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利
摘 要:以摩尔根《古代社会》中的家庭理论为核心,梳理出人类社会家庭形态的发展史图,并就其中与家庭形态的演进相关的因素进行分析整理。同时,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家庭理论分析了摩尔根家庭理论在唯物史观上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摩尔根;家庭理论;《古代社会》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07.086
人类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比家族制度具有更加惊人、更为丰富的历史,或者体现出比家族制度更为悠久复杂的经验果实。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打开了人类史前社会的神秘大门,初步描绘出了人类的婚姻和家庭发展史,在民族学领域重新发现了马克思发现了的唯物史观。
1 摩尔根《古代社会》中家庭理论的主要内容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婚姻家庭属于上层建筑,它受着某种生产方式的制约,其性质和特点是由作为社会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在对婚姻家庭的研究中,一方面要肯定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决定作用。另一方面又要看到上层建筑各领域对婚姻家庭制度所發生的制约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决定了婚姻家庭形态的形式,而上层建筑领域的婚姻、家庭与亲属制度三者之间又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婚姻是建立家庭的前提,家庭是婚姻产生的结果,亲属制度是婚姻和家庭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正是基于这三者之间的特殊联系,摩尔根才推证出人类婚姻家庭的演变史。
摩尔根用大量史料描述了家族制度、婚姻制度和亲属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家族制度与婚姻制度相互作用——婚姻群体(包括该婚姻产生的子女)共同构成了这种婚姻制度下的家族形态——共同决定了与两者相适应的亲属制度的形态。反之,从一种亲属制度可以推断出与这种亲属制度相适应的婚姻形态和家族形态。对于古代社会的家族形态的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思路才得以实现。家族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摩尔根用进化论的观点研究了人类家庭婚姻的起源与发展,将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家族形态分为五大类:血婚制家族——伙婚制家族——偶婚制家族——父权制家族——专偶制家族。
五种家族形态之间有着自然和必然的联系,每一种家族形态都以其前一种家族形态为基础和前提(血婚制家族是第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形态,在它之前是无组织状况),五种家族形态相互之间处于一个连锁的逻辑序列,贯穿于人类社会由蒙昧社会到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五种家族形态顺序相承的产生和向前发展,体现了家族观念的进化发展。同时,在每一种家族形态内部也经历了由幼稚期走向成熟期进而走向衰落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这种家族形态本身也在不断改善和发展。这共同构成了摩尔根的进化的家族形态观念,驳斥了人类退化论,同时也批判了那种试图抹去人类社会存在过“耻辱”的杂交状态的观念,在人类学和民族学领域重新发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2 影响家庭形态发展的因素
尽管人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古代社会,人类社会的总体趋向仍然是向前进步的,仍然沿着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的路线前进,家族形态也沿着这条进化路线顺序相承地发展。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生产力所决定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整体的前进,当人类率先由一种杂乱无序的社会形态发展到第一种血婚制家族形态,这本身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为家族形态的发展乃至人类社会的进步提供了一个基点。人类的全部进步归根结底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除了生产力的因素外,在家族形态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的发展过程中,氏族组织、具体财产的出现、道德素质的提高、自然选择原则和战争等因素都推动了家族形态由血缘婚制向专偶制的总体向前发展。
2.1 氏族组织的形成
恩格斯指出,摩尔根的主要功绩在于他发现了氏族的本质——氏族是原始公社制度的基本细胞——帮助我们了解原始社会。氏族组织对古代社会的影响既是保守的又是进取的:一方面,氏族组织的形成禁止了氏族内部血族间的通婚,促使婚姻形态由伙婚制转向偶婚制,家族形态亦随之由伙婚制家族向偶婚制家族转变,并在其后促进了偶婚制向专偶制的转变。另一方面,随着氏族组织的范围扩大,伙婚群体的范围缩小,最终氏族的发展又逐渐消灭了孕育它的伙婚制家族。所以,摩尔根说“伙婚制家族形态下氏族组织的出现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它和伙婚制家族、土兰尼亚式亲属制构成人类制度中三种最重要、最广泛的制度”。
2.2 具体财产的出现
