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可敌县”!内蒙古罕见涉贪1.7亿元的处级官员

2020-04-29 12:04浙江小昕
金秋 2020年21期
关键词:巨额财产金川呼和浩特市

※文/浙江·小昕

2020年6月30日,内蒙古高院经过二审,维持巴彦淖尔市中院对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兼金川工业园区党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正处级)白海泉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的一审宣判。白海泉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退缴的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把国有土地当成“肥肉”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开发区,金川开发区是其下属的两个工业园区之一。2004年至2014年,白海泉一直在金川开发区任党政“一把手”。权力大得很。

翻开案卷,白海泉敛财的“秘诀”之一就是在土地上做足文章,把国家利益当“顺水人情”送给开发商,自己从中再收“好处费”“感谢金”。2010年6月,呼和浩特市一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郭某在白海泉帮助下,未经地价评估、未履行“招拍挂”程序,便从金川购买了400多亩工业用地使用权,继而又“顺利”地变更为商住房用地。事后,郭某先后13次送给白海泉总价3000万元的财物。2011年,白海泉接受另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王某请托,帮助该公司购买128亩工业用地使用权,并为其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打招呼”,累计收受王某500万元现金。事情败露后王某曾逃向国外,被警方在机场抓获。

在白海泉接受请托为一家房地产公司办事的过程中,时任金川管委会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赵某发现,该宗土地转让没有经过集体研究,且有关合同违反土地管理法。然而,在得知这家公司负责人已找过白海泉多次,且白海泉已同意后,他便一声未吭地为这家公司出具了办理土地、规划手续的函件。据包括时任金川管委会副主任在内的多名管委会领导层人员反映,按当时政策规定,金川开发区土地不能搞协议出让,必须走“招拍挂”程序,且价格不能低于每亩19.2万元。然而,由于白海泉是管委会“一把手”,这些规定在他面前成为一纸空文。尽管金川开发区涉及土地的事情一般都通过“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参会人员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但实际上,由于白海泉在金川开发区是党政“一把手”,平时作风霸道,金川的土地转让给谁,以及转让价格是多少,最终都是白拍板决定。所谓的“会议研究”都成为了摆设。纪检委人员梳理案件发现,在白海泉经办的近10宗、总面积达105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事项中,几乎均是协议转让,很少走地价评估和“招拍挂”程序,且其中一宗总面积230多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中,白海泉定的转让价仅为每亩10万元。让办案人员瞠目结舌!

东窗事发后,白海泉在忏悔书中说,他错误地认为“工业园区主要是经过自己的勤奋努力发展起来了,产生了收别人钱也是应该的犯罪心理,看着其他的同志和朋友,家里都过上了非常好的生活,眼热、心痒,总想着他们的能力有的比自己差很多,为什么都过得那么好?忘记了自己入党时的宣誓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拿政府工程做交易敛财

白海泉贪腐的另一手段就是通过发包政府工程敛财。2005年至2014年,白海泉接受内蒙古一家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张某的请托,为其在金川承揽市政工程提供帮忙。在白海泉的鼎力相助下,张某的公司以串通投标等方式,在金川承揽了49项市政工程,总造价2亿余元。让其赚了个盆满钵满。为感谢白海泉,张某先后向其行贿1200多万元,白海泉均如数“笑纳”。张某坦言,在金川承包不需要招投标的垫资施工工程,都是白海泉说了算,他想给谁做就给谁做。即便是需要招投标的工程,只要提前找白海泉“通融”,他的公司也都能够顺利中标。据办案人员介绍,每当金川有张某感兴趣的工程招投标时,他就告诉白海泉自己想做这个工程,白海泉则在竞标前,安排其报名参加竞标;当只有张某的公司竞标时,白海泉就让其找几家公司陪标。无论哪种情况,在白的操作下,都能确定张某的公司中标。

时任金川管委会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赵某说,白海泉时常给他安顿具体确定某个施工单位中标,他再把这个意思转达给招投标公司,“张某的公司每次中标,几乎都是这么运作的。”为与白海泉培养感情,并请托白海泉帮忙承揽工程,张某在10年间向白海泉行贿60多次,平均每隔两个月就给白海泉送一次钱,每次多则三五十万元,少则五到十万元。收到现金后,白海泉便将之存放在家中,等到凑足200万元、500万元不等时,再把钱交给其亲属保管存放。

