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晨晖,危 平
(中南大学 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绿色信贷是指商业银行在发放信贷时将贷款对象的环境指标列入考核,减少对“两高一剩”企业的贷款,同时给予环境友好型企业信贷优惠。商业银行利用这种新型金融产品推动产业运行的环保通畅,促进环境文明在全社会的普及。绿色信贷的实质是发挥商业银行信用中介的职能,在资金投向方面向环保产业倾斜,同时减少对“两高一剩”企业的支持,达到对经济格局的重塑,加快可持续发展的步伐。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余额在整个银行业务中占比较低,政策的贯彻实施方面并未呈现出积极的态势。本文通过商业银行在不同条件下对绿色信贷政策可能采取的行动入手,综合运用演化博弈模型、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重复博弈模型,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如何进行绿色信贷决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建议。
Marcel H.A.Jeucken[1]对绿色金融四阶段解读的过程中提到,银行对于可持续发展的态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经营进程的推进呈现出阶段性特征。第一阶段中银行对于可持续发展是持消极态度的;第二阶段为规避阶段,开始逐渐使用绿色信贷等方式规避风险;第三阶段银行开始积极主动地利用绿色信贷等方式拓展绿色金融业务;第四阶段中银行已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理念作为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原则,致力于提升自身的绿色表现。Eric Cowan[2]认为绿色信贷通过调整信贷投放方向、贷款利率或直接对环保企业提供贷款优惠等手段,能够有效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间接促进了绿色产业的兴起与发展。
我国对绿色信贷实施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从各参与主体的视角入手探索绿色信贷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发展方向。张秀生等[3]通过分析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的博弈,认为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由于效用函数的改变将影响绿色信贷执行的外部条件,转变政府职能是提高绿色信贷执行效率的有效途径。周永圣等[4]运用进化博弈模型分析了政府在银行实施绿色信贷过程中会根据银行实施绿色信贷获得的收益情况确定是否赋予银行代理监督权,使银行获得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蒋先玲等[5]聚焦于新能源产业,通过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商业银行对新能源产业提供的绿色信贷支持,对商业银行改善绿色信贷体系和政府发挥良性监管职能提出了建议。文学舟等[6]在探究绿色融资风险防控的过程中,加入了新的主体——担保机构,形成了“小微企业—担保机构—银行”三方博弈的机制。韩丰霞等[7]从绿色信贷主体行为选择和发展动力的视角探究了企业、政府、银行的三方均衡。另一个研究的重要方向是实施绿色信贷的作用及效果。胡震云等[8]分析了绿色信贷背景下商业银行和污染企业的行为选择和影响,发现绿色信贷政策和政府奖惩相结合,有助于改善污染控制效果。赵振宇等[9]分析了绿色信贷中存在的互惠性因素,并探究了绿色信贷政策对银行和企业的互惠性借贷关系的影响。张长江等则关注绿色信贷能否改善银行绩效的问题,研究发现虽然实施绿色信贷对银行绩效会产生负面效应,但由于绿色信贷的实施带来的绿色声誉作为中介效应有助于提高绩效。进一步地,张海波等[10]从绿色信贷入手,分析了绿色声誉对政府、企业、银行这个三维系统中绿色信贷的投放和整体收益的影响。王晓宁等还通过研究商业银行“两高一剩”贷款清退比,发现绿色信贷在长期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绿色信贷政策本质上也是自发演化和顶层设计的产物。绿色信贷能否得到有效实施不仅依赖于政府政策的推动,还与商业银行自身的策略选择密切相关。一方面,商业银行对重大政策的响应存在一定的模仿效应,竞争与博弈的关系始终存在。另一方面,污染企业与商业银行由于得益矩阵的不同也具有不同的策略倾向,在不同的情景下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政府作为活跃在企业和银行博弈过程中的监管者,其行为也影响着博弈最终结果。