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睿 林清华
摘要:由于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愈发简单便捷,商业便从人们交流的工具中演变出来。如今,人们的朋友圈中随处可见微商的存在,微商是一種借助移动终端社交媒体发展起来的新型商业模式,活跃于以微信为主的社交媒体平台,通过微商城、微信朋友圈等最终销售端。但是,微商同时有着许多正规商业模式所没有的弊端。大学生作为微商商品消费的主力军,与微商之间的交流必定频繁。笔者通过发放调研问卷以及对调研问卷数据的分析,调查(以上海市青浦、松江区大学生为例)对微商弊端的认知,总结目前运行模式下微商的缺陷与不足,寻求解决微商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微商认知;微商弊端;大学生
一、研究背景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传统的电商模式正在迎来新的变革。顺应时代发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以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微商出现并爆炸式的发展起来。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的数据统计,2017年我国微商从业人数达到了2 018万人,微商用户以年轻人和女性为消费主力,女性和30岁以下的用户分别占比57.9%和63%,[1]可见微商市场的庞大,同时解决微商问题也已刻不容缓。
二、微商的定义
说到微商,我们就不得不提到当今社交活动中必不可缺的软件之一——微信,根据数据统计,微信的全球用户已经过10亿,可以说,几乎每个中国人的手机里都有微信。微商便是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进行产品的展示、销售等活动,它可以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与其他类型的电子商务一样的便利,但是由于其所特有的社交属性,微商实质上是一种当今社会化的移动社交电商模式。根据《2018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2017年社交电商行业总体销售额达6 835.8亿元,同比增长达到89.5%,预计2018年总体销售额将突破万亿大关,可以说微商已经从朋友圈走出去,成为最火爆新型的经济形态之一。在商务部2017年发布的《社交电商经营规范》中,我国政府正式将其纳入“社交电商”这一概念中,这标志着“微商”正式成为互联网零售分支行业之一。
微商的体现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个人的社交平台向大众推广产品的形式,这种形式大多数是个人通过朋友圈的形式向熟人进行推广,而产品的购买方也大多数是熟人,像这种类型的微商,一般都是通过熟人关系加上好友,进而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是一种基于熟人关系的销售手段。第二种是企业建立的企业微信向大众推广产品,它是由企业通过微信平台或创建公众号发推送进行营销,搭建微信移动商城,借用商城直接面对消费者进行产品的推广,这种微商形式更加专业和完善。第一种商业模式更加灵活多变,起点也非常低,可以说只要有想要卖出去的商品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商业活动,它比较适合规模较小的个体商户;第二种则是一种非常专业的微商,由于微信公众号的创建和运营需要很大的人力,还有微信商城的建立同样需要花费很高的费用,所以一般都是企业采用这种方式对商品进行售卖,往往采用这类经营方式的企业大多数都在未创立公众号之前已经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对于产品认同的消费者,所以这种微商的销售模式往往是特定的品牌商采用的销售模式。
三、我国微商的发展现状
(一)微商发展现状
近年来,网络购物已经成了人们最主要的购物渠道之一,2017年,全国网上零售总额达到71 751亿元,2017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速比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出将近18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约为15%[2]。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社交媒体的不断发展,网上零售额的比重也会越来越大。每一位网络购物者都可以感受到网络购物操作简单快捷、种类丰富、价格相对便宜,而微商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购物模式相较于一般的网络购物模式,同样有着一般网络购物模式所没有的优点。根据《2018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2014年至2018年期间,我国社交电商行业交易额呈爆发式的增长,从2014年的950.1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11 397.8亿元,除2018年外,年增长率均保持在90%以上[3]。可以说,微商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市场环境良好。由于传统电商的增长趋于平稳,移动端与社交相结合的微商即将成为新的主流商业平台。
(二)微商发展优势
1.准入门槛低
从微商主要从业者的年龄层次来看,社交电商行业中,10.4%的从业者处于18—23岁的年龄段,45.1%的业者处于24—29岁的年龄段,30—49岁的从业者占比43.4%,50岁以上的从业者占比为0.4%[3]。通过上述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大多数微商从业者是一些家庭主妇、大学生、研究生和无业人员,他们的创业资金少,但是由于微商所需的创业成本较低,所以他们纷纷加入微商这种低成本、低门槛的创业模式。不管是全职还是兼职的从业人员,只要他们的人际关系足够优秀,与他人交流的方法得当,将自己推销的商品宣传方面做好,只要他们的商品不是太劣质或者价格不合理,大多数通过微商进行创业的从业者都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润。
2.市场容易扩展
