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阳
摘 要:形体与体能训练是高校航空服务专业的重要教学内容之一,提升其训练质量能够促使高校航空服务专业的学生增强身体素质、纠正不良身姿。本文首先阐述了高校航空服务专业形体与体能训练的意义,并分析了形体与体能训练的具体策略,为提高形体与体能训练课程的教学有效性提供参考。
关键词:航空服务专业;形体与体能;训练措施
1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航空行业迎来了较大的发展机遇,因此该行业对航空服务人员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高校为了确保培养出的空乘服務人员能够满足航空行业的发展需求,必须重视形体与体能训练的教学,为了提升其教学质量与效率需要高校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创新训练策略与方法。
2 高校航空服务专业形体与体能训练的意义
高校注重航空服务专业的形体与体能训练主要有以下四点意义:
首先,矫正不良身姿。航空服务专业要求学生拥有健康的身体、匀称的身材以及优美的形体。注重形体训练可以矫正学生的不良站姿、坐姿等,进而避免学生出现驼背、颓废的体态,促使学生在长期形体与体能的训练下拥有良好的职业身体素质。
其次,培养良好气质。体态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气质,因此形体训练不仅能够调整姿态,还可以培养高雅的气质。
最后,提高身体、心理素质。体能训练是艰苦、漫长的任务,长期的形体与体能训练可以增强肌肉力量、提高身体的各项机能,并且体能训练能够磨练人的意志与自控能力,使学生在学习、生活及工作中均能够豁达、顽强的面对挫折。
3 高校航空服务专业形体与体能训练的具体策略
3.1 增加实践教学活动
形体与体能训练的教学内容具有复杂性、系统性、实践性的特点,为了提升训练有效性,必须为学生增加实践活动的机会,进而帮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检验自身的训练成果,并发现问题以及时解决。因此高校应定期组织航空服务专业的学生参加实践训练活动,并结合学生的专业、能力、兴趣的差异性为学生安排形式多样的实践训练,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参与训练的积极性,还能通过实践活动的形式向学生讲解形体与体能训练的专业知识。当前高校形体与体能训练的实践活动为健身、舞蹈、健美操等多种形式,在参与实践训练活动前,教师可以将拥有共同兴趣的学生分为一个小组,进而为学生提供互相交流的平台,同时教师需为每个小组安排实践学习任务,在协同互助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挖掘学生的特长,进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2 创设教学情境
高校为了提高形体与体能训练的质量与效率,需要结合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创新训练模式。教师在带领学生进行训练的过程中可以为学生创设一个生动的教学情境,学生在特定的情景模式下能够更加快速、全面的了解航空服务专业人员应具备的具体素质,在模拟的职业场景中学生能够更加直观的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例如,教师可以定期组织学生参与“模拟航空客舱”的练习活动,在职业环境中将学习到的坐姿、站姿、行走、服务等各种动作进行连贯练习,通过反复的演练与练习帮助学生牢记空乘服务应掌握的动作要领,进而完善自身的形体、提高体能。
3.3 完善形体与体能训练的教学模式
高校进行形体与体能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学生各项动作的规范性,因此高校专业教师需要从各项动作的基本标准、过程性动作以及神韵等方面逐步完善形体与体能训练的教学模式。
首先,针对各项工作的基本标准及规范等内容,教师可以采取集体训练与单独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为了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在教学与训练过程中可以让表现优异的学生到众人面前进行表演,以充分发挥学生的带头作用,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扮演好引导者的角色,给学生留有充足的自学空间,进而培养学生的自主训练意识,教师可以在学生进行训练的过程中及时给予纠正,使学生在舒适的训练氛围中掌握各项动作的要领。
其次,在学生正确掌握各项基本动作的要领之后,需要进一步学习过程性动作的内容,此部分是连接基本动作的重要环节,教师在日常讲解的过程中可以利用多媒体及其他教学辅助工具,让学生通过视频、动画等学习详细的过程性动作,此种教学方式不仅能够将抽象的动作内容形象、生动的展现给同学们,还可以使学生在视觉、听觉等多重感官的刺激下更加牢固的掌握过程性动作的要领。
最后,表情管理也是航空服务专业形体与体能训练的重要内容之一。教师在教授各项动作要领的基础上还需强调表情与情感的控制,学生在练习形体时不仅要将动作做标准,还要把动作与情感相结合,从而真正达到航空服务专业的服务要求。
4 总结
综上所述,高校为了提升形体与体能训练的质量,需要了解航空服务行业对空乘人员在形体与体能方面的具体要求,进而结合职业目标完善其教学与训练模式。此外,为了提高形体与体能训练的有效性,需要集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创新教学方法,以激发学生参与训练的积极性,并增加学生们的实践机会,以全方位的提高航空服务专业学生的体能素质。
参考文献:
[1] 唐皓.高校航空服务专业形体与体能训练策略分析[J].才智,2019(05):99.
[2] 张凤,司首婧.航空服务专业的形体训练课程现状分析[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18(03):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