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霞 冯丽艳 曹世娇(暨南大学附属宝安区妇幼保健院 深圳 518000)
产后出血作为一种分娩并发症,发生机理以子宫收缩无力为主,若治疗不及时极易出现脑组织损伤、休克及多脏器功能缺血等,严重威胁产妇生命安全,因此应重视有效治疗[1]。现阶段,临床治疗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多选用药物方式,常用药物有缩宫素注射液、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等,虽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出血状况,但单一用药疗效欠佳,因此可考虑联合用药方式[2]。本研究对象为84例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研究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治疗中缩宫素注射液联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的应用效果。
1.1 一般资料:研究对象选取2018年1月—2019年1月收治的84例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入选标准:①符合第9版《妇产科学》[3]相关疾病诊断标准者;②分娩后24 h出血量>500 mL者;③自然分娩者;④可配合临床治疗工作,且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排除标准:①伴有严重精神病症者;②对本研究药物过敏者;③非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者;④合并胎盘滞留、盆腔感染者;⑤伴发肝肾功能障碍者。随机分为对照组与研究组,各 42例。对照组年龄22~36岁,平均年龄(28.41±3.15)岁;孕周 37~41 周,平均孕周(39.45±1.27)周;26 例初产妇,16例经产妇。研究组年龄23~36岁,平均年龄(28.53±3.19)岁;孕周 37~42周,平均孕周(39.66±1.32)周;27例初产妇,15例经产妇。两组资料无差异,有可比性(P>0.05)。
1.2 治疗方法:对照组单用宫缩素注射液治疗,即:分娩后给予20 U缩宫素(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4020474,规格:10单位/1 mL)肌内注射,且将宫缩素置入500 mL 5%葡萄糖溶液内静脉滴注,产妇产后出血量低于100 mL后1 d停药。研究组联用缩宫素注射液与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治疗,即:缩宫素使用剂量、方法与对照组完全一致;同时,分娩后给予250 μg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94183,规格:1 mL:250 μg)肌内注射,产妇产后出血量低于100 mL后1 d停药。
1.3 观察指标:观察两组治疗前后凝血指标水平(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活化部分泌凝血活酶时间)与治疗后出血时间、产后24 h出血量、总有效率及不良反应(胸闷、呕吐、恶心)发生率。凝血指标检测选取山东海力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HF6000-4四通道血凝分析仪,严格遵循说明书进行检测操作。临床疗效评价标准[4]:①显效:子宫收缩良好,阴道出血量<30 mL/h;②有效:子宫收缩良好,阴道出血量在30~50 mL/h范围内;③无效:子宫收缩不良,阴道出血量>50 mL/h。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方法:数据经SPSS19.0统计软件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行 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率(%)表示,行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凝血指标比较:两组治疗前凝血指标水平无差异(P>0.05);对比对照组,研究组治疗后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泌凝血活酶时间更长,纤维蛋白原水平更高(P<0.05),见表1。
表1 两组凝血指标比较(±s)
表1 两组凝血指标比较(±s)
注:对比同组治疗前,*代表P<0.05。
组别 凝血酶原时间(s) 活化部分泌凝血活酶时间(s)纤维蛋白原水平(g·L-1)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研究组(n=42)对照组(n=42)tP 11.35±1.18 11.32±1.20 0.0797 0.9369 13.68±1.33*12.74±1.23*2.3205 0.0258 24.47±1.25 24.43±1.27 0.1004 0.9206 27.74±1.48*26.05±1.37*3.7475 0.0006 3.17±0.34 3.15±0.37 0.1779 0.8597 3.42±0.41*3.78±0.46*2.6127 0.0128
2.2 出血时间及出血量比较:研究组产后出血时间短于对照组,且产后 24 h出血量更低(P<0.05),见表2。
表2 两组出血时间及出血量比较(±s)
表2 两组出血时间及出血量比较(±s)
组别 产后出血时间(min) 产后24 h出血量(mL)研究组(n=42)对照组(n=42)tP 15.51±2.37 35.04±5.86 13.8173 0.0000 391.85±12.13 498.49±14.96 24.7619 0.0000
2.3 疗效比较:治疗后,研究组疗效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疗效比较[n(%)]
2.4 不良反应比较:研究组与对照组分别有2例(呕吐1例、恶心1例)与4例(胸闷1例、恶心2例、呕吐1例)患者出现不良反应,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差异(χ2=0.1795,P=0.6718)。
产后出血是孕产妇分娩后常见并发症,一旦发生不仅会导致患者出现感染、休克等不良状况,甚至引起死亡,因此应重视有效治疗。就以往来看,临床治疗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多选用保守疗法与手术方式,需注意手术治疗可能对卵巢功能产生不良影响,最终影响产妇生育功能、内分泌及月经。手术止血期间,一般选取缩宫素作为辅助药物,但缩宫素极易受到受体饱和影响,诱发多种并发症,如低血压、水中毒等,而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作为一种前列腺素衍生物,可促进钙离子吸收与子宫平滑肌收缩,还可延长半衰期,提升细胞活性[5]。本研究中,研究组总疗效高于对照组,且产后出血时间、24 h出血量更少(P<0.05),提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可有效缩短止血时间,降低产妇出血量。
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主要发生机制为凝血功能紊乱,大多数产后出血产妇的血液处于低凝血状态[6]。本研究中,研究组治疗后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泌凝血活酶时间更长,纤维蛋白原水平高于对照组(P<0.05);由此可知,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治疗中缩宫素注射液联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的应用效果显著,主要在于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作为一种前列腺素衍生物,由氨丁三醇、卡前列素组成,作用时间较长,可促进子宫收缩与扩张宫颈,使子宫创面血窦关闭,而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具有协同效应,可进一步提升产妇子宫肌层缩宫素受体数量,纠正其低凝血状态,使产后出血量下降[7]。同时,两组治疗后不良反应发生率无差异(P>0.05),提示联合用药未增大不良反应风险。
综上所述,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治疗中缩宫素注射液联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的应用效果显著,可促使产妇凝血功能快速恢复,减少其出血时间及出血量,且不良反应少,值得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