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艳利
摘要:《崔惟悌墓志》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出土于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亢杨村的一方唐代墓志。其出土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对其墓志内容的考证可补新、旧唐书史料之阙。但由于缺少史料依据,无法建构其完整的家世谱系。该墓志整体艺术风格宗法唐代书法大家欧阳询瘦硬、秀丽的书风。
关键词:唐代 墓志 崔惟悌 书法 艺术风格
一、墓志的起源及其发展
墓志为我国古代一种特殊的石刻随葬品之通称。《墨子·明鬼篇》云:“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其务鬼神厚矣。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故书之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①。直接說明了墓志的形成原因及其在后代家世谱系建构中的实用价值。其内容主要记载墓主的姓名、籍贯、事迹、仕宦、婚姻、亲友、丧葬等,墓志是中国古代丧葬制度持续发展的产物,有固定的形制和专门的文体。明吴讷在其《文章辨体序说·墓碑、墓碣、墓表、墓志、墓记、埋铭》中说:“墓志,则直述世系、岁月、名字、爵里,用防陵谷迁改。埋铭、墓记,则墓志异名。”丛书《新中国出土墓志》执行主编任昉介绍,墓志铭通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序文。又称为“志”,北朝隋唐多用骈文撰写,宋元明清多用散文撰写,叙述死者姓名、家世和生平事迹;“铭”则用韵文写就,主要是对逝者的悼念和赞颂。一方墓志未必“志”和“铭”都有,很多只有“志”,早期的墓志或只有“铭”。并将墓志的涵义界定为四:一是墓志主人,二是埋在墓内,三是有相对固定的载体,四是有一定的行文格式。
对于墓志的价值,李雨箫在《<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卷叁)释文校正》一文开头写道:“墓志是埋葬于坟墓中,记录墓主姓名籍贯、生平事迹、卒葬年月、子孙概况等内容的石刻文字,对于历史、民俗、文学、书法、语言文字等的研究极具价值。出土墓志材料一方面可印证传世文献,另一方面又可弥补传世文献的不足,修正传世文献之谬误”②。对墓志本身书法价值的研究也成为近些年来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之一。
墓志滥觞于秦汉之际,发展于魏晋,完善于北魏,兴盛于唐,延续至明清,经历了由砖造墓志到石刻墓志,由碑形墓志到方形墓志的发展历程。
二、《崔惟悌墓志》及相关考释
《崔惟悌墓志》全称《大唐故阆州阆中县令上柱国崔公墓志铭》,据武陟县博物馆出土文物记载:墓志为青石,形制为正方形,志石长、宽均为49.5厘米,厚9厘米。盖佚。1980年出土于武陟县亢杨村。志文21行,满行21字,楷书,现藏于武陟县博物馆。
新出土《崔惟悌墓志》约456字,对其名字、籍贯、家世、仕宦经历、婚配、去世因由及丧葬等情况的记述颇为详细。对于该墓志,千平喜先生做了初步研究,其于1986年在《中原文物》上发表了《武陟出土两方唐代墓志》一文,首先在一定程度上发掘了该墓志的史料价值。但文章仅对墓志的出土时间、地点及志文进行了简单的记述和一些简要的分析,其中对墓志内容的摘录及考释不乏缺误之处,值得进一步进行分析和考证。例如,其文章所载墓志在出土时间及内容与后续出版的相关文献资料之间存在一些差异。笔者依据武陟博物馆现存实物及登记信息与文章有关墓志信息进行对照,并与已出版的包含《崔惟悌墓志》的《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壹)上》《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以及《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河南卷》等文献资料进行核对,墓志出土时间应为1980年而非1979年,并且墓志内容中存在诸多错字,诸如“清风不群”应为“清规不群”“殂没”应为“殂殁”“国家多故”应为“家国多故”“迁衬改坟”应为“迁榇改坟”“因可嘉尚”应为“固可嘉尚”“实为崔君”应为“实有崔君”“频繁之德”应为“苹蘩之德”等,并将墓志内容附于文末。
关于《崔惟悌墓志》的相关考证问题,由于正史中相关史料的缺乏,而墓志提供了崔惟悌生平事迹的诸多信息,为补充和纠正正史等传世文献的失实、失载之处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和史料依据。墓主崔惟悌,新、旧唐书无传。此墓志刊书于唐贞元五年(789)。撰者李衡,史书无载,志署前宣州溧阳县尉,可补史之阙。
据墓志所载崔惟悌的家世来看,崔惟悌自其十三代祖崔琰开始即世代为官,且在所任职位上均做出一定成绩,乃至“王有唐之始也,宠莫之京。保全恩私,实赖匡赞。右辅之政,人到于今称之”。墓志中记载其历代先辈的仕宦经历均冠冕相袭,功勋卓著。其曾祖子纯、祖义起、父玄鉴皆在其职位上有不俗的表现,取得了令人称赞的政绩。我们还可以依据墓志所载的信息考察墓主崔惟悌的个性品行及仕宦经历。关于墓主崔惟悌的品行更是极尽夸赞之词,墓志中概括为“贞节独立,清规不群,道有所宗,行无不备”。接着对其仕宦经历进行介绍,先从汉州绵竹县主簿迁任沧州清池县主簿,最后任职于阆中阆州县令,颇有政绩。志末提及“天宝末,燕蓟肇乱”,按照时间以及所述地域,应指的是天宝末年发生的安史之乱。安史之乱使社会遭受了一次空前浩劫,据《旧唐书·郭子仪传》记载:“宫室焚烧,十不存一,百曹荒废,曾无尺椽。……东至郑、汴,达于徐方,北自覃、怀经于相土,为人烟断绝,千里萧条”③。与墓志中所记述的“属阖门违难,氛祲未清,家国多故,殆将三纪”的悲惨景象具有一致性。
