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采宜
公益,是我们讨论越来越多的话题,而在我看来,从事公益慈善的人通常有三种心态:
渴望通过帮助别人得到认可。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解释过这一种需求,人在获得温饱和安全感之后,希望得到周围人以及社会的认可,这样的人特别享受社會的赞誉和受助者的感激,来自他人的赞誉和感激会给他带来强烈的心理满足。甚至可以建立他的道德优越感,重新定义自己的人格。
有这种心理需求的人,一旦发现接受他捐赠和帮助的人没有感恩之心,甚至有各种误解、微辞,立马就会感到特别委屈,甚至愤怒。
通过帮助别人来提升自己的价值感。从社会心理的角度看,手心向下,能够帮助(恩惠)他人,对社会有巨大贡献的人,是“上等人”,他们是强者,和他人之间的关系大部分时候是“给与”;用自己的能力工作挣钱,通过服务他人获取酬劳,过上体面生活的是“中等人”,他们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交易,不求人也不欠人;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大部分时候手心向上的受惠者,从费用减免、低保到各种捐助,长期的受惠者角色让他们的自我价值感很低,如果有机会回馈社会,用自己的钱财或者其他能力帮助比自己更困窘的人,扮演一次施恩者(强者)的角色,会给他们带来很强的自豪感。这种自豪感是一辈子活在底层的人很难拥有的。
真正地帮那些有需要的人解决问题。一般来说,公益基金会的管理者和运营者大部分是这一类人。这类公益人不仅仅有悲悯的情怀,更多的是具有理性的头脑,对人性的弱点有着深透的了解。
所以,当热心热肠从事公益活动,帮助那些弱势群体却得不到感恩甚至理解的你感到特别委屈和伤心的时候,先问自己一句:“我在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还是在帮别人解决问题?”
如果是后者,那么事情解决了,目标就实现了,没什么好遗憾的。这样想,委屈、伤心就会少很多。
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需求、自己的愿望。尊重别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意愿,是每一个人的基本素养。你可以被自己的高尚感动得热泪盈眶,但别人没有义务为你的高尚添砖加瓦。即便是在做公益,也必须尊重他人合法地谋利。
但一些志愿者忘记了这一点,他觉得自己在行善,全世界都要为他让路。这种道德优越感衍生出来的自恋使其一厢情愿地喷洒着“己所欲,施予人”的热血激情,漠视他人的意愿与合理权益。
最近网络上流行一句话:“要所有人都理解你,你得普通成什么样?”依我看,即使你再“普通”,一样会有很多时候不被理解。因为,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不同的人,各有各的角度,各有各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