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原崇德 毕继伟 原浩(山西省阳城县畜牧局)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相对应的,动物防疫作为保障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其工作模式、服务方式也亟待进行改革以适应新的形势。为此,原农业部于2017年下发《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医发〔2017〕35号)。2018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省、市相关业务部门也相继下发相关政策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兽医社会化服务的方向和目标任务。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下,推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势在必行。
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属于兽医社会化服务的一种,主要是通过引导社会兽医力量成立合法经营服务主体,为广大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山西省阳城县早在2016年就提出了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实行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并于2017年开始先后在横河、次营、润城等乡镇进行了先行尝试,但由于缺乏政府层面的引导和支持,这项工作在全县整体推进力度依然不够。
阳城县畜牧业发展区位优势明显,政策支持到位,近年来养殖规模迅速扩大,目前全县生猪存栏13万头,禽类存栏235万羽,羊存栏4.2万只,并且还有温氏养殖60万头生猪和晋龙诚锋百万只蛋鸡养殖项目签约落地,成为引领畜牧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产业的快速发展必将对动物防疫工作的保驾护航提出更高要求。目前,动物防疫最主要的手段是免疫注射,阳城县于2006年实行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由基层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来承担动物免疫注射工作,其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统筹统一拨付。2016年,财政资金实行转移支付办法,县财政在每年年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下拨2400元/村的误工补助至各村,由包村防疫员自行到各村领取,这大大增加了工作难度和村级防疫员管理难度。
为此,阳城县在当年的动物防疫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上大胆地提出了实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并要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先行先试。2017年,横河镇率先组建动物防疫服务队,由镇政府与服务队签订动物防疫服务合同,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监管和考核。2018—2019年,次营镇和润城镇相继成立动物防疫服务队,迈出了兽医社会化服务的步伐,动物防疫服务工作由政府主导、畜牧兽医站实施、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操作走向了政府购买服务,使阳城县的兽医社会化服务有了良好开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动物防疫服务模式逐渐暴露出一些不足与弊端:
1.原村级防疫员的性质及退休待遇难以解决。以前的村级防疫员多为乡镇兽医站未实现“三定”的老兽医和基层聘用多年的防疫人员,长期以来人员性质问题未能得到圆满解决,很多老兽医对退休后的待遇存在要求,甚至出现上访等现象。
2.基层防疫人员待遇不稳定,发放流程复杂。村级防疫员误工补助经年底考核之后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拨至各村,再由防疫员向所服务村领取,流程较为复杂,且由于村情不同,还可能出现待遇不能正常领取现象。
3.偏远地区养殖户技术服务问题。以前原本属于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动物诊疗、技术服务等一些职能市场化之后,乡镇畜牧兽医站不再负责如出诊、接产等具体技术服务,而是推向市场,由服务主体实施。但一些偏远乡镇市场上缺乏服务企业,导致了养殖户无法正常获得技术服务。
4.防疫人员年龄老化、积极性不高。目前村级防疫员大多为老一辈兽医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由于误工补助金额不高,收入拉不开差距,导致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年轻的专业兽医人员也不愿意从事该项工作,人员年龄结构上出现断档。
针对上述问题,就推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思考与建议。
1.争取政策引导支持。由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执业兽医、乡村兽医、资深防疫员等有一定兽医技术能力的社会力量,以乡镇为单位成立动物防疫服务主体,先期把主体数量扩展起来,解决市场上“有没有”的问题,后续通过数量的扩展在全县乃至乡镇区域形成良性竞争关系,带动服务质量的提升,来解决“好不好”的问题,这样也扩大了动物防疫服务购买者和经营者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范围,这对阳城县的动物防疫工作水平将是一个大的提升。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依托和鼓励市场上原有的动物饲料、兽药经销企业来开展动物防疫服务。阳城县市场上的大部分动物饲料、兽药企业已运营多年,为养殖场户进行服务的渠道优势明显,可以依托这一优势,引导、支持和鼓励其扩大经营服务范围,结合饲料和兽药的销售进行动物防疫服务。对于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来说,这样做既增大了客户黏度,又增加了经营收入;对于养殖场户来说,则实现了饲料供应、兽药服务、疫苗注射的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可实现双方互利。
3.规范购买服务行为。由政府出资,通过合法程序,向社会上的动物防疫服务主体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购买的服务要明确动物防疫的内容、服务标准、质量、完成时限、服务期限、履约验收、监督检查、资金支付、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其日常管理和考核,主要由基层畜牧兽医部门负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免疫程序、免疫注射率、免疫监测效果、建档率、疫情巡查、防疫生产情况报告等,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政府向服务主体支付服务费。
4.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要强化行业教育和监管,提升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和行业素养,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动物防疫操作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以优异的服务质量和信誉赢得服务市场。
通过实施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可有效解决许多基层防疫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防疫服务主体是自发组织成立的独立社会主体,防疫人员不是政府、畜牧兽医站的雇员,更不是职工,充分将属于市场的职责推向市场。
第二,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后,服务费年底经考核直接由政府向防疫服务主体付款,收入有保障。
第三,成立的防疫服务主体,可以有效弥补偏远地区的动物技术服务市场空白,为养殖户提供免疫注射、疫情排查、协检等服务。
第四,防疫服务主体通过社会竞争,可以通过服务质量拉开收入差距,实现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总之,推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是畜牧兽医工作适应新形势和现代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切实优化防疫队伍,培育社会服务组织,是政府职能部门“放管服”的具体体现,可实现养殖场户在动物防疫工作中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防疫的意识转变,进而全面提升动物防疫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