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水利局
2019 年,唐山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生态唐山建设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河湖长制6 项任务,坚持“治用保管”齐发力,统筹推进治污染、兴水利、除水患、保用水、修生态工作,重点开展水污染防治、河湖“清四乱”及农村垃圾整治,“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程全面展开,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主城区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纳入国家和省水质考核的9 个断面全部达标,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2017~2019 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连续3 年位列全省优秀等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程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全域治水、清水润城”3 年行动(2018~2020 年),突出河道综合治理、河湖水系连通、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沿河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水源涵养及供水、水库除险加固等6 大类、47 个项目。逐步实现全域施治、城乡共治、水岸同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
完成62 条河道438km 清淤;实施青龙河、李各庄河、龙王庙河等河系24km 河道防洪工程;完成青龙河、西北水系等河系塘床系统和河道湿地主体工程。启动实施20 处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确保实现尾水排放达标。
围绕全域用足用好滦河水源,实施引邱入城、滦河-沙河-石榴河引水等7 项连通工程,连通河道32 条,主城区所有河道实现连通,构建起河湖相连、活水循环的全域大水网。
以市区环城水系、滦河、还乡河、沙河等为重点,实施雨污管网分离、生态调水补水、城市滨水绿道等水生态治理项目,形成“净化-绿化-美化”三位一体的水生态系统。
坚持“四个到位”,推进河长制由“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转变。
全市四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现场交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形成“市级河长统筹引领、县乡级河长落实推进、村级河长常态监管”的全域覆盖式河长治河格局。全年累计使用河长云APP 巡河106072 人次,召开会 议164 次,发现并解决问题2350 个。
由市级河长牵头,对跨区域的河流加强沟通协调,实施共同治理。印发《2019 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每周印发简报,对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全域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河长,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河湖长制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营造学比赶超的良好氛围。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与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信息共享,对于每月水质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将下发河长令对其进行督办。
与省第五督查组建立三级联查机制,市级驻地督查组进行常态巡查,将河长制、全域治水纳入全市生态环境巡查,市水利局5 个督导组、市河长办定期不定期暗访检查。2019 年,共下发督办单98 份,办结率100%。畅通各类社会监督渠道,市河长办在唐山市电视台开设“河湖治理曝光台”,每两周集中对记者暗访发现、群众举报的河湖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曝光,加快问题整改。建立党员河长、企业河长、记者河长等志愿者团体管理制度,招聘“民间河长”300 余人,推动形成全民治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全国创新提出“市带县”PPP 项目治水投融资模式,本着“市级整体包装、统一融资、分县区实施、谁用谁还”的基本思路,把全域治水清水润城的市本级和县(市)区工程项目打捆成1 个PPP 项目包,总投资118.08 亿元,有效破解县区治水资金不足的瓶颈制约,为全域治水的顺利推进提供根本保障。
坚持“四个持续”,加快补齐河湖环境长期存在的工程生态等短板问题。
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关于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工作部署,把该项工作作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重要抓手,集中力量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河长主导作用,认真履职尽责,亲自协调解决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等老百姓关心的河湖突出问题,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损害河湖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1 月底,全市970个问题已全部销号,共清理整治树障、鱼塘等319.84 万m2、清除土方等52.48万m3、整治沙坑37 个、打击非法采砂事件8 起、清理违建40.6 万m2。
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优化产业格局、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防治、农村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保护、饮用水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及综合管理机制等8 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全部完成。全市6 条(段)黑臭水体全部消除,超额完成90%的指标要求。27 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水质要求,4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全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5 个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站位水质优良比例100%。
结合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及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全市326 个村建设污水集中收集或分散式处理设施,107 个村接入城市污水管网,2547 个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全市按照每100 户设置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农村保洁员18027 人,并全部纳入各县(市区)财政预算,18 个县(市区)全部实行全域市场化保洁。
针对农村河道沟渠存在治理盲点,水环境不容乐观的情况,将农村河渠生态“顽疾”集中整治作为打通河长制“最后一公里”的主要抓手,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速实施的重要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河渠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市县乡全面排查共发现影响河渠水环境问题3897个,针对发现的分区域、分类别确立并施行河渠整治措施。集中整治期间,共出动人员4.06 万人、车辆1.54 万辆次,清理河渠垃圾14.8 万m3,整治排污口155 处,拆除违建1316 处。
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和《河北省基层河(湖)长履职细则》文件要求,重点围绕乡、村两级河(湖)长履职,各县(市)、区要进行深入调研、了解现状、分析问题,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和激励奖惩机制,夯实工作责任,提升发现河湖问题的能力和履职效果,有效推动解决河(湖)长履职“最后一公里”问题。
结合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程,继续坚持全域施治、标本兼治、源头防治、城乡共治、水岸同治的治水路线图,扎实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河道综合治理、“乡村振兴”水环境综合整治、水源涵养及供水、傍河坑塘整治、智慧水务系统等6 大类107 个项目建设,高位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间结点、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全域治水预期目标圆满实现。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在巩固前期河湖“清四乱”成果的基础上,将清理重点由主要行洪河道向农村河渠延伸,既要盯住“大块头”、“硬骨头”,又要盯紧傍河村垃圾反弹顽疾,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快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逐一制定水质提升方案,精准发力、合力攻坚,妥善解决影响河流水质的突出问题。
严格河湖长制责任追究,进一步细化实化监督检查、考核奖惩机制,加快建立部门协同、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强流域、区域联防联控。跨区域的河流,由流域市级河湖长牵头,推行联防联治。加密河湖督查频次,坚持周报告、月排名和定期调度,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河湖长履职尽责。
依据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将河(湖)长巡河率低、存在巡河空白点的河湖作为明查暗访的重点,特别是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典型河湖问题,倒查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对巡河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基层河(湖)长进行约谈、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落实督查督办制度要求,以河湖长制落实和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运用约谈、通报、督办、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推动问题整改。与检察机关开展协同督查,用好检察机关对于破坏河湖生态重大违法问题公益诉讼手段,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治。加强与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协调联动,发挥河道警长作用,加大对傍河(湖)企业倾倒垃圾、非法排污处罚力度,加强河湖管理保护。
及时总结本区域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治理保护的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发掘基层河湖长认真履职、担当尽责的先进典型,积极参加秀美河湖评选,推送优秀河长,充分展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河湖生态环境发生的明显变化,激发广大基层河湖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是人民的生活追求,也是管水治水人的工作目标。今年,唐山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幸福河湖这一目标,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提升河湖治理能力与水平,切实推动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努力让全市每一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古滦河乐亭县城段 符永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