“无论怎样高度估量财产对人类文明的影响,都不为过甚”。在野蛮社会低级阶段,财产都是在氏族内部继承。随着财产的数量和种类增多,人类就表现出更多的由子女对财产继承的兴趣。而要打破传统的氏族组织下的继承制,实行子女继承制,就迫使家族从氏族集团中脱离出来而成为一个小的社会细胞。这时候,专偶制家族成立的可能和必要条件出现了。这种具有独占同居权的婚姻形式先是个别现象,而后才逐渐发展为普遍现象,家族形态随之由偶婚制向专偶制家族发展。
2.3 道德素质的提高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道德观念和情操也不断提升。在蒙昧社会,人类只有微薄的道德观念和粗野的情操,亲兄弟姐妹间的通婚大范围存在。随着社会的进步,亲兄弟姐妹间的通婚遭到来自社会道德的对抗,社会越进步,其受到的来自道德的对抗程度也就越大。当这种对抗发展到足够的程度,亲兄弟姐妹间的通婚逐渐被禁止,家族形态进入伙婚制。伙婚制家族发展到后期,从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也被禁止,家族形态进入偶婚制。在偶婚制家族形态下,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是基于男女双方自愿原则,人类的社会道德和素质与前一形态下相比有显著的提升,反对离异的道德倾向逐渐形成并日益强烈,并促进了婚姻形态由偶婚制向专偶制转变,家族形态也随之逐步进入专偶制家族。人类道德素质的不断提升,始终驱动着家庭形态的演进发展。
2.4 自然选择原则
家族形态的演化是自然发展的产物,自然选择原则促使人类自发地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亲兄弟姐妹、从兄弟姐妹等血亲成员之间的婚姻关系,克服了近亲婚配的弊害,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更健壮的后代,推动人类完成了由血缘婚制到伙婚制的转变——“这一改革為自然淘汰原则的作用提供了极好的例证”——并直接影响了氏族组织的建立,引起人类社会更大进步的发展。
2.5 战争的影响
“在那个社会中,促使进步的因素微乎其微,而障碍则惊人之多”。除了以上几种因素影响着家族形态的演进外,在古代社会,战争却延缓了家族形态的发展,使家族结构的每一形态都经历了相当漫长的过程。武器的改良和战争动机的增加使得战争对于生命的毁灭超过了以前任何一个时期,因为承担战斗任务的总是男子,这样就减少了男性数量,造成女性相对过剩。而两性的失衡带来的影响,就是人类为了生活不得不继续集体通婚,进一步加强了群婚制,从而阻碍了在它之后的偶婚制家族的发展。
3 家庭形态的发展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婚姻家庭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必然能动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能动的反作用——旧的婚姻家庭制度及观念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先进的婚姻家庭制度及观念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家族形态由血婚制转向伙婚制这一社会的大进步,为氏族组织开辟了道路,而氏族组织反过来又引起家族形态由伙婚制向偶婚制并最终向专偶制的转变。所以,家族形态的发展导致了氏族组织的出现,并由此促进自身更进一步发展到更高阶段。家族形态的进化发展除了与氏族组织密切相关以外,还对同居制度、妇女的社会地位以及共产制等产生着影响。
3.1 古代同居制度的缩减和消失
在蒙昧社会,亲兄弟姐妹间的互相通婚大范围地存在,同居制度即起源于兄弟姐妹相互通婚的血缘婚——伙婚群。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同居制度遭到来自社会道德的对抗,社会越进步,其受到道德的对抗程度也就越大,其地位也逐渐丧失。故,同居制度的逐渐缩减与五种顺序相承的家族形态的逐步发展是同步进行的。在家族形态由血婚制向伙婚制再到偶婚制的发展过程中,同居制度下同居群体的范围在逐渐缩小。发展到偶婚制家族形态下,幽禁和约束女性习俗的出现是古代同居制度的遗风。偶婚制家族形进一步态向专偶制家族形态发展,这时独占的同居权出现了,至此古代社会的同居制度走向消亡——“当它(按:指同居制度)缩减到完全消灭以后,也只有到这时候,专偶制家族才有可能建立”。而古代同居制度消亡后在新的婚姻家庭制度下留下了娼妓制度这样的污点。
3.2 妇女社会地位的改变
氏族出现初期,由于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妇女在家庭结构中占统治地位,享有高度尊敬。随着人类社会由母系氏族转入父系氏族,妇女不再处于家族的核心地位,转变为从属地位,而男人成为社会的英雄。在论述专偶制家族的起源与发展时,摩尔根指出专偶制家族并不是近代才出现的,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在野蛮阶段(尤其是高级野蛮阶段)就初露雏形,到专偶制家族,男子限制女性与异性交往,使她们产生低劣感,“妻子不是丈夫的伙伴和地位平等的人”。与当时的女性地位相比较,近代的女性社会地位大大提高,专偶制家族的性质也在不断改进。基于历史经验,摩尔根预测,只要人类社会继续向前发展,专偶制家族制度仍将进一步改善,直到男女两性的平等和婚姻关系的公平合理被公众所承认,直到妻子在尊严、人权和社会地位方面都必须与丈夫平等。
摩尔根认为妇女的解放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是一致的,专偶制家族从偶婚制家族中脱颖而出是因为财富的增加和子女对财产继承权的需要,一旦人类社会发展到能够理智地对待财富的阶段,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将在更高形式上得到复活,也只有到那时妇女也能真正得到解放。
3.3 共产制的缩减和私有制的产生
摩尔根用大量材料证明了他在印第安人中发现的母系氏族是原始共产主义氏族。共产制家庭经济的发展与妇女社会地位发展轨迹相一致。
在人类历史的蒙昧社会和野蛮社会,一方面,人类缺乏对私有财产和独占权的认知,没有产生要有自己的家庭经济的意愿;另一方面,早期的家族组织过于薄弱,不足以单独应付并克服生活的艰难困苦,没有产生要有自己的家庭经济的需要。因此,这一时期,人类在住房、妻子、子女方面的共享是出于生活条件的需要,而不得不维持一种共产制的家庭经济,这是需要原则在古代社会发挥作用的结果。共产制起源于血婚制家族的需要,并且被后期的伙婚制家族所继承,在偶婚制家族形态下也能找到共产的生活方式的痕迹——“几个这样的家族(按:偶婚制家族)常常居住在一幢房子里,构成一个共同的家室,在生活中实行共产的原则”。
