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广军 金建雄
质量是高职教育的生命线。面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在全面推进高职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针对当前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质量文化未深入人心、质量治理体系不完善、制度标准规范不配套、质量治理平台不健全、监控评价反馈不及时等问题,运用治理相关理论,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以实现高职教育由质量问责转向质量治理、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低水平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同质化发展转向特色化发展。
治理传统的经典意义是指与国家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或者政治活动,原意是控制、操纵和引导。治理理论的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塞瑙认为,“治理是只有被多数人接受才会生效的规则体系。”俞可平认为,“治理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它包括必要的公共权威、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认为,治理是个人、公共组织或私人机构管理共同事物的总和,调和相互冲突的不同利益主体,并使其趋向于采取联合行动的过程,具体包括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和起到协调功能的非正式的、约定俗成的契约规范[1]。
治理的基本特征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制度是不断优化的过程,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协调。治理的理论基础包括资源依赖理论、多元主义理论、网络组织理论和善治理论等。其中,资源依赖理论解决由谁来治理的问题,其认为每个组织都有多元利益主体,因而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多元主义理论解决治理主体的关系问题,其认为所有的主体关系是平等、竞争的,因而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的所有主体关系是平等促进的。网络组织理论解决如何治理的问题,其认为多个利益主体进行互动和整合,因而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的主体机制是相互协同的。善治理论解决治理的结果问题,其认为利益最大化是结果,因而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的目标是最大限度提升高职教育质量水平[2]。
R·爱德华·弗里曼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或群体。”[3]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需要利益相关者协同治理,其利益相关主体涉及学校党政部门、院系教学单位、管理者、教师、学生等多个机构或个体,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要发挥每个利益相关者的质量保证作用并关照其利益诉求。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是指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各利益相关主体依据国家高职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等政策规定和指导意见,通过多方共同参与、充分调研论证、平等协商讨论、有效吸纳意见、因校制宜施策、求同存异协作等机制,对本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培养过程和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改进、质量制度、质量文化等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制度、内涵、要素达成最大质量共识,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有效实施质量决策、生成、反馈、持续改进的多元化参与、过程化保证、协同化治理、持续性改进的内部质量保证过程。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应当建立清晰的治理架构,明确利益相关主体的质量保证职责职能,尊重其关切的利益诉求,有效发挥各主体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撑、监督评价等作用。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学校党政管理部门、二级院系教学单位、教育管理者、教师、学生等。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的利益相关者,同时也是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证的主体。积极回应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证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充分发挥各个主体的作用,是保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4]。
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利益相关者构成了一个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应形成自主自治、平等协商、自觉尽责、沟通协调、目标协同、监督评价、持续改进的全连通的质量保证网络化共同体。同时,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还应有效处理好同外部质量保证体系中政府、行业企业、人才市场、第三方质量评价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的关系,以及在质量保证政策支持、行业指导、社会监督、合作协同等方面的外部协作关系。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框架见图1。
图1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框架
高职教育质量是通过不断的开放式协商和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而产生的,必须将质量文化成分、结构维度和胜任力融入到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中。各个主体之间相互信任,达成质量文化共识是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的核心和关键,是建立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共同体的基础。深入厘清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基本职责、主要任务,有利于解析利益相关之间的协同关系,为解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奠定基础。
第一,学校党委、学校校长是内部质量保证治理的决策指挥系统,基本职责是发挥质量治理的领导、决策、组织、规划、指挥作用。其主要任务包括领导组织学校质量治理,决策指挥规划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资源建设、条件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标准建设,目标是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
第二,学校职能部门是内部质量保证治理的支持服务系统,基本职责是发挥质量治理的指导、协调、支持、服务、监督、评价作用。其主要任务包括指导协调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资源建设、条件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标准建设,指导促进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支持服务教师发展、学生发展。
第三,二级院系是内部质量保证治理的质量生成系统,基本职责是发挥质量建设、实施、生成、改进作用。其主要任务包括持续实施改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资源建设、条件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和标准建设,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促进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等。
