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补贴、基建:产业政策三面发力

2020-05-21 10:05韩舒淋
财经 2020年9期
关键词:财政部工信基础设施

韩舒淋

今年一季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206504亿元,同比下降6.8%,是有统计数据以来首次季度增速为负值。但3月主要经济指标降福收窄,呈现改善趋势。

疫情暴发以来,国务院及其下属的交通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政策,有的是在税费、成本等方面减少企业负担,有的是维持相关产业发展的补贴,有的是推动复工复产的措施,也有直接的经济投资计划。

除了已经停止的免收过路费政策,还有诸多企业帮扶政策和产业政策仍在发力。

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2月以来,多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来降低企业成本。

国家发改委2月先后出台三份通知,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2月7日,发改委发布通知,对暂不能开工、复工的企业,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满足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为保障疫情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地用电需求,免收高可靠性公电费。

2月22日,发改委连出两份文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用电成本明确要求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外的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用户按原电价的95%结算,即降低电价5%。而气价则未硬性规定降价幅度,而是要求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及时降低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在税费方面,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在2月1日即发布免税政策,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除了对疫情防控物资相关企业提供各种抵扣、减免之外,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具体指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此外,该政策还为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品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扶持个体工商户,减免相关社保费用,并专门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低为1%。

一些防疫相关行业和受疫情影响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也获得减免。财政部、发改委2月6日发文,免收相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药品注册费、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在疫情蔓延至国外,外贸出口及加工贸易形势严峻后。财政部、交通部3月13日发文,在免征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4月10日,财政部发文,免征自2020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补贴三大产业

在多方面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免税费的同时,对受影响较大的新兴产业的补贴也在延长。

其一是新能源汽车领域。4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文,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是此前政策的延续。

一周后,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通知》,提出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年-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和30%。并提出补贴规模上限,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月200万辆。此外,还对燃料电池汽车实施“以奖代补”,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提出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这一政策出台前,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十年来首次出现下滑,全年销量120.6万辆,同比下降4%。逐年退坡的补贴幅度,和双积分政策的引入,让新能源车企对未来前景不甚明朗。此后在今年初,工信部部长苗圩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明确表示,2020年7月1日新能源汽车补贴不再进一步退坡,市场也因此对新的补贴政策有所预期。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对此文件出台的解读中表示,延长补贴支持政策,有利于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汽车市场消费、提高综合竞争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解读还进一步表示,延长补贴期限,一是助力解决问题、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顺应发展趋势、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三是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汽车消费。

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持续的同时,新能源产业的补贴政策也在有序持续并维持退坡趋势。此前在1月20日,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补贴方式,以收定支,推行绿证交易,推动陆上风电、光伏、分布式光伏价格退坡。

此后3月31日,发改委出台《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集中式光伏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新增集中式光伏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并降低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发改委表示,《通知》的發布将有利于稳定行业预期,引导行业合理安排投资建设,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除电动车和新能源两大新兴产业受到补贴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航业也出台了定向补贴政策。财政部、民航局3月4日发文,鼓励国际航线不停航,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对疫情期间不停航和复航的国际航班给予奖励。

新老基建并进

降低成本、补贴产业之外,新的投资计划也在酝酿。开年以来,新基建频繁出现在国务院、中央会议的部署中,社会各界也做出了各种解读。4月20日的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有了官方诠释。

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下称“高技术司”)司长伍浩在回复彭博社提问时表示,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

具体来说,新基建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二是融合基础设施;三是创新基础设施。根据伍浩的解读,除了此前官方表述中已经明确提及的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之外,业界经常讨论的云计算、区块链、智能计算中心等也囊括其中。而高铁、特高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并未明确出现,但融合基础设施中包括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此外,有关创新基础设施的表述首次明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属于新基建范围。

与“新基建”相关的政策性文件也密集出台。3月6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提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拓展融合创新应用、加快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壮大创新发展动能、加快完善产业生态布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六点工作要求。

3月24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提出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推广、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4月7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賦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打造数字化企业、构建数字化产业链、培育数字化生态的发展目标。发改委高技术司政研室在解读中指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国数字经济展现出强大的抗冲击能力和发展韧性,在维持消费、保障就业、稳定市场、提振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仍存在较大潜力。特别是数字化转型起步早、程度高的企业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有的甚至实现逆势发展,而传统企业受到的影响则相对较大。

新基建如火如荼的同时,传统基建也在悄然推进。《财经》记者整理发现,自今年2月以来,发改委已经批复了多个大型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额约1800亿元。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2月5日,批复兰州中川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335.5亿元;2月24日,批复深圳机场三跑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23.3亿元;3月5日,批复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5.1亿元;3月17日,批复合肥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年-2025年),总投资798.08亿元;4月13日,批复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47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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