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崇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日前,崇州市发布了《崇州市农业综合标准化效益评价体系》,这是四川省首个农业标准化效益评价体系。农业标准化建设能够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附加值的提升,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客观评价农业标准化效益,是增强实施主体对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认识、指明标准化工作方向、完善农业标准化反馈机制的重要途徑。
据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体系是崇州市在成功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的基础上,结合崇州市标准化工作特色,突出“标准化+品牌化”双重考核理念下建立的。融入了质量意识、品牌化意识、农业品牌化人才队伍、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产品品牌声誉等7个品牌化相关指标,成为该评价体系中的突出亮点。
此外,该体系考核内容也更细化,对《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下称“指南”)中的考核点进行了特色化补充与细化。例如,在二级指标中,农药化肥减量体现了对指南中农药年用量减少幅度的补充。在三级指标中,标准化意识、质量意识、品牌化意识是对指南中农业综合标准化意识的细化;农产品质量合格率、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产品品牌声誉是对指南中农产品安全性的细化等。
近期,以体系为标尺,专家组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看资料文件、调查相关数据等综合考评形式,最终将崇州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评为“优秀”等级,与此前国家级农业标准化项目验收组的评价基本一致。据了解,崇州市于2017年2月获国家标准委批准建设“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并于2019年9月以99.3+10分的高分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
“本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指导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个方面来构建,由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构成,呈现为递阶层次结构。从结构和功能的角度来说,递阶层次结构指标体系是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指标体系的最优结构。”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