第四,教师、学生是内部质量保证治理的质量生成系统的主体。学生、教师等是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的中心,他们既是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证治理的参与者,也是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直接受益者。充分调动发挥学生、教师、职工的积极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发展是高等职业教育保证治理的主体价值追求。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必须通过学校党政部门、二级院系、管理者、教师、学生等共同参与,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构建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证治理机制。
学校党委、院务会和校长是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的决策指导者,应当全面贯彻《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职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等法规政策精神和指导意见要求,主动适应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职专业技术人才的质量需求,结合学校自身发展基础条件、传统优势、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教学工作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等在专业、课程、教材、资源等方面的建设规划、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学术评议作用,通过调查问卷、深度访谈、座谈会议等广泛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的意见建议,依法依规、系统科学地对学校内部质量目标定位、质量标准、质量制度、质量文化、质量生成、质量监督、质量评价等影响和决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条件、环节和要素作出总体决策,形成全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实施指导意见,成为全校师生的质量共识和行动指南。
在制定学校质量管理制度、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习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质量监控评价方案等过程中,学校领导、管理部门、二级学院、教研室之间应深入调研、充分沟通、多方协调,通过学术委员、教学工作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等工作机制,与教师、学生,特别是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教授、青年骨干教师、专职教研人员、学生代表开展多回合、分层次、专题性、评议性的民主协商、意见征集、信息沟通等会议,充分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建议,形成最大共识,促进统一行动,求得最大成效。
在各方参与、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内部各主体应依规依章、自觉履职、自主担当质量保证的职责任务。有关部门应主动做好质量保证管理服务工作,二级学院应全面执行质量保证制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应主动自觉履行质量保证主体责任,形成各部门有效协作,各主体自觉履职,自主自治的质量保证运行机制。
内部教学质量监管的主要环节包括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师队伍、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习实训条件等。一是教学过程监控机制。学校教务处、教学督导团和二级院系等对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价,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和课程考核,建立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依据质量标准和质量监测结果,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进行科学得当的分析与评价,建立常态监测与质量评价信息统计分析系统。二是教学质量反馈改进机制。学校教务处、教学督导团和二级院系等及时、准确地将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信息反馈给相关教学与部门,完善教学工作持续改进机制,形成措施有力、方法有效、效果优良的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保证常态。质量监管信息及利用主要包括校内基本状态数据库、年度质量报告,质量统计分析、反馈和公开机制等。质量持续改进主要包括质量改进途径、方法、效果和评价。
内部教学质量评价机制要将质量目标、质量标准与质量生成有机结合。一是质量尺度。学校将目标达成度、需求适应度、条件支撑度、保证有效度、学生和用户满意度作为评判的“尺度”。二是过程性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内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教学过程评价、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效果评价。其中,教学过程评价包括专业学院的经常检查评价,学校的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教学评价;教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学评价和支撑条件评价;教学效果评价主要包括各环节考核评价、核心课程有效性评价、就业竞争力评价、社会及用人单位评价等。学生就业竞争力评价和就业竞争力评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是一个对自身办学质量保证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的过程。一是完善质量制度。要通过内部质量保证制度去指导、规范、评价和反馈全校师生教与学的基本活动,将立德树人、学生中心、成果导向要求与理念有机融入到制度体系中,构建一个人与制度相融合的质量共同体,使质量目标切实可行,质量标准明确具体,质保流程高效协同、质保评价客观公正、质保反馈及时有效、质保体系持续改进。质量政策、制度、文件要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和支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制度一般包括教学诊改类、督导评估类、质量年报类、就业质量年报类、质量标准类、质量评价类、发展规划编制类等系列制度,其中,学校教学诊改类制度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学校内部质量保证实施条例(制度、方案、流程等)、学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学校督导评估类制度包括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制度等;学校教育质量年报类制度包括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使用制度等;学校就业质量年报类制度包括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教育指导制度等;学校质量标准类制度包括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编制指导意见(规范)、学校课程标准编制指导意见(规范)、学校顶岗实习标准编制指导意见(规范)、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标准编制指导意见(规范)、学校教材标准编著指导意见(规范)、学校课程教学质量要求等;学校质量评价类制度包括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规范)、学校实验实习实训课(环节)考核评价标准(规范)、学校在线精品课程质量评价标准(规范)、学校专业教学资源库质量评价标准(规范)、学校课程考试考核评价标准(规范)、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学校教师同行听课评教制度、学校领导听课评教制度、学生评教制度、学校教学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等;学校发展规划编制类制度包括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规程、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编制规程、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编制规程、学校校园建设规划编制规程、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规程、二级学院及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编制规程等。二是创建质量文化。通过内部质量保证制度激励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从而主动配合承担质量保证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意识,构建学校良好质量文化。增强职工对学校的认同感,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重视内部沟通并赋予教职工权力,对评价评估程序和标准达成一致,对于关键数据做系统定义、收集和分析,吸纳教师、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各方面参与,重视自评,评估后及时跟踪研究并改进工作。
