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本维
[摘 要]中国企业拟在缅投资建设大型水电站,因项目所在地资源匮乏,部分物资从中国以对外承包工程方式带出,但缅甸进出口程序烦琐、审批时间长、不可控因素多,物资进出口成为物资供应的关键环节,因此开展物资进出口通关管理研究,对项目建设具有极其重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缅甸;物资;进出口;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20.14.079
1 背景介绍
缅甸位于缅甸北部克钦邦境内,距中国边境平均直线距离约100千米。根据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分布情况,可通过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境内猴桥口岸或滇滩通道出口,与缅甸相对应的陆路(甘拜地、板瓦)口岸进口。
2 进出口管理
2.1 政策与法律依据
2.1.1 缅方
官方发布法律法规,如《缅甸海洋和陆地海关法》《关税法》等;海关官网公布的惯例与程序,如《进口程序》《出口程序》;当地企业及咨询机构总结虽未经官方公布,但实际使用的操作程序;项目MOA及JVA约定;对缅项目的实践,以及借鉴其他中资企业的通关操作经验。
2.1.2 中方
根据《海关法》《进出口税则》,结合物资属性和用途确定HS编码及监管条件,明确是否法检、是否涉证涉税、是否享受出口退(免)税等。结合伊江项目前期实际,将物资进出口管理分为通关准备、通关实施、核销退(免)税和复进(出)口四个阶段。
2.2 通关准备
2.2.1 中方
(1)木质包装证明。为确保进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出(入)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需对木质包装进行熏蒸/消毒证明,并在包装上打上IPPC标识。为此,在采购环节应与供应商约定木质包装专项条款,避免物资到口岸时滞留。
(2)通关计划。结合项目物资需求总计划和物资采购合同的交货时间,合理编制批次报关及运输计划。
(3)发货前的准备。物资发运前3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确认填写《物资申报要素》和《报关申请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底账号、装箱单、货物发运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等。
2.2.2 缅方
(1)大清单。大清单是项目建设周期所需全部进口物资设备清单,是整个项目投资申请附件之一,与投资申请同步获批。由缅甸投资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95日内审批(基建项目)。
(2)免税批文。项目物资能否享受进口减免税取决于缅方合作协议约定。如有约定,须在项目获得投资许可后,向缅甸投资委员会申请减免,其自受理之日起65日内审批。
(3)进出口许可证。由缅甸商务部自受理之日起约30个工作日内审批。有效期为3个月。可延期两次,第一次延期2个月,第二次延期1个月。
(4)批次进出口报关单(ID/ED)。向电力部提交进/出口许可证、形式发票、装箱单,待审核通过后再向海关提交申请,其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缴纳关税。海关总署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审批,有效期30天。
(5)地方政府批文。由缅政府自受理之日起约10个工作日内审批(不同地区审核时限不定)。
上述后级批文申办受前级批文制约,因此只有前级批文获批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且前级批文中物资剩余额度不能为零。
2.3 通关实施
(1)结合通关计划,根据实际抵腾物资情况安排车辆装运,缮制报关单证,并办理报检(法检目录内)、报关手续。
(2)据中缅双方运输工具监管要求,凡承运进出口物资车辆,进出境前需向进出境口岸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3)中方报关。当物资抵达猴桥(滇滩)口岸,承运车辆不仅获取IC卡,而且有效。进出口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手续。
(4)缅方报关。物资运输至甘拜迪(板瓦)口岸,承运车辆完成备案且有效。向海关提交项目合同、免税批文、进口许可证、进口申报单、地方政府批文、报关申请、装箱单、发票、物资产地证等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审批时限为1~2天 。
2.4 核销退(免)税
2.4.1 中方核销退(免)税