因此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商业银行间存在的跟随特点选取演化博弈模型,根据污染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市场地位和得益情况选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并且考虑到实际中绿色信贷“一票否决”制度未必完全落实,选用重复博弈来补充探究二者多次博弈的情况,以商业银行为主体探究其在不同情景下做出的策略选择,为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实践提供可能的路径选择和政策建议。
演化博弈假设参与人是有限理性的,认为参与人对世界状态只拥有有限知识。参与人的行为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并不能立刻达到均衡,它需要一定的演化过程,而且在演化的过程中并不一定能够到达均衡点,存在无限接近均衡点的可能。当博弈模型有多个均衡时,结果最终达到哪个均衡与演化的初始状态和演化路径有密切关系。在演化博弈模型中,时间发挥着重要作用,博弈主体在博弈过程中参照成功的策略不断调整自己的行动方案,以追求最终均衡的实现。
在这个演化博弈模型中,我们假定市场上仅有两家银行,银行1 和银行2,每个银行可以选择发放绿色信贷或者不发放绿色信贷,每种不同的策略集合会给双方带来不同的效益。两家银行同时采取决策,博弈过程中不存在先后次序。
其中,B 表示银行发放一笔贷款可获得的基本利息收入(与贷款类型无关);R 表示发放绿色信贷给银行带来的降低环境与社会风险、提高社会声誉、上级机构的奖励等附加收益;C 表示银行发放绿色信贷须付出的成本,如进行贷前环境信息收集、分析、审核的成本以及贷后跟踪监管的成本等;M 表示银行不发放绿色信贷时贷款利率高于绿色信贷利率时获得的额外收益(绿色信贷往往具有较低的优惠利率),也即不发放绿色信贷时所获得的风险收益(同时也面临着因资产搁浅导致的坏账风险)。根据现实情况可知:B、R、C、M均为正。
当一家银行选择发放绿色信贷而另一家选择不发放绿色信贷时,我们假定发放绿色信贷的银行会因对比效果额外获得双倍的附加收益,也即2R,而不发放绿色信贷的银行会得到从另一家银行流失的客户,获得风险收益2M[6]。因此两家银行是否发行绿色信贷的博弈矩阵见表1。
表1 银行1 与银行2 关于是否发放绿色信贷的博弈状况表
第一,当两家银行都选择发放绿色信贷时,两家银行获得的收益相同,都是除了基本的贷款收益B外还额外获得附加收益R,同时扣除发放绿色信贷的成本C,也即两方的得益都是B+R-C。
第二,当银行1 选择发放绿色信贷,银行2 选择不发放绿色信贷时,因对比放大效应,银行1 在降低环境与社会风险、声誉提升方面获得更大的收益,也即2R,而与此同时由于发放绿色信贷导致银行1 一部分原来的“两高一剩”客户无法获得贷款,又因为市场上只有两家银行,所以客户流失至银行2,银行2获得不发放绿色信贷的风险收益2M。综合上述分析可知银行1 和银行2 的得益分别为B+2R-C、B+2M。
第三,当银行1 选择不发放绿色信贷,银行2 选择发放绿色信贷时,分析同上,二者的得益分别为B+2M、B+2R-C。
第四,当银行1和银行2都选择不发放绿色信贷时,附加收益和绿色信贷成本都为0,两者只能获得基本的贷款收益和不发放绿色贷款时的风险收益,也即B+M。
具体演化博弈过程如下:
假设发放绿色信贷的银行占比为P,不发放的占比为(1-P),发放者的期望收益为μ1,不发放者的期望收益为μ2,群体平均收益为μ。
具体的得益方程如下:
由上述得益方程可得复制动态方程为:
令F(P)=0,当复制动态方程有稳定状态时,共三个解,分别为:
由前文设定可知,R+M>0,当2R-M-C>0,R+M>2R-M-C时,
此时P*=(2R-M-C)/(R+M)达到真正的演化稳定状态,形成“鹰鸽博弈”。
在此博弈中,发放绿色信贷的银行占比(2R-MC)/(R+M),此比例是稳定的均衡解,相反不发放绿色信贷的银行占比为(2M-R+C)/(R+M)。具体发放情况将以此状态为基础上下波动。
根据演化博弈分析可知,为实现绿色信贷的有效供给,我们需要使发放绿色信贷的银行占比趋向最大值1,或者使不发放绿色信贷的银行占比趋向最小值0。所以当(2R-M-C)/(R+M)趋向于1 或R 和2M+C 趋向于相等时,商业银行会趋向于发放绿色信贷。所以,为了提高银行发放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将各要素的收益值进行以下调整。
第一,发放绿色信贷的成本C 和不发放绿色信贷的风险收益稳定不变时,要通过加大发放绿色信贷所能获得的附加收益R,使得R 无限趋近于两倍的风险收益加信贷成本,也就是说要不断调整R 使其尽可能接近2M+C,此时选择不发放绿色信贷的银行占比将会下降。
第二,当发行绿色信贷所获得的附加收益R 和所耗费的成本C 不变时,要降低不发放绿色信贷所能获得的风险收益M,使其趋向于附加收益减去信贷成本的一半,也即趋向于1/2(R-C),此时发放绿色信贷的商业银行占比将逐渐达到最大值1。