随着古代社会共产制的缩减,私有制逐渐产生,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而社会发展的最终趋向终将会抛弃私有制,“社会的瓦解,即将成为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目的的那个历程的终结,因为这一历程包含着自我消灭的因素。”历史发展的最终结果必然是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在私有制消灭之后,古代的共产制将会再次复活,并且是更高形式上的复活。
4 摩尔根《古代社会》中家庭理论的历史意义
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初步绘制了一幅人类的婚姻和家庭发展史图,打开了人类史前社会的神秘大门。其中所提出的家庭理论为马克思主义的家庭理论提供了丰富的史料,促进了后者的形成。虽然摩尔根一系列观点的提出是基于资本主义的立场,但他的结论却无疑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1)驳斥了人类退化论。贯穿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的思想是进化论。摩尔根用进化论的观点梳理出婚姻、家庭以及人类社会不断演进、发展的历史,该书大量的历史证据,也充分论证了人类社会也是遵循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不断发展演进的,驳斥了人类退化论。
(2)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学理论。摩尔根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论证了婚姻、家族和亲属制度三者的关系,并创造性地用已知的亲属制度去推断相应的婚姻和家族制度,初步绘制了一幅人类的婚姻和家庭发展史图,开辟了原始社会史研究的新领域,把人类对于古代社会的看法推进一个新的阶段。在摩尔根之前,马克思就已经开始关注家庭理论,直到摩尔根的《古代社会》问世,才为马克思的家庭学说提供了翔实可靠的田野调查资料,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学研究。
(3)为妇女解放提供了思想基础。摩尔根用丰富的历史资料证明了人类原始社会早期是母权制氏族社会,随后逐漸发展进入父权制社会,否定了父权制家族是最古的家族形态,否定了男人对女人的统治自古就有的观点。恩格斯正是在糅合了摩尔根和马克思的观念的基础上,提出“共产制家庭经济是原始时代到处通行的妇女统治的物质基础”,驳斥了认为妇女在社会发展初期曾经是男子的奴隶的荒谬观念,进而提出了妇女解放思想,将妇女解放和消灭私有制相联系,指出随着社会变革,最终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4)提出了原始共产主义观念。母系氏族,这一原始共产主义氏族社会的发现,本身就极有力地否定了私有制自古就有的错误观念,伴随着人类社会之初的是原始共产制。随着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发展,人类的财产所有制方式也从原始共产制进入到了私有制时代。摩尔根进而指出,私有制终将会自我消亡,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结果是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制——不是原始共产制的简单复兴,而是实现更高形式上的共产制。
马克思继承了摩尔根的原始社会是共产主义生活的说法,并据此指出未来社会发展的目标是共产主义。马克思指出,“我们(依照发展的阶梯)越朝着普那路亚和血缘家庭往下降,则经营共同经济的集体便越大,共同住在一个房屋内的人数也越多”。原始公有制是人类社会占支配地位的第一个社会所有制形态,指出在私有财产出现之前,人类处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共产制的生活方式由于血缘家族的需要而产生,并且一直持续到伙婚制乃至偶婚制家族。初步形成了马克思的原始社会观:原始社会是原始公有制,原始氏族公社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发展了摩尔根的私有制最终会走向消亡的观点,并指出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恩格斯在继承了原始共产主义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原始氏族公社观,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观的重要部分。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在摩尔根的基础上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指明了共产主义的家庭形态。
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初步绘制了一幅人类的婚姻和家庭发展史图,是打开人类史前社会的一把钥匙。摩尔根用大量的无可辩驳的历史资料驳斥了人类退化论,指出人类社会也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演化发展的,站在资本主义的立场证明了历史唯物主义科学性,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其原始共产主义观念为马克思、恩格斯所继承和发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参考文献
[1]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杨东莼等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
[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M].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翻译组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