第一,不涉及收付汇的,不需逐笔申请核销,但应按外汇管理要求不定期对外汇数据检测异常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第二,涉及收汇的,应督促境外业主方及时付汇,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外汇管理服务平台报送收汇信息,办理出口核销,填报辅导期报告。
第三,退(免)税阶段。对于中方出口享有退(免)税优惠物资,在物资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15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单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申报。
2.4.2 缅方核销
第一,海关总署自ID/ED下发之日起30天内完成核销。若超出30天,应缴纳相应的直接罚款(31~90日6%;91~180日8%;101~360日10%);超出许可证额度时,可从其他已获批进出口许可证中扣除对应项物资的额度(原则上不允許超额),但仍需缴纳一定罚款。
第二,口岸现场ID/ED文件核减,待全部物资完成口岸通关后,在甘拜迪口岸与海关核减物资量,并经海关登记确认。将ID/ED文件返回密支那海关审核备案并签封。将ID/ED文件送至海关总署,其据现场核减及流转周期审核,判定是否予以启动核销程序或罚款。
2.5 复进(出)口
2.5.1 中方准备
参建单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后,对原临时出口需返回物资编制《施工设备退场(复进口)计划》,报进出口主体审核汇总。进出口主体核实物资信息,核查与原出口报关单信息的一致性,备齐相关单证。
2.5.2 缅方准备
向商务部及海关总署提交原进口材料(原进口许可证、核销手续、物资明细、批次运输信息)。出口操作与进口一致,待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
2.5.3 退运复进口/出口
(1)根據《施工设备退场(复进口)计划》,申办缅方出口许可、批次文件、地方政府批文并备齐相关资料后,通知参建单位准备退场。
(2)参建单位组织物资装运,并根据车辆载货、驾驶员信息缮制退运复进口/出口报关单证。
(3)参建单位物资抵达进出境口岸,办理中缅退运复进口/出口报关手续。
(4)报关审结,参建单位配合进出口主体接受中缅海关、国家移民局的查验放行直至退运结关。
2.6 管理措施
以“遵纪守法、合规变通、及时核销”为原则,强化内部管理为主,特殊、紧急情况则加强协调、运用地方政策提前入境,不断优化完善内部管理及通关操作。
2.6.1 大清单
设计单位编制大清单初稿,建设管理部负责审核定稿。工程、计划和物资部门应尽早介入,及时组织专家参与编审。
2.6.2 进/出口许可证
针对建设项目,可将大清单办理成多个许可证,各许可证之间实现循环、分时、延期使用,以确保捆绑模式下适时有许可证使用。针对运营项目,尽可能考虑可覆盖时间范围,减少办证次数。
2.6.3 SO
为减少申办次数,对月度计划进行集中申办,并指定专人跟踪审批节点及流转、强化沟通,严格按照SO列明物资及其有效期实施通关申报。
2.6.4 ID/ED
通关实施务必精准,项目管理单位须指定专人跟踪协调。
2.6.5 克钦邦批文
SO或ID/ED获批后立即申办,对月度计划内物资集中申办。
2.6.6 报关
SO模式下,集中报关、在SO到达口岸最迟第21天启动核销、避免罚款。ID/ID模式下,严格按计划时间安排报关,以避免罚款。对获批物资悉数报关,避免额度浪费。合理安排许可证原件(报关),确保报关与其他手续不冲突。
2.6.7 核销
当SO到达口岸第21天内须完成货物通关并启动口岸核销程序。ID/ID申办时,及时核销、缴清税费,统筹考虑ID/ID申办计划,避免税费浪费。
2.6.8 税费缴纳
项目实践中关税由驻缅部门缴纳,与项目管理单位有待衔接;项目其他批文缴费办理单位与应承担单位的管理衔接需完善;对基建项目物资进出口属性(是否返回)实施闭环管理。
上述各环节应编制业务操作流程,并要求各相关方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及流程开展工作, 全面做好物资保供,提升进出口管理水平。
3 结语
当前,缅甸尚未颁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进出口管理办法,仍按一般贸易方式监管。而且信息化管理手段缺失,办事效率低下。这一背景下,协调简化进出口程序可能性较少,中国公司只有强化内部管理,调整进出口管理模式以适应缅甸管理要求,同时加大对缅甸进出口操作层面的协调,以简化操作程序,并以最大程度辅以信息化手段为进出口服务,以提高进出口通关时效。
参考文献:
[1]李晨阳,全洪涛,祝湘辉,等.缅甸法律法规汇编(2008—2013年)[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4.
[2]全秀荣.缅甸项目物资进出口管理研究[J].现代商业,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