第三,当发行绿色信贷的附加收益R 和不发行绿色信贷的风险收益M 稳定不变时,要降低发行绿色信贷的成本C 直至其趋近附加收益减去2 倍风险收益的值,也即减小C 的值使其无限趋近R-2M,此时发放绿色信贷的商业银行占比也将趋向于1。
无论哪种调整路径都反映出提高绿色信贷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附加收益R,降低发放绿色信贷的成本C。
通过上述对得益值的调整,能够使得两家银行在博弈模型所设定的理想状态下做出发行绿色信贷的决策,从而达到提升两方推行绿色信贷积极性,保证金融市场上绿色信贷有效供给的目的。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是指参加博弈的各方都在同一时刻做出行动,并且各方在决策时掌握的有关决策的信息都是充分的。而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中,博弈双方力求达到的纳什均衡是指一方在确定另一方会做出怎样的决策后所能做出的对己方最有利的决策。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中,主要研究的是商业银行与污染企业的策略选择。
我们假定市场上仅有一家商业银行和一家“两高一剩”型企业,目前企业发展中现金流出现问题需要从银行贷款。如果企业采取治理污染的策略,使其符合商业银行要求的绿色信贷的标准,银行会选择向其发放贷款。当企业不采取治理污染的措施时,若被上级监管部门发现并处罚,这时商业银行为其发放贷款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会遭到上级主管行或银保监会的批评和处罚。若企业并未被上级监管机构发现,银行为其发放的信贷就不存在受损的风险,银行会有向其授信的倾向。在此博弈中,商业银行可采取的策略和行动的集合是{发放贷款,不发放贷款},企业可采取的策略和行动的集合是
Eb表示污染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用于生产建设创造的收益,Eo表示污染企业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领域获得资金支持用于生产建设创造的收益,N 为污染企业进行污染物排放治理和环保设备升级费用,BE1为商业银行发放给治理污染后达到绿色信贷标准的企业所获得的利息收益,BE2表示商业银行发放给未治理污染企业的利息收入(包含污染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后款项冻结给银行造成的不良贷款损失以及上级行及银保监会对银行授信不合规的处罚),-Q 表示商业银行因污染企业转向其他领域筹资造成的客户流失的损失,R 表示商业银行因贯彻绿色信贷政策所带来的环境与社会风险降低、社会声誉提高等附加收益,P 表示污染企业因不治理污染被上级机构或环保部门查处后造成的资金损失。商业银行与污染企业的策略行动得益矩阵见表2。
表2 银行与污染企业的策略行动得益表
1.纯战略纳什均衡
从污染企业的角度看,在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情况下,企业是否选择治理污染取决于Eb-N和Eb-P的大小。在现实生活中,环保业仍处在一个起步阶段,先进技术的引进费和污染处理设备的造价都相当高,而且污染企业往往有很高的产能,是当地工业的主力军,部分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地方业绩的提升可能并不会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进行特别严厉的处罚,因此企业治理污染的成本一般要高于因不治污遭受处罚的损失,即P<N。由此可知,当银行选择发放贷款时,污染企业会选择不治理污染。当银行不发放贷款时,企业是否选择治理污染取决于Eo-N 和Eo-P 的大小,因为P<N,所以企业会选择不治理污染。综上,污染企业的占优策略是不治理污染。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在污染企业治理污染的前提下,商业银行是否发放贷款取决于BE1+R和-Q的大小。明显-Q<0,而BE1+R>0,所以银行当然会选择发放贷款,既可以抓住优质客户获取贷款利息收益,又能获得因发放绿色信贷产生的附加收益。在污染企业不治理污染的前提下,银行是否发放贷款取决于如果银行发放贷款,能否从污染企业收回约定的利息,一旦存在变数,即污染企业的过量排放被揭露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银行将可能面对贷款资金无法完全收回的风险。除此之外,因授信对象选择失误造成不良贷款将严重影响银行在上级行中的业绩评估,甚至受到处罚。而如果银行不发放贷款,失去的仅是污染企业这一家客户,还能通过这一案例显现自己恪守绿色信贷政策的决心,对提升自身的社会声誉颇有助益。因此我们可以初步估计出BE2<R-Q,银行出于安全考虑会选择不发放贷款。
