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灿 杨思敏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与平南县妇女联合会就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举行签约仪式,双方共同签署了《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平南县妇女联合会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标志着平南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再迈新台阶。
此次签署的《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平南县妇女联合会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主要包含四项内容:一是平台互通、信息共享,共同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提升维权工作水平;二是互相配合,共同协作,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有效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在訴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三是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构建互动交流新模式,实现良性互动;四是建立日常联络协助、座谈等机制,细化各项工作,“牵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此次合作机制的签署,既是深化合作、共同探索合作长效机制的重要体现,也彰显了共同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决心,为下一步推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做出了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