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日高 葛小霞 方向明
摘 要:针对国家、安徽省及电网企业层面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处置的相关重要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进行了概述,对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的处置过程中关键任务的相关制度,通过法律依据、法律责任和标准要求等维度进行了分析,为电网企业提出了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及处置相关的实施建议。
关键词: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法律法规;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07.071
0 引言
随着电网企业设备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随之产生了大量的可再利用的或已报废的可再生资源,其中就包括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具有危险性和污染性的危险废物。国家对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提出了无害化处置的要求,明确要求企业要作为主体参与环境治理。
当前,大多电网企业对危险废物管理较为粗放,还未形成健全完善的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管理体系,管理手段和机制相对落后,存在一定的环保隐患。因此,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厘清对电网企业产生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的全流程处置思路,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 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的有关内容,废铅酸蓄电池和废矿物油都属于危险废物,即指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4-49(包括废弃的铅酸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废矿物油的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900-199-08(包括内燃机、汽车、轮船等机制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900-249-08(包括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等。
2 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概述
2.1 国家层面
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全国性立法包括了法律、管理制度、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1996年我国发布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分别于2004年和2013年进行修订,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做了特别规定,列出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原则,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制度以及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各个环节的要求等。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实施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我国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专门性管理制度。之后我国又陆续颁布了有关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特殊危险废物管理的管理制度、指南及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我国特殊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起危险废物管理框架体系。
2.2 安徽省层面
2016年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原“安徽省环保厅”)依据国家最新政策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涉及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的管理政策,对于提高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的处置管理水平,具有较强规范指导意义。
2.3 国网公司层面
国家电网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起健全的物资管理通用制度規范体系,实现对物资管理各项核心业务的管控。在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方面,国家电网公司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在2014年发布了《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监督规定(试行)》、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中单独提出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要求,并于2019年7月16日发布了针对电网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废弃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对废变压器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建立了全流程的明确规范。
3 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处置过程的关键任务及相关制度
3.1 废铅酸蓄电池的信息收集
在计划编制环节,对列入废旧铅酸蓄电池拟处置计划的电池运行信息进行整理收集,根据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尽可能收集铅酸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过程中的技术参数,以确定电池基本信息(型号、容量、电压、运行时间、退役报废原因等),为电池的后续处置管理提供依据。
3.2 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的鉴定报废
在鉴定报废环节,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拟退役退出矿物油、铅酸蓄电池技术鉴定后,要出具具有明确处置意见的技术鉴定报告,细化报告具体内容,实物使用保管单位(部门)提交变压器油、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弃物报废申请后,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依据鉴定报告意见,做好审查工作,并完成报废审批手续办理。
3.3 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源头分类和应急防范制度
物资管理部门督促各相关单位在拆旧移交环节遵守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和应急防范制度。
3.4 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危险废物储存保管环节的管控,确保遵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督促储存单位在接收废变压器油、废旧铅酸蓄电池后,在安徽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注册企业账号,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及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等信息。
3.5 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经营许可证制度
竞价处置环节,在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处置前,企业价值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依据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的市场回收价和资产残值等条件进行价值评估,无法自行评估的可委托具备资质和条件的机构开展评估,将评估价格作为处置的底价,密封后提交给企业合同谈判组织部门,在竞争性谈判、网上竞价处置全过程必须采取避免底价泄露措施。并应遵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3.6 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在交接运输环节,依据处置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在核实相关资质后并申报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报废物资负责人与回收商进行废变压器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的交接。
3.7 强化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的跟踪管理
危险废物交接后,由专人负责,对废变压器油、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商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其依法依规完成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绿色环保处置,消除环保隐患。
4 影响及建议
对于电网企业来说,现行的对于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的处置方式和管理模式仍较为单一,在环境污染方面仍存在隐患,缺乏对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商的管理和评价制度,因此需要更加严格的遵守国家相关的危废物处置规定,认真做好梳理,谨慎核查,以防疏漏。以下,对电网企业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的处置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4.1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登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及流向。每年如实向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4.2 建立规范的贮存场地
建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与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危险废物应知卡,标明所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与数量,场地经硬化及防渗处理,设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并設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等。
4.3 遵守相关处置要求
必须委托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并签订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同。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转移危险废物,如实填写转移联单,加盖公章保存。
5 结语
近几年来,随着环保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矿物油、铅酸蓄电池在生产和回收过程中出现的污染现象等问题,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愈加重视有关矿物油与铅酸蓄电池生产及处置行业的发展,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的处置方式正在向着资源化、无害化、规范化的积极方向前进,使得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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