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
2017年7月5日, 财政部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 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将加快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同时新收入准则, 能够更好的指导会计实践,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文阐述了新收入准则的变化、以及对企业财务工作的影响,并针对性的提出应对措施,希望对企业在执行新收入准则过程中提供一些借鉴意见。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旧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计量及报告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监督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为规范企业会计核算,避免财务风险,本文将从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对企业财务工作的影响展开研究。
一、新收入准则的变化
(一)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合并
新收入准则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同时将收入确认区分为“某一时段内”确认和“某一时点”确认。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获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设定了“五步法模型”,收入确认分为以下五个步骤,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即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以销售商品提供运输劳务为例,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批产品,并负责将该批产品运送至乙公司指定的地点,甲公司承担相关的运输费用。假定销售该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覆约义务,且控制权在送达乙公司指定地点时转移给乙公司。那么甲公司的运输活动是在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因此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与销售商品收入合并为一项履约义务。但是如果双方约定控制权在出库时转移给乙公司,该运输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且甲公司是运输服务的主要负责人,甲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该运输服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附有销售退回条款,授予知识产权、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等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工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新收入准则对企业财务工作的影响
(一)新的收入准则提高了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使得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可靠可比
1.旧收入准则分为两种收入确认的模型,商品或者服务的收入以风险或报酬转移为确认,劳务以及建造合同的收入以完工百分比为确认,但有时候两者之间的界限不够明显,致使实务处理过程中判断困难。新准则统一了收入确认模型,避免了两项标准同时运用而引发的问题。
2.旧收入准则对各种类型收入的确认时点有不同的判断标准,但由于业务类型本身界定困难,且准则对这一内容并未做明确的规定和指导,导致适得其反,会计人员在进行确定收入时点时主观性较强,科学性较低,大大降低了核算效率。新收入准则统一的判断标准,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客观性。
3.旧收入准则对多种交易安排合同,仅仅对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作出了相关规定,同时也只对一部分特殊交易做了解释。新收入准则在特殊交易和多种交易安排做了明确的规定,使得收入确认更加规范,保证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二)新的收入准则对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尚未达到。
1.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合同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及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信息进行披露;对企业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对于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以及这些判断的变更都要求披露;要求企业披露的收入信息要同企业的合同信息相关,即企业必须披露与自身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以上需要披露的内容需要企业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新收入准则对原有准则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例如在确定交易价格时,需要考虑可变价格、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等因素带来的影响”。这些变化要求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顺应准则的修订,但是企业会计人员存在知识更新不及时,对新准则的接受度低的情况,这些都不利于新收入准则的有效实施。
三、促进新的收入准则有效实施的措施
(一)为了促进新收入准则得以实施,企业首先要不断优化财务管理手段,在企业技术部门以及外聘专业机构的的通力合作下,对原有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和优化,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核算体系进行更新和整合,使其能够按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提供符合相关性原则的信息。
(二)加强财务核算系统与合同管理系统的有机融合,加强企业业务以及财务的融合。新收入准则五步法模型的第一步就是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企业訂立合同时,应该严格遵守新收入准则中合同应同时满足的五项条件,其中,一是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是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是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五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同时要关注合同的持续评估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合同合并以及合同的变更。对于公司与客户已签订和尚未执行完的合同,在新收入准则的指导下,能重新进行识别和区分,及时对不合理不合规的部分与客户协商进行修订。
(三)新收入准则的顺利实施离不开会计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实践业务水平的提高,首先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会计人员应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认知,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树立坚定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会计人员应该对会计工作充满热情,爱岗敬业,坚持准则,不断提高技能,包括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会计实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职业敬业等。同时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利用会计工作的优势,积极协助,参与监控,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四)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新收入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企业的财务、业务、人力资源等多个部门需要相互配合,全面考虑新准则实施中各部门的职能,识别、汇总控制缺口。制定出从旧收入准则过渡到新收入准则应该采取的转换方案并加以及时调整。在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以新的收入准则为指导,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推行全面管理,提倡全员参与,建立彼此牵制、彼此连接、彼此制约的内控制度,有效预防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效果良好,其必须被监督。加强监督,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加强反舞弊机制都有利于新收入准则在企业中有效实施。
四、结语
新的收入准则使得企业收入业务的核算日趋完善,促进了我国会计准则向国际准则接轨的进程,它对于企业提高核算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对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养,业务水平都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推行并有效实施新的收入准则势在必行。(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