2.混合战略纳什均衡
假设污染企业治理污染的概率为C1,不治理污染的概率为1-C1,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概率为C2,不发放贷款的概率为1-C2,则污染企业在此博弈中的期望效用为:
对C1进行一阶求导,得:
因为在现实中,污染企业治理污染需要投入的成本高于企业所预估的因过度排放被监管部门处罚的罚金,也就是说从企业自身的角度看,P<N,即:
污染企业的期望效用与治理污染的概率呈反方向变动。C1越小,Uc越大,也就是说污染企业选择治理污染的概率越高,企业所能获得的期望收益越大。
商业银行在此博弈中的期望效用为:
对C2进行一阶求导,得:
易知:(1-C1)BE2>0 C1(BE1+2R)>0
在现实中,客户流失产生的机会成本并不反映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而且除发放贷款产生的利息收益外的附加价值在银行决策时一般不会成为关键因素,所以:
所以银行发放贷款的概率与银行的期望效用成正比。银行发放贷款的概率越高,银行所能获得的期望收益越大。
又因为:C1∈[0,1],C2∈[0,1]
所以在达到纳什均衡时的混合战略为C1=0,C2=1,污染企业处于成本考量不采取治理污染的行动,银行为了保证基本利息收入选择发放贷款。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最终收敛为一个纯战略纳什均衡
显然这种策略行动集合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企业依然采用高污染的生产方式,环境质量没有得到改善,银行也没有贯彻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依然贷款给“两高一剩”企业。而致使企业不愿意主动治理污染的关键在于P<N这个情况的存在。由于治理成本高于企业的期望损失,所以从“经济人”的角度看企业当然不愿意主动进行改造。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两方面着手。首先,要加大对不治污企业的惩罚力度,一旦企业的污染指数超过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必须对企业处以高额罚款,同时在全行业通报,使得企业违规成本大幅度上升,这样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就必须审慎权衡,为了后期企业的声誉以及未来的发展也会逐渐改善自身的环境指标,主动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其次,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环保技术的支持力度,在污染处理设备方面尽量为企业提供补贴,从而降低企业节能环保的成本。这样企业在进行决策时,不会过于担心排污处理费用,从而影响污染治理。
另外,企业在选择是否治理污染时除了自身成本与不治污处罚金额的考量,还与企业自身预计的其在不治污的条件下能获得银行贷款的概率有关。如果银行的上级行和监管部门对银行贷款给环境指标不合格企业的行为给予处罚,那么无论企业做出怎样的策略选择,银行都会坚持绿色信贷原则。长此以往,银行就会形成一种既定态度,无论企业是否治污,无论被监管的概率有多大,都拒绝与环境指标不合格的企业合作。这样企业不治污便拿不到贷款就成为一项可置信“威胁”,企业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受阻,而寻求其他融资渠道成本和风险都是很高的,在资金压力下污染企业也会逐渐减少其污染行为,转向节能环保的新型生产方式,这样双方在博弈中的策略行动集合就会转变为环境质量在企业治理污染的基础上逐渐改善,银行也贯彻落实了绿色信贷的政策,发挥了金融机构在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上的引导作用,促进了绿色信贷的发展。
虽然目前在绿色信贷的执行过程中,总的方针是对违反国家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予信贷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却较难直接做出“一票否决”。一是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银行直接抽出贷款易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经营困难,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风险不仅没有得到化解,甚至呈现出扩大的趋势。二是与其他风险相比,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相对可控,商业银行为了保证经营绩效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很难对污染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这也就是说,在实际生活中,污染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博弈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多次进行的,这也就涉及重复博弈的问题。
