗朗西斯在舅老爷死后也一直逃避作为先知的命运,拒绝履行舅老爷赋予他的使命,表面看来似乎是一种逃避,实际上是弗朗西斯试图通过自我接近上帝的一种尝试。对于弗朗西斯来说,年幼的他仅仅从舅老爷那里获悉关于上帝的知识,并未真正感受到上帝,他只知道,如果他是上帝选中的先知,逃避使命会让他受到惩罚,而这惩罚便是上帝存在的证据,是上帝赋予他的神迹。因此,在弗朗西斯那里,逃离似乎是“被上帝选中的最有效的方式”[2](15)。在此意义上,弗朗西斯的逃离实际上体现了他内心深处的信仰。淹死毕肖普之后,弗朗西斯再次回到鲍德黑德,“朝着他命运里必然的暴力而去”[2](166),他等待痛苦的来临,但什么都没有发生。弗朗西斯此时处于绝望的边缘,上帝距离他是如此遥远,无论他怎样做,上帝都没有任何反应。于是,他开始否定上帝,拒绝自己作为先知的命运。在搭便车回鲍德黑德的路上,弗朗西斯神经质地告诉司机他淹死了一个男孩,证明了舅老爷是错的,而且他并不是先知。弗朗西斯对上帝的否定使他一步步陷入绝望,空虚填满了他的整个身心,以至于在他饥饿的时候吃不下任何东西。同时,他感到前方一片黑暗。在克尔凯郭尔看来,当觉醒后的个体陷入绝望,无法通过理性选择满足自我的精神需求时就依赖于一种更高的存在。罪从根本上说就是对这种更高存在的拒绝[5](120)。很显然,此时的弗朗西斯跌入了克尔凯郭尔所谓的“罪”中。他痛苦地挣扎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断提醒自己已经拒绝了舅舅,逃离了所谓的命运,历经了火的考验,他自由了。此时的弗朗西斯已经处于迷乱和疯狂的状态,他深深地意识到了自身的罪,而这种罪的意识被激发的根源则是暴力。
当弗朗西斯在树林里被一个丑陋的年轻人做出不轨之事时,他的罪感进一步被加强,预示着他对上帝和信仰的回归。最终弗朗西斯一把火烧掉了树林,烧掉了肮脏和污秽。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逃避并没有带来光明,世界仍是一片黑暗。克尔凯郭尔认为,罪的意识是信仰的起点,弗朗西斯通过暴力意识到自身的罪,从而使自己走向信仰之路。正如摩西在燃烧的荆棘中看到上帝一样,弗朗西斯感受到自身作为上帝选中的先知的使命,他将在“全世界各个国度漫游”“喊出真理”来打破暴力之国的沉默”[2](196)。弗朗西斯的潜意识里对上帝的信仰是从一而终的,暂时的逃离意味着对上帝深沉的爱。约拿因为深谙上帝的仁慈,拒绝向残暴的尼尼微人传达警告。他认为上帝应该直接惩罚他们而不是给予警告后赦免他们,这样只会让那些坏人一味地滥用上帝的怜悯。他为上帝感到不公,认为怜悯并不能帮助恶人悔改。弗朗西斯·塔沃特作为先知也一味逃避使命,否定上帝,在一定程度上影射了奥康纳对当时社会人们的麻木和狂妄所持的否定态度,他似乎就是先知本人,一方面希望这些人受到惩罚,另一方面希望他们能意识到自身的恶,重归信仰。正如约拿一样,最终弗朗西斯接受使命,带着上帝的指令传达上帝的仁慈,警告上帝的孩子,此时的弗朗西斯才真正理解上帝的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先知。承载着奥康纳的希望去警醒世人,使其得以救赎。
结语
弗朗西斯在历经觉醒、挣扎、逃离之后,最终选择回归上帝和信仰,勇于承担作为先知的责任,向世人传播上帝的爱。《圣经》中描写,罪人遭受暴力打击后承认自身的罪恶,从而成为新造之人,笃信原罪的奥康纳强调人只有意识到自身的罪,达成与自身的和解,完成自我救赎才能在现实社会中勇敢地承担社会责任,才能传播责任与爱。救赎的前提是对罪恶的自我意识和正视,由此,暴力的意义得以显现。正是个体内心与自我的对抗,使弗朗西斯更清楚地认识自我,在不断的伦理选择中得以把握自身的完整性,找寻生命意义,最终走向责任与爱。对于这部小说,我们应当辩证地加以解读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尼尔斯·杨·凯普仑.天才释放出尖利的闪电——克尔凯郭尔简介[A].王齐,译.汝信.非此即彼,一个生命的残片,下卷[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2]弗兰纳里·奥康纳.暴力夺取[M].仲召明,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10.
[3]Ed. Sally and Robert Fitzgerald. OConnor, Flannery: Mystery and Manners[M]. New York: Farrar, Straus & Giroux Inc,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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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孙毅.个体的人,祁克果的基督教生存思想[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弗兰纳里·奥康纳‘孤独个体宗教思想研究”【项目批号:2018-ZZJH-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