关于崔惟悌及其家世谱系,唯一可以考证于史书的是其十三代祖崔琰。据《三国志·崔琰传》记载:“崔琰字季珪,清河东武城人也。少朴讷,好击剑,尚武事。”④以及“太祖征并州,留琰傅文帝于邺”⑤,可与墓志中其父玄鉴“邺卫之间”相照应。另外,《崔琰传》注引《先贤行状》云:“琰清忠高亮,雅识经远,推方直道,正色于朝。魏氏初载,委授铨衡,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文武群才,多所明拔,朝廷归高,天下称平”⑥。对崔琰的人品及功绩进行了客观的评价。但传中对其后代并无记载,由此造成研究者对其后代的考证缺乏资料和史料依据。《北史》卷二四载:“崔逞,字叔祖,清河东武城人,魏中尉琰之五世孙也。”⑦但《魏书》卷三二又载:“崔逞,字叔祖,清河东武城人,魏中尉琰之六世孙。曾祖谅,晋中书令。祖遇,仕石虎,为特进。父瑜,黄门郎。”⑧据夏炎在其书《中古世家大族清河崔氏研究》中推断,崔谅为崔琰孙较为可信。《魏书》卷二四《崔玄伯传》:“崔模,字思范,魏中尉崔琰兄霸后也。……崔道固,字季坚,琰八世孙也。”《北史》卷四四《崔亮传》:“崔亮字敬儒,清河东武城人,魏中尉琰之后也。”《南齐书》卷二八《崔祖思传》:“崔祖思字敬元,清河东武城人,崔琰七世孙也。”与《南史》卷一七记载相同。又据出土墓志资料来看,天统元年(565)十月四日《崔德墓志铭》、武平四年(573)十月十日《崔博墓志铭》:“十二世祖琰,魏中尉。”⑨可知崔德和崔博应为崔惟悌父辈,此与墓志所载又不相符。另外《魏书》卷六九载:“崔休字惠盛,御史中丞崔逞玄孙,其祖父灵和,在南北朝刘宋时期担任员外散骑侍郎,父亲宗伯追赠清河太守。”两书记载有差异,且与墓志所载其祖辈人物姓名及仕宦经历不符,无从考证。崔琰六世孙崔逞,在道武帝时被赐死,崔逞之孙崔睿亦因“交通境外被诛” ⑩。至此,清河崔氏真可谓是“自逞之死至睿之诛,三世积五十余年而在北一门尽矣”。
关于清河崔氏的历代发展状况有专著和诸多论文进行分析研究,可以从中寻找信息进行考证。有文章指出:“清河崔氏是最早形成于魏晋时期,对其家族的形成起到关键作用的是崔琰、崔林兄弟。”夏炎在《中古世家大族清河崔氏研究》一书的引言部分也论证推断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记崔琰、崔林之前清河崔氏之情况当为可信,提出了清河崔氏形成于魏晋时期的观点。后经十六国时期的发展,至北朝达到鼎盛。徐玲玲硕士论文《唐代清河崔氏家族研究》中对清河崔氏各房在唐代的世系延续做了详细的介绍,但在文中并未找到有关墓志所载信息。其中涉及崔琰的内容有:“青州房始祖为崔琰七世孙崔辑,崔辑七世孙崔信明始入唐。”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崔琼为崔琰六世孙,其子为崔辑。据《旧唐书》卷一九〇上《崔信明传》记载:“崔信明为后魏七兵尚书崔光伯曾孙,贞观六年(632)应诏举,授与世丞并担任秦川令,从此入仕唐朝。”但传中记载其是青州益都人,与墓志所载人物籍贯不符。另外,在夏炎的著作《中古世家大族清河崔氏研究》第七章“清河崔氏的婚姻关系”中提及《崔惟悌墓志》,在清河崔氏的房支划分上将其归于“房支不详”一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有关崔氏家族研究的断代情况。
三、《崔惟悌墓志》书法风格
费声骞在其著作《古代碑帖鉴赏》中说:墓志的书法往往能体现当时的书法水平,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唐代历时近300年,在统一且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经济发展呈现繁荣昌盛之貌,优越的社会环境为书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以唐太宗李世民为代表的统治阶级对书法极其喜爱和重视,并且推行“以字取士”的制度,使得唐代书法继魏晋之后形成中国书法史上又一座高峰。例如在唐朝有关选举的《新唐书·选举志》中记载的选官条件之一就是“楷法遒美”。书法成为一个政治家和官吏所必需的教养。在各种综合因素影响下,诸如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唐代书法大家的书法风貌也通过各种途径传播,乃至中下层及民间世人的书法均受到影响。
《崔惟悌墓志》在整体书法风格上与欧阳询《九成宫醴泉铭》类似。《九成宫醴泉铭》是欧阳询晚年经意之作,历来为学书者所推崇,且视为楷书正宗,被后世誉为“天下第一楷书”或“天下第一正书”。王树海分析其书法艺术风格为“结体修长,中宫收紧,四边开张,左敛右纵,化险为夷。字形随势赋形,左右结构作相背之势,上下结构上窄下宽,间架开阔稳定,气象庄严。其布白匀整,字距、行距疏朗”。
从整体上来看,《崔惟悌墓志》的书法风格较为整齐划一,笔法娴熟,点画严谨劲峭,但又于修长的笔画中显示出秀丽之美,整体上彰显出书者宗法唐代书法大家的印记。在用笔上,方圆兼备,方处运笔和谐自然,给人一种温厚且含蓄的感觉。起笔处略有藏锋但方笔居多,露锋多但并不显得尖锐,笔画流畅,笔力凝聚。书法笔势和谐统一,气息贯通,笔画间相互呼应。在结字上,端庄大方,工整严谨,以纵向为主,且重心稳定。章法布局上,横有行竖有列,具有中庸和谐之美。
附:《大唐故阆州阆中县令上柱国崔公墓志铭并序》
前宣州溧阳县尉李衡撰
崔之著姓旧矣。源长庆积,降德生贤,非务显明,所贵继代。 有唐阆州阆中县令, 崔公其人焉。公讳惟悌,清河人。十三代祖琰,有汉尚书。曾祖子纯,隋莱州刺史。祖义起,银青光禄大夫、岐王宫监、岐州刺史,封清河公。王有唐之始也,宠莫之京。保全 恩私,实赖匡赞。右辅之政,人到于今称之。父玄鉴,相州林虑县令,袭清河公。邺卫之间,漳淇之表,清风如在,惠政犹传。 公即林虑府君次五子也。贞节独立,清规不群,道有所宗,行无不备。起家汉州绵竹县主簿。次任沧州清池县主簿。网辖二邑,董正六曹。州府准绳,奸猾慑窜。迁阆州阆中县令。化俗成政,鸣弦有闻。青云可期,白日先尽。夫人河南爾朱氏,父义玄,会州都督。姻好既结,礼法克修,闺训母仪,德全道着。与公先后殂殁。天宝末,燕蓟肇乱,合祔乖期,权窆 旧茔,实违先志。属阖门违难,氛祲未清,家国多故,殆将三纪。孝孙序以贞元五年十一月四日迁榇改坟,祔茔合葬。遵奉 理命,罄竭私家,衣冠仪表,固可嘉尚。以小子业文有素,见托为铭。铭曰:
子男之秀兮实有崔君,苹蘩之德兮厥惟夫人。
玉析兰槯兮陵迁谷变,规贞质兮万古千春。
注释:
①转引自欧阳中石等《书法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第56页。
②李雨箫.《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卷叁)释文校正[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3(S1):47-48。
③(后晋)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第3449页。
④(晋)陈寿著,(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集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1143页。
⑤(晋)陈寿著,(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集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1146页。
⑥(南朝宋)裴松之注引《先贤行状》。
⑦(唐)李延寿《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第867页。
⑧(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4,第759页。
⑨苏玉琼,蒋英炬.临淄北朝崔氏墓[J].考古学报,1984(02):221-244+282-289。
⑩(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4,第759页。
(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4,第759页。
李佳哲.清河崔氏在唐代的发展状况分析[J].唐山学院学报。2015,28(01):62-65。
徐玲玲. 唐代清河崔氏家族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5。
王树海《通赏中国书法》[M],长春:长春出版社,2014。
参考文献:
[1](晋)陈寿著,(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集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2](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唐)李延寿.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后晋)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5](北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6](明)吴纳著;于北山校点;(明)徐师曾著;罗根泽校点.文章辨体序说[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7]郝本性主编.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河南卷[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
[8]中国文物研究所,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编.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1上[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
[9]欧阳中石等.书法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10]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11]夏炎.中古世家大族清河崔氏研究[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
[12]王树海.通赏中国书法[M].长春:长春出版社,2014.
[13]徐玲玲. 唐代清河崔氏家族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5.
[14]苏玉琼,蒋英炬.临淄北朝崔氏墓[J].考古学报,1984(02):221-244+282-289.
[15]千平喜.武陟出土两方唐代墓志[J].中原文物,1986(02):52-53.
[16]李雨箫.《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卷叁)释文校正[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3(S1):47-48.
[17]李佳哲.清河崔氏在唐代的发展状况分析[J].唐山学院学报,2015,28(01):62-65.
[18]许友根.唐代科举家族的初步考察[J].教育与考试,2018(05):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