重复博弈是指同样结构的博弈重复多次,其中每次博弈成为阶段博弈,各阶段博弈是相互独立的,前一阶段的博弈不会对后续阶段的博弈结构产生决定性影响。博弈历史对于所有参与博弈者来说都是共同信息,参与者的最终效益值等于各阶段效益值的贴现值之和。如果博弈是重复进行的,那么博弈对方过去的行动就是可了解的,参与者可以根据对方的策略行动调整自己的战略,最终均衡结果与单次博弈的结果相比也可能会出现变化。
1.无限次重复博弈
在理想状态下,假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是无限次的,在博弈过程中采取“冷酷”策略,任何一方的不诚信都将造成合作的破裂。若银行最初选择发放贷款,那么企业应当选择治理污染,一旦企业违背诚信不选择治污,银行从此将不再发放贷款给企业,给定贴现因子为d,那么企业一定选择治理污染的情况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若银行最初选择不发放贷款,那么由于企业也实行“冷酷”战略,出于对银行行为的处罚,企业也不会治理污染。不论d 符合什么条件,企业都会惩罚银行的不合作行为。这样双方在“冷酷”策略下都会主动惩罚对方的不合作行为,使得这种“威胁”变得具有可置信性。
因此,“冷酷”策略可以说是污染企业与银行在无限次博弈状态下的一个纳什均衡,并且由于子博弈与原博弈结构相同,这个纳什均衡也是每个子博弈状态下的纳什均衡。在“冷酷”战略下,博弈双方的策略行动会逐渐收敛于这样一种理想的状况。
2.有限次重复博弈
在博弈次数并非无限而是有限的情况下,博弈双方的效益值取决于博弈的次数和博弈双方的行动选择。从实际业务的角度看,银行与污染企业的博弈次数是有限的。由两阶段重复博弈定理可知,如果阶段博弈中纳什均衡的个数为一,那么对任意有限的阶段,重复博弈有唯一的子博弈精练解,也就是说阶段博弈的结果在其他各个阶段重复出现。如果银行不贷款无法成为企业的一项可置信“威胁”,企业就不会形成治理污染的动力,就将作为唯一的纳什均衡在多次博弈中反复出现。要想改变博弈的结果,必须通过改变各项行动的得益,使得成为阶段博弈的唯一均衡结果出现。因此应引入新参数Po和Rc,Po表示当银行发放贷款而企业没有治理污染时对企业处以的额外处罚,Rc表示企业治污所带来的商誉的提升。引入Po和Rc后企业与商业银行的博弈矩阵见表3。
表3 引入Po和Rc后银行与污染企业的策略行动得益表
Rc的引入能够增加企业治理污染的得益,增加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但是声誉对企业治污的促进作用必须建立在银行与企业多次合作多次博弈的基础上,如果二者只是单次合作,那么声誉的好与坏对企业和银行的行为就没有太大的约束力。只有在未来依然有后续合作的基础上,企业才会重视声誉的质量,以求在以后的合作中继续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不仅如此,如果企业的生产处在最后阶段或者企业与银行约定的合作期即将结束时,对企业来说声誉的重要性会明显下降,这时无法对企业的生产行为产生有效的约束,必须引入惩罚机制Po。
当Po的值足够大时,企业违规排放造成的损失对整体效益会产生较大的影响,那么企业出于长远考虑对于违约排污的欲望会最大限度地进行克制,通过与银行合作进行排污治理以保证自己获得后续生产资金的供给。同时应当降低N,使得N 与P+Po的对比中N的占比降低,这意味着从企业的角度看,节能减排的费用与违规罚金相比是较小的,任何一个理性的企业都会选择治理污染而不会冒险打破与银行的合作。降低治污成本需要政府力量的参与,应当运用财政手段鼓励企业的治污行为。例如对环境指标优秀的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建立专门的环保基金扶持资金困难的企业进行排污处理;同时要加大对环保节能技术的开发力度,扩大污染处理设备的生产量,降低企业购进治污设备的成本。
在博弈的过程中,“冷酷”战略的实施是绿色信贷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冷酷”战略的存在使得博弈双方互相牵制,一旦一方破坏合作,另一方就会立马做出惩罚,这种不合作带来的结果是不可挽回的,亦没有补救空间。在这种可置信的“威胁”下双方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约束,只要双方一直以诚信的态度保持合作,任何一方的利益都不会受损,双方都能得到满意的结果。长此以往,环境质量在企业的治污努力下得以改善,银行也能够在保证自身经营收益的条件下发挥金融力量对绿色建设的引导作用。