加快高职院校的质量治理与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互联网+高职教育质量保证”平台是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的基础工程。一是打造高职教育质量保证治理的智能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多方互动平台,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为政、校、企、行等各个利益主体参与高职教育质量治理提供平台和载体,激发参与积极性,形成交流互动,建立协商对话机制,健全分权机制、激励机制、监督制衡机制、问责机制。要以智慧校园平台为基础,构建面向教育质量保证的数据存储计算、数据管理监控和数据可视化展示为一体的数据管理及数据决策大数据平台,形成学校和二级院系教育质量保证与决策分析体系和内部质量监测模型。二是实现高职教育质量保证治理平台融合。将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平台等与治理平台有机融合,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创新高职教育管理决策,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深度融合。对全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过程化、智能化、数字化管理,实现教育质量量化评估和科学评价,帮助校院各级管理者实现高效的质量监测管理和科学决策。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智能平台见图2。
第一,基本机制。互联网+高职教育质量保证平台要结合决策指挥、质量生成、资源保证、支持服务、监督控制等质量保证制度的要求,根据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的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确保自我保证链的形成和有效实施。构建关键质量行为指标,明确信息来源和基本依据,建立平台信息采集责任制度和平台信息采集督促制度,形成基于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分析的质量监控、分析与反馈机制。
第二,基本功能。“互联网+高职教育质量保证”平台应当能满足教学质量信息采集、自我诊改、常规监控、日常管理、数据源头采集、即时采集、开放共享,具有分析和预警功能,实现即时化、动态化、智能化管理等功能。通过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和学生五个质量视图为各个层面的自我诊断与改进提供数据支持。以“互联网+高职教育质量保证”平台信息为基础,监控质量保证薄弱环节,规范各项工作行为,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将平台信息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考核、评价、保证和学校发展决策的基本依据。
图2 互联网+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智能平台
第三,基本结构。“互联网+高职教育质量保证”平台的体系结构自下而上可分为网络通信层、系统运维保证安全层、各业务应用系统层、大数据汇聚层、大数据分析层和大数据展示层。见图2。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首先要处理好学校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的核心目的在于真正有效调动广大师生自觉共同参与质量保证,达成质量保证制度、标准和行为的最大共识,形成学校高度统一的质量保证文化与行为。应当建立清晰的治理架构,明确利益相关主体的质量保证职责职能,尊重其关切的利益诉求,通过多方共同参与协同、有效发挥各主体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撑、监督评价等作用。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要处理好学校与外部各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关键在于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推进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扩大落实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应加强对高职教育质量的常态监测与宏观管理,全面加强高职教育督导评估,落实各有关质量保证主体方面的质量保证责任,全面加强高职教育诊改评估工作,推进高职诊改复核全覆盖,加快推动高职专业评估与国际工程认证,扎实有效地将高职教育外部质量监管评估的外在动力层层传导,转变为高职院校办学质量保证的常态动力与习惯行为,促进高职院校内涵式特色发展,不断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水平。
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制度体系是一个将高职教育质量保证的发展理念、实践经验等不断上升为国家政府政策法规和高职院校办学制度规章的过程,其是高职教育的质量决策、质量标准、质量生成、质量评价、质量改进等各个环节质量保证的系统化制度的集合。高职院校要积极探索制定内部质量保证实施条例,将其作为内部质量保证的根本制度,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则要求转化为操作性、针对性、有效性很强的质量保证实施责任、流程、规则等,形成领导、师生共同遵守的质量保证的基本守则。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关键在于落实质量保证的一把手工程,形成质量文化。事实证明要确保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别是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初期,若没有党政一把手的高度重视和总负责,质量保证工作会困难重重,甚至可能使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成为一种形式摆设,很难取得实效。高职院校党政负责人应当成为高职教育内部质量监控保证体系建设运行监控的总设计师、总督导长、总负责人。同时,要大力培育高职院校质量文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成果为导向,将立德树人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促进师生对质量制度、质量标准、质量文化等价值认同与教学行动。要充分落实好各个二级院系质量保证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决策、生成、保证、监控等部门的支持服务与监督职能。
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治理体系应当构建高效的智能平台。构建高效的智能平台是落实高职院校教育质量保证制度、标准、规范、流程、举措的必然要求。如何将高职教育内外质量保证体系有机融合,如何实现多元协同的高职教育质量治理,如何监测评价高职教育质量等,都必须要有质量保证智能平台的基础支撑。国家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高职院校应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多级高职教育质量保证智能平台体系,消除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壁垒、打破系统信息孤岛,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集高职教育质量大数据汇聚、分析、监测、决策和展示相结合的智慧型、移动型平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