对于这些商人送钱是为了“拉关系”,白海泉心知肚明,但仍来者不拒。商人们找白海泉办事之前,都会向其承诺“必有重谢”!白海泉则通过为张某等6名商人的公司承揽市政工程“大开绿灯”而大肆受贿,累计受贿总金额逾2000万元。案情披露,作为金川管委会主要领导,白海泉通过打招呼、插手招投标等方式,能够主宰某项市政工程的承揽方,而管委会其他部门负责人对此从未提出过任何反对或异议,导致白海泉越发肆无忌惮。白还酷爱奇石和字画,曾收受某公司价值44.6万元的奇石7块,又先后4次接受该公司为其女儿交纳研究生学费共计41.9万元。白海泉曾从金川工业园区路灯安装、挖沟槽、装修等各种工程上受贿,仅收受的车辆就有奥迪、宝马、路虎等。一副贪婪的嘴脸暴露无遗。

案情披露,白海泉的哥哥白水泉帮其弟藏匿赃款赃物,先于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法院查明,白水泉掩饰、隐瞒白海泉犯罪所得达到1.43亿元!2006年至2014年,白水泉以其名义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卡四张,为白海泉犯罪所得提供资金账户,四张卡分别存入现金4800万、3769万元、1350万元、130万元,共计10049万;以个人投资款名义存入呼和浩特市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309万元。白水泉还掩饰、隐瞒其弟白海泉犯罪所得三台车辆共计314.8944万。白海泉案发后,司法机关扣押现金1.5亿,扣押车辆、金银首饰、奇石字画等,价值1222万,还查封其房产14套,价值4772万元。案情令人触目惊心!

数罪并罚终审被判无期

白海泉2004年在金川开发区上任以来便开始收受贿赂,一直持续到2014年落马方才罢手。白从作案到案发时间跨度达10年,较长的潜伏期为他持续作案创造了空间。正是在此期间,白海泉与不法商人互相勾结,进行权钱交易,仅郭某、张某、王某、郭某某等4名商人,就累计向白海泉行贿100多次,总金额近一亿元。

2016年12月8日上午,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对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白海泉涉嫌受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了18项白海泉受贿事实及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事实,其涉案金额竟高达1.7亿元。220余册案卷材料和110余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等成为其有力的证据证明。法庭上,白海泉对起诉书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大多供认不讳。法庭将在评议后择期宣判。社会各界代表与媒体人员共160余人参加了旁听。受贿200多次,多到记不住行贿人名字;个人非法收入逾1.7亿元,超过内蒙古多个刚刚“摘帽”国贫县一年的公共预算收入。作为一名处级干部,白海泉的职务犯罪成为内蒙古罕见的贪腐案例。由于该案重大而复杂,公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法院依法申请延缓宣判。

经过三年漫长的等待,2020年1月14日,轰动全国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开发区白海泉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特大职务犯罪案终于迎来了一审判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犯罪金额1.7亿元,以被告人白海泉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白海泉退缴的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白海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25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白海泉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土地最低出让标准获取土地,侵吞国家财产265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白海泉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人民币4880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差额巨大,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被告人白海泉有坦白、立功,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退缴等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据悉,白海泉2014年8月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他是内蒙古自治区反腐历史上罕见的涉案金额逾亿元的处级官员。2020年6月30日,内蒙古高院经过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决!

评论:

58岁的白海泉作为一名处级干部,犯罪金额竟高达1.7亿,是又一个十分典型的“小官巨贪”。办案人员、专家学者惊叹,白海泉案凸显了部分经济开发区“一把手”监管难、难监督的问题,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而在关键岗位安插“亲信”,内部监督制度的缺失,则替白海泉创造了为所欲为、大肆敛财的外部条件。然而,作为一个放任自我,贪欲过度的官员,其所作所为的犯罪行径必将付出惨重代价,遭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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