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兴事物,共享单车符合低碳出行的现代生活理念,使社会闲置资源得以有效整合和利用。但是,共享单车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无底线竞争和盲目的数量扩张等行为以及用户故意毁坏单车、占为己有等不文明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因此,本文分别构建双寡头企业的伯特兰德博弈模型,企业与政府间混合策略博弈模型,企业、政府与用户间合作博弈模型来分析共享单车企业无底线竞争的原因以及政府、用户在共享单车行业负外部性治理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一些看法建议,以期营造良好的共享单车市场,尽可能发挥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整体福利的改善。
关键词:共享单车 伯特兰德竞争 混合策略博弈 合作博弈 夏普利值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0)05(a)--02
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型绿色共享经济,无疑是最近几年发展最为迅猛、热度最高的新兴事物之一。它有效地解决了人们出行中的“最后一公里”困境,促进了人们的低碳出行,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欢迎。2018年10月,一张手机截图成了“网红”,在这张截图上,20多个共享单车APP占满了整个手机屏幕,这足以说明共享单车市场的风靡浪潮。然而经历过短暂的飞速成长之后,共享单车行业也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缺陷与问题,共享单车企业之间的无底线竞争与盲目扩张投放量加剧了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近年来,社会对“共享单车”的争议和质疑声音也在不断高涨。
1 模型建立与分析
1.1 共享单车行业的“囚徒困境”
共享单车行业OFO、摩拜、哈罗“三强争霸”局面的形成使得共享单车市场具有寡头垄断的特点,而各寡头企业提供的服务几乎无差异,又使得各企业的服务具有很强的替代性。据此,可以用伯特兰德竞争模型分析共享单车企业之间的价格博弈。
模型的纳什均衡解为:每家寡头企业都将自己的价格设定在等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上。对于共享单车企业来说,用户每租用一辆单车需要额外付出的边际成本很小,甚至为0,这使得共享单车企业为了抢夺市场份额,无底线地降低租金和押金,忽视对用户行为的有效监管和制约。为实现规模经济肆意扩大共享单车的投放量,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较大的固定成本造成企业入不敷出,大量企业纷纷破产倒闭,“退押金难”现象频繁出现,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显然,这一低价均衡并不是企业及社会所希望的,企业间可通过达成协议共同将价格提高到高于边际成本的某一水平上,则每家企业都会获得更高的利润,而个体理性致使协议无法达成,陷入囚徒困境。
1.2 共享单车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
共享单车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可以表述为:
(1)。该博弈有两个参与人,分别是共享单车企业记为B,政府记为G。
(2)策略集SB={自律,不自律},SG={监管,不监管}。共享单车企业有两种策略:自律(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合理安排单车投放量和对用户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不自律,政府有两种策略:监管和不监管。
(3)若政府不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监管,则政府的监管成本为0,此时共享单车企业保持自律可以获得收益Rl,不自律可以获得收益Rh(Rh>Rl),但由此产生的负外部性会使政府的声誉、利益受损,即政府会减少D单位的收益;若政府付出C单位的成本进行监管,此时企业保持自律仍然可以获得Rl单位的收益,而不自律要向政府缴纳M单位(M>C)的罚款,净收益为Rh-M(Rh-M 因此,当政府不监管时,企业不自律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当政府监管时,企业自律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同样,当企业自律时,政府的最优策略为不监管;当企业不自律时,监管是政府的最优策略,最终,该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納什均衡。 以下分析该博弈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设共享单车企业自律的概率为p,政府选择监管的概率为q,则: 从上述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结果可以看出:一方面,要想提高企业自律的概率,M要增大即要提高政府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C要减小即政府的监管成本要尽可能小,政府的财政负担不能过重;另一方面,在使得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的策略组合即(自律,不监管)下,企业自律需要负担(Rh-Rl)单位的成本,但因此产生的社会收益却全部流向了政府和用户,企业并没有从中获得任何额外的收益,“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相冲突,从而使得(自律,不监管)这一最为理想的目标难以实现,共享单车市场的治理成本如何在政府、企业和用户之间合理分摊是摆脱这一困境的关键。 1.3 政府、企业及用户之间的合作博弈 “个体理性”和成本的不合理分配使得共享单车行业负外部性问题的治理陷入困境,因此,我们考虑通过构建政府、共享单车企业及用户之间的合作博弈使得这一难题可以得到有效解决。在该合作博弈中,参与人集N={G,B,U},G代表政府,B代表企业,U代表用户,三者都为“理性经济人”,在博弈中都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由于这里要讨论的是共享单车市场治理成本在三个参与人之间如何进行合理分担的问题,因此,特征函数V(·)在这里表示的是成本,从而V(·)满足: 根据夏普利值计算每个参与人需要负担得成本如表1所示。 由此可以看出,政府、共享单车企业和用户可以通过结成联盟共同合作使得每个博弈参与者负担的基于夏普利值计算的成本都要小于他们在非合作博弈模型中需要负担的成本即实现“三方共赢”,使社会福利得到改善。 2 结语 首先,本文利用寡头垄断市场的伯特兰德模型对共享单车企业间的“囚徒困境”进行分析,得出共享单车企业为了追求个体理性,会选择进行无底线竞争,如竞相降低租金和押金、竞相增加投放量等,从而使得社会整体福利下降,对社会造成极大的负外部性。其次,政府与共享单车企业间的均衡表明,要想营造良好的共享单车市场环境,政府应该加大对共享单车行业的监管力度,而进一步分析发现共享单车企业收益和成本的不对称使得最为理想的目标不可能实现。最后,通过构建政府、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发现政府、企业和用户在合作博弈中需要承担的共享单车治理成本都要比在非合作博弈中要低。 因此,为了有效解决共享单车行业无序发展给社会造成的负外部影响,提高社会整体福利,实现帕累托改进,全社会应努力构建政府、企业和用户的三方合作博弈的局面,在该三方联盟中。第一,政府应该尽快制定完善有效地监管与惩罚措施,并真正得到落实,健全现代信用体系,履行其相应的职能。第二,共享单车企业应该自觉停止无底线竞争,利用大数据优势合理安排共享单车在各个市场中的投放量,利用共享信用机制对用户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积极履行应该承担的社会义务。第三,用户应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对不道德、不文明行为主动监督与举报;政府、共享单车企业与用户协调合作共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并通过合作博弈受益,实现“多赢”。 参考文献 丁茂森,任如愿.基于博弈论的共享单车企业竞争策略选择分析[J].现代商业,2017(20). 李颖.基于博弈视角分析共享单车市场上不同主体间的监管行为[J].现代商业,2018(02). 作者简介:闫俊晓(1994-),女,汉族,河南新乡人,华中科技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