根据博弈最终达到的均衡结果可知,重复博弈比单次博弈更能约束博弈双方的行为,从而有利于理想博弈结果的出现。因此引致现实,商业银行在对污染企业进行放款时,应用分阶段放款取代一次性放全款,根据污染企业在规定时期内的环保表现和环境数据判断是否继续发放贷款或者追加贷款,一旦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环境指标不合格可以立即中止贷款发放,直至企业重新回到绿色生产的道路上来。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银行的资金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分期放贷能够成为企业治污的可置信“威胁”,从而能够帮助企业主动自觉地改善自己的生产方式,积极走绿色生产的道路。
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金融市场主体作用,引导金融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金融工具,在我国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本文以博弈模型为切入点,综合运用演化博弈、重复博弈、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等模型,从新的视角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面对绿色信贷政策实施时的策略选择,并探索推动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的有效途径。主要有以下结论。
第一,商业银行作为推行绿色信贷的重要主体,对金融市场上绿色信贷的有效供给发挥着主导作用。商业银行目前由于缺乏激励机制,自身主动实施绿色信贷的积极性不高。从演化博弈的视角看,商业银行是否积极落实绿色信贷取决于发放绿色信贷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附加收益,发放绿色信贷的成本和污染贷款与绿色信贷的利差带来的风险收益以及不发放绿色信贷可能导致的各项风险(声誉风险和监管惩处)等因素。提高绿色信贷的附加收益,降低绿色信贷的成本,通过各项补贴缩小绿色信贷与污染信贷的收益差,以及加大对不发放绿色信贷的监管力度和惩处力度,均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积极执行绿色信贷政策,保障金融市场上的绿色信贷的有效供给。
第二,在商业银行和污染企业的博弈中,从经济人的角度出发易导致污染企业和商业银行的不恰当“合作”,污染未得到治理,贷款依然流向高污染领域。污染企业是否治理污染取决于治理污染的成本与一旦被上级机关查处需付的罚金。另外,商业银行不会发放贷款给污染超标企业这一行为能否成为污染企业的一项可置信“威胁”也影响着企业未来的行动。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扶持是引导博弈走向理想结果的重要力量。重复博弈也提示我们,多次博弈比单次博弈更能约束双方的行为,因此在绿色信贷实践中,商业银行应当跟踪污染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密切关注环境治理指标、治理情况调节贷款投放甚至收回贷款,以分阶段放款取代单次放款。
商业银行在实施绿色信贷的过程中可采用多方位的策略,首先建立多方共享的信息交流平台,制定具体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环境风险分级标准,为后续贷款的审批打下基础。然后要加强银行的风险管理,严把准入关。同时还应开发新型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将绿色信贷理念融入日常经营,培养绿色信贷领域的专业人才,提高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业务能力。另外还需建立商业银行的损失补偿机制,加强贷后管理,不断提高增值服务水平,为绿色信贷的成功实施保驾护航。最后,应将绿色信贷发展成为银行常规信贷品种之一而不是社会福利性质的信贷产品。商业银行在进行绿色信贷发展策略选择时,要从贷前调查、贷款定价、授信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下手,结合政府、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等多方主体的相关举措,形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联动性,提升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业务领域的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