微商是借助社交媒体进行商品交易的新型移动电商模式,它的市场主要靠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等熟人,由于彼此之间在现实之中认识,所以本身就有着信任基础,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熟人去认识更多的人,加上更多朋友,通过这种多层次的交互模式,微商的消费者就会越来越多,只要商品的价格与质量没有问题,基本就可以拥有一批长期的消费者。
3.所需资金低,见效快
由于微商是一种创业所需资金相对很少的创业模式,大多数微商创业者都只需要有卖出去的商品就可以进行最低限度的商业模式。并且因为商户与消费者在交易的过程中,资金的流动完全是通过微信个人之间的转账或者红包这些简单明了的支付方式进行的,所以资金的流动速度较快。这种商业模式也是许多创业者选择微商创业的重要原因,所需资金低、见效快,极大地激发了创业者的热情。
四、微商弊端认知调查
根据笔者前述结论,可以知道大学生不仅是微商的主要消费者,同时也是微商创业的主要人群。故筆者对上海市松江区和青浦区的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研,最终得出了如下数据:有46.03%的受访者表示从微商那里购买过商品,有49.21%的受访者表示对微商的支付方式不放心,有82.54%的受访者表示对微商的产品资量表示怀疑与害怕,有73.02%的受访者表示怕被欺骗,71.43%的受访者表示图片与实物有差距,有68.25%的受访者表示对商家的诚信产生质疑,88.89%的受访者认为没有专业平台介入商品质量无法保证。现将这些数据总结可以发现如下结论:
(一)欺诈问题层出不穷
微信的用户面极为广阔,几乎囊括了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所以消费者也必然是鱼龙混杂。而由于微商的准入门槛很低,只需要有商品便可以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进行售卖,所以微商同样也是鱼龙混杂。这两个因素相互影响,导致消费者的消费环境十分恶劣,欺诈问题层出不穷。并且由于微商并没有形成比较成熟和完整的交易链,很多人都是采用转账和红包这类十分不安全的形式进行交易,极易对于消费者的财产产生损害。同时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还规定了公民在微信中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微商对于单人的诈骗行为数额不够大,如果被诈骗的消费者没有达到立案标准,那就极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产品质量缺乏保障
目前并没有任何第三方的机构对于微商销售的商品进行审核与监管,所以微商所卖的商品的质量真假均无法考证,微商大可以只顾着眼前的利益,对于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弃之不顾。由于既无对应的诚信体系,也没有相应的消费者评论机制,消费者对于微商贩卖的商品自然也是半信半疑。
(三)针对微商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善
2019年1月1日,我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将微商纳入电商行业,微商正式成为《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之一,但是对于微商的管理却存在在巨大的漏洞。例如:《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微商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在现实中绝大多数微商并没有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微商应当依法纳税”,但是现实中大部分微商并没有进行纳税活动。所以实际上我国针对微商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善,目前国家虽然有着想要管理微商的想法,但却没有出台正式的法律规范。
五、结论以及改进意见
(一)政府应当加强微商市场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
政府作为管理机构,应当完善相关的法律,加强对于微商市场的管理力度,推出新的监管体系,运用强大的法律武器对微商市场进行监管,改善微商市场的乱象。政府可以成立相关的立法小组,针对微商市场的种种问题进行立法规范,防止微商诈骗等影响微商发展的情况发生。
(二)微信应完善信用体系
微信方面对于微商的管理同样应当负起责任,毕竟微商市场主要就是依托微信这一社交媒体。目前微商市场所面临的“信任危机”是所有交易模式中都没有的,微信可以建立有关的微商信用评级制度,可以由每一位在微商处购买东西的人进行评价,并让每一位消费者都可以看到,对于在信用评价中较低的微商可以采取封号并报案等措施加以整治。这样一来,微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等都能得到极大的保证。
(三)对于新入微商的商户进行知识普及
笔者在通过调研中发现,有很大一部分大学生非常反感微商的过度刷屏的情况,对于这类微商大多怀有极大的不满,很少在这些微商处进行消费,甚至有些人直接删好友。可见做微商同样也需要一些有关知识的,对于新入门的微商进行体系化教育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六、结语
现如今几乎每一个人都接触过微商,微商相较于其他电子商务行业有着很大优势,但是其劣势同样也是一目了然。随着我国社交媒体的不断发展,微商的潜在市场也将越来越大,微商如何将潜在市场转化为真正市场才是关键点。如果没有将微商的弊端一一扫除,微商的发展在未来的某一天必将停滞甚至倒退。但是笔者相信通过政府以及相关的部门企业的加强监管,对于新微商进行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微商的弊端终有一天得到解决。只有这样微商的潜力才会得到最大的发挥,微商行业才会有更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敖盼.基于熟人经济的C2C微商消费模式研究[J].新媒体研究,2019(14).
[2]李剑.微商营销新生态对网络消费市场发展的影响[J].商业经济研究,2019(8).
[3]马醒.浅析新业态——社交电商(微商)行业[J].中国总会计师,2019(8).
作者简介:李 睿(2001—),男,汉族,江西吉安人,监狱学本科,学生。
林清华(2000—),女,汉族,广东阳江人,法学本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