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琴,黄林利*,秦诗涵,罗娇阳
(重庆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重庆 400000)
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属于呼吸内科一种疾病,主要由肺部原因引起,该病预后较差,而且死亡率较高,所以需要给予高度重视[1]。在本研究中,随机选取200例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进行阶梯式肺康复护理干预,预后良好。
选取在我院住院治疗采取无创通气的200例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随机分组。参照组(入组100例,因后期病情变化不适合用无创呼吸机出组7例)患者中男63例,女性30例。年龄为54-79岁,平均64.43±2.75岁。试验组(入组100例,因后期病情变化不适合用无创呼吸机出组6例)患者中男性64例,女30例,年龄分布于55-79岁,平均65.29±2.48岁。
200例患者均行无创正压通气治疗,设备为BiPaP呼吸机。其中参照组患者行常规护理,试验组患者行阶梯式肺康复护理,具体如下[2]:(1)第一阶段:患者的氧合指数在150mmHg以下时,及时对患者进行排痰,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吸痰,对患者实行密切监护。患者每天进行肢体被动运动,时间为20min。每天一次电刺激神经肌肉,时间为半小时[3]。(2)第二阶段:患者氧合指数界于150-200mmHg时,根据患者情况,间断脱机。护理工作者正确指导患者锻炼,主要包括高抬四肢和适当的握力训练,在病情许可情况下,在护理人员指导下适当进行坐立锻炼和空中脚踏车锻炼[4]。(3)第三阶段:氧合指数在200mmHg以上时,根据患者的呼吸支持力度给予鼻导管吸氧[5]。此时患者可在护理工作者指导下下床进行适当锻炼,后期进行呼吸锻炼。两组患者均进行10天的干预。
分析两组患者的并发症发生情况,测定两组患者干预前及干预10d后肺功能水平,包括FVC(用力肺活量)、FEV1(第1s用力呼气量)、FEV1/FVC(第1s用力呼吸容积/用力肺活量)。
试验组患者出现胸腔积液、呼吸道感染和消化道出血并发症各2例,发生率为6.00%,参照组患者分别为6例、8例和10例,发生率为24.00%,差异显著(P<0.05)。
肺功能相关指标组间进行比较,护理后,试验组FVC由0.57±0.20升至1.91±0.28,参照组由0.42±0.30升至1.03±0.42,FEV1试验组患者由0.22±0.11升至0.41±0.09,参照组患者由0.20±0.21升至0.66±0.10,FEV1 / FVC为试验组患者由护理前的32.43±3.86升至41.86±4.92,参照组患者由31.08±3.18升至47.75±3.66,肺功能相关指标均优于护理前,而且试验组优于参照组,差异显著(P<0.05)。
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临床表现主要有呼吸困难、急促且口唇发绀,具有发病急、死亡率高等特点,需要临床给予护理干预以有效改善患者临床症状,提高患者预后能力[6]。在本次研究中,对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给予阶梯式肺康复护理,结果表明:并发症发生情况和肺功能相关指标组间进行比较,均为试验组优于参照组,差异显著(P<0.05)。综上所述,在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的护理中应用阶梯式肺康复护理,患者预后良好,肺功能水平恢复良好,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