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辰
摘 要:互联网企业由于所在平台的特殊性,使得其运营模式和市场推广等与传统企业存在着显著差别。互联网企业的估值,不仅要关注传统行业需要考虑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关键财务指标,还受到该行业自身特点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具备区别于传统行业的特殊性。因此,互联网企业对价值的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区别于传统行业,对于业绩预测和选择相比较的同类行业时需要考虑较多因素。据此,本文以某互联网出行平台公司估值方法选择及计算过程作为案例进行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 企业价值评估 估值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0)05(a)--02
互联网企业价值的评估可以帮助投资人和管理当局改善决策,主要体现在投资分析、战略分析和优化管理三方面。首先,企业价值评估核心是基本分析,区别于技术分析,这种分析方法的前提是企业的价值与财务数据之间存在函数关系,并且相对稳定,具有参考价值。其次,企业价值评估有助于分析当前和未来企业价值的关键因素是什么,评估战略决策和经营方向可能创造的价值。最后,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的信息具有很大的管理价值,是改进企业管理决策的重要手段。
1 企业背景与估值基础
笔者选取了一家从事出行行业的汽车租车公司作为案例进行分析,目标公司是一家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模式实现机动车共享。目前国内网络预约出租车产业的发展尚处于发展初期,相关产业政策有待完善,产业发展仍面临不确定性。未来产业政策的完善实施、行业内的竞争格局变化、相关配套资源的发展如果不能满足产权持有者及管理层规划的经营战略的需要,将会对该公司网约车的商业计划按照预期实施造成相应影响。因此,本次评估结论建立在上述公司的经营规划能够按照预期进行并能持续的基础上进行。
由于互联网企业的收入模式区别于传统行业,各年度财务预测的基础也需要结合行业的特殊性。目标公司业务的收费模式为“公里+分钟”;收入还包括车内广告收入,公司与广告方进行合作,在车上提供广告位,增加公司的附加值收入。以上收入的确认及预测方法将影响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关键数据。
2 企业价值评估相关理论及选择
2.1 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有很多种,可根据公司自身盈利模式预测未来现金流量进行评估,即收益法;也可以在市场上找到类似的标的公司进行对比评估,即市场法;还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资产债务状况计算评估,即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倾向于预测并且评估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市场法倾向于以市场可参照标的企业评价估值对象;资产基础法基于合理的评价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
笔者选择的样本公司拟引进投资者,被评估企业在未来年度预计收益能力是交易相关方关注的重点,因此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同时,市场上存在的同类可比上市公司,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公司的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等因素相同或相似,因此我们选择市场法对本案例进行评估。
2.2 市场法介绍
在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法中一种是交易案例比较法,即选择与目标企业类似的行业案例进行比较,如企业在收购合并以及买卖时可以获取到的相关数据,合理地计算出价值比率,在确保与目标企业数据存在相关性和可比性的前提下,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评估对象主营业务主要依托借助“互联网+”的移动技术,结合自主研发的硬件设备为乘客提供电动车分时租赁服务。用户通过手机APP自动定位车辆并通过手机在线支付、自助取车还车,无需人工钥匙交接,为乘客提供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城市出行新方式。
经选择后发现,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专车业务,其经营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所处经营阶段与评估对象有一定的相似,本次选取该公司上市前后的几轮融资作为可比交易案例。
2.3 收益法
收益法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是典型的绝对估值法,适用于资本结构相对稳定的企业,否则贴现率的变化会影响估值结果。目標公司短期内无并购和重组计划,经营有规律可循,无论是盈利模式还是业务增速都相对稳定,远期预测现金流为正,因此适用于收益法模型。收益法能反映企业内在价值本质,在计算过程中可判断各项经营变化对公司估值造成的影响。
由于收益法的模型中使用的数据各年度和期间的现金流量及资本成本,这些数据都基于企业对于业务的规划和资本决策,因此需要较为全面的财务预测取得。目标公司在互联网行业内属于经营时间较长,处于成熟发展期,有充分的历史数据可以参考,财务预测数据相对可靠。
3 数据与假设
我们选择了企业2016—2017年的数据作为数据评估来源,通过公开获得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资产总额4335.93万元,负债总额8438.00万元,净资产额为-4102.07万元。
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预测为:2017年5~12月现金净流出6645.32万元;2018年现金净流出3704.64万元;2019年现金净流入3242.50万元;2020年现金净流入10992.88万元;2021年现金净流入9812.37万元;2022年及以后现金净流入9836.24万元。
未来年度盈利预测为:2017年5~12月净利润为-4209.77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3483.80万元;2019年净利润为4148.65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11731.44万元;2021年净利润为9836.24万元;2022年及以后净利润为9836.24万元。
其他假设:
(1)根据十年期以上的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2)测算上证综合指数平均收益率,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
(3)取沪深两市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测算估计,确定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按计算,继而得到评估对象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并得到评估对象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最后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
(4)考虑到评估对象在公司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最终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成本。
(5)债务比率和权益比率:债务比率和权益比率。
(6)折现率r(WACC):将上述各值可得到折现率。
4 评估结论计算
4.1 市场法评估结论
通过综合调整系数计算可比上市公司的比准参数,按照算术平均的方式确定目标公司的市销率价值比率为7.80。对象企业从2016年才开始产生试运行收入,2017年1~4月营业收入已较2016年有较显著的增长。考虑到公司管理、运营也慢慢经过磨合步入较稳定增长阶段,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公司2017年全年营业收入,即6350.76万元,确定目标公司股权价值为46900.80万元。
在公司未来年度经营规划基础上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得出目标公司的估值为46900.80万元,评估结果与账面价值相比增值51002.88万元。
4.2 收益法评估结论
基于折现率r=0.1283,将预期净现金量代入,得到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P=49487.45万元。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溢余资金为3371.27万元,其他应付款中存在应付关联单位借款等共计5975.41万元,可得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C=3371.27-5975.41=-2604.14万元。
由此可得,评估对象基准日企业价值为B=P+C=49487.45-2604.14=46883.31万元,付息债务价值D=0万元,可得权益资本价值E=B-D=46883.31-0=46883.31万元。
经过评估程序,在特定投资者与目标公司可在财务方面发挥协同效应的基础上,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得出该公司的估值为46883.31万元,评估结果与账面价值相比增值50985.38万元。
5 最终结果的选取
市场法的出发点是将企业的现状与所在的整体市场来比较从而评定企业的价值,收益法是根据企业目前和未来预计的获利能力来评价。收益法计算的是企业战略决策的结果,该决策的影响也将体现在市场法的模型中,二者均为企业内在价值的合理反映。考虑到收益法是基于目标企业战略决策和对未来发展及获利能力的判断,能更为合理地反映被評估单位的企业价值。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值作为评估对象所有者权益价值,得出在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的估值为46883.31万元。
6 结语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对于互联网行业的估值方法选择实为从不同的侧重角度出发来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该案例在互联网行业中体量相对较大,经营年限较长,在市场上存在可比较的同类行业,这些条件为企业价值评估提供了充分的预测基础。如多数互联网企业一样,目标企业也存在融资需求,合理的企业价值评估过程和结果,将作为合作方是否进行投资的重要评判依据。与此同时,在评估过程中涉及的风险系数、同行业数据以及企业对于业绩预测的数据是评估的价值所在,也同样可以服务于投资者和管理者作出决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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