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崔 燕
验船规范修订是船舶安全技术标准不断更新的过程,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如果说我国1967版《钢质海船建造规范》(试行草案)是第一次打破苏联规范框架的实践,为我国船舶修造和营运检验建立了自己的检验技术标准,那么1973版钢船建造规范的颁布实施,不仅代表我国开始多学科开展船舶规范科研工作,更为船舶检验局规范研究机构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世纪70年代,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远洋运输业的发展,以及国内水上运输需求的不断增加,中国造船工业得到较大发展。由于1967版《钢质海船建造规范》(试行草案)已不能完全适应造船工业的发展,船舶检验局决定在这版规范的基础上,将钢质海船建造规范进行全面修订,并将这一任务交由船检局上海办事处完成。
董博义,我国第三期赴苏联船舶登记局上海办事处实习队员。1967版《钢船建造规范》(试行草案)修订组成员。据董博义回忆,1971年春节过后,总部责成上海办事处成立规范组,筹备规范修订方面的相关工作。当时上海办事处三分之二的人员被下放至奉贤干校劳动,接到任务后上海办事处立即抽调10名验船师组成规范组,蒋禄任组长,董博义任副组长。
沈肇圻,1951上海交通大学造船系毕业后分配到交通部参与船舶登记局的筹建工作,是新中国船检事业发展的历史见证人。据沈肇圻回忆,1971年谢中峯局长恢复工作,担任交通部生产委员会水运组副组长。这次规范修订工作,决定联合相关部委和单位调集人员共同参与讨论。随后,交通部、六机部和四机部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邀请全国造船、航运、电器部门等20多个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一个月后,由科研、设计、院校、航运、船厂和船检等单位共计90余人组成的规范修订工作组在上海正式成立,谢中峯局长亲自赴上海参加规范修订工作动员大会。
坐落在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330号的一座五六层楼高的办公楼里,三楼是当时船舶检验局上海办事处的办公场地。规范修订工作组的办公地点就设在上海办事处内临时腾出的两间大办公室里,就连办公桌都是拼凑起来的。
工作组分为船体、轮机和机电三个组。船体组由郑镇洲负责,机电组由许运秀负责。大家将其他船级社的规范与我国规范按专业进行详细比较分析。
船体组的主要工作是将五种规范对6艘正在营运的万吨级船舶计算后进行比较。当时,没有电子计算机,大家就用20台手摇计算机日以继夜地计算。人手不够,就请上海交通大学的教授带上10名优秀的青年教师来帮忙。通过两个月计算总强度和局部强度,比较后采用相对合理值。同时,还提出“船舶总强度”这一课题要在交通部科研项目中进行专题研究。
轮机组方面的工作则是开展轴系扭振强度测定的研究,通过实船测量,带动了为船舶解决扭振方面的难题。还与柴油机研究所合作开展轴系扭应力光弹法研究。消防方面与公安消防系统开展合作,并组织了大型1211灭火试验,提出新编卤化烃灭火系统。后续又与公安消防科研机构合作,对船舶防火舱壁和探火系统进行了科学研究。
经过三年时间,规范修订工作组通过对比分析、调查研究、组织讨论和意见整理,完成了1973版《钢质海船建造规范》的修订工作。该规范于1973年12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修订1973版《钢质海船建造规范》中首次通过组织试验将新型灭火系统写入规范。这是船检局第一次通过科学试验编制海船规范。
1972年初夏,在交通部与六机部联合召开的海船规范讨论会上,有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一种高效的灭火剂,代号1211。出于职业本能,这条重要线索引起了规范编写轮机组成员的高度关注。当时规范编写组成员主要有七院八所的老专家仲豫明、船检局广州办事处庄惠杰、船检局上海办事处董博义和周宗仪,还有来自船厂的技术员和工人。大家都对这种高效的灭火剂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此,周宗仪特意邀请了熟悉这种新型灭火剂的相关人员,来自上海公安局消防处的谢柏金,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的郑自强,上海制冷剂厂、1211灭火剂制造厂技术员等一同参与讨论。这是船舶检验局有史以来第一次邀请这么多位消防方面的专家一同参与规范讨论会。会上,上海消防研究所专家郑自强全面介绍了1211灭火剂从理化性质到试验结果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上海公安局消防处的谢柏金警官介绍了当时消防产品和现场试验以及应用方面的情况。然而,要想将这种陆上已成熟的新型灭火系统写入钢船建造规范中,并最终应用到实船上,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科学依据。
小试验开场。由规范编写轮机组全体成员和消防专家组成的科研团队,来到位于上海郊区的一个消防队。组织了一次1211灭火剂与二氧化碳的对比灭火试验。实验结果显示,在同样情景下,二氧化碳9秒扑灭火焰,1211仅2秒时间,在场人员无一不感到惊奇。
作为消防篇主编的董博义,当天晚上就行动起来,准备组织一次更大规模的试验。经苏联验船处代培后,他养成了看书的习惯,每个月工资节省下来的钱,都买了技术方面的书籍和参考资料,有问题就从书中寻找答案。他查阅到苏联船舶登记局船舶规范消防篇中有关于卤化物2402的有关规定,因2402与1211同属一类灭火剂。紧接着又查到一本苏联造船杂志中有关于2402实船试验方面的专题文章。兴奋之余,连夜起草了关于“1211试验计划大纲”,以及下一步行动方案,拿到规范修订讨论会上与大家分享,大家一致认为此方案具有可行性。
1972年夏天,在太仓市杨林拆船厂一艘万吨级废旧钢质油轮上,船舶检验局组织了一次1211大型灭火试验。见证这次试验的领导,以及航运、港监、船检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共计800多人。
在试验成功万分欣喜之余,董博义和周宗仪组织起草了卤化物液体灭火专辑试行规定,上报批准后,第一套卤化氢1211灭火设备应用到上海沪东造船厂建造的25000吨货船“郑州”号上。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先后又装在新造船、改装船及出口船上。写入了我国的验船规范中,用科学试验作为依据,在“海协”中提出提案,并得到认可,最终引入决议,使得我们在国际上开始有了话语权。
董博义补充道,船舶检验局当年组织的1211大型灭火试验,还专门邀请了上海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的导演和摄影师,摄制了纪录片,后来这部记录片还在上海公映了。遗憾的是记者只找到了当年拍摄“1211灭火剂”纪录片的台本照片,却没能找到当年上海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摄制,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发行的彩色记录片“1211灭火剂”的影像资料。
1974年,船检局还对海船稳性规范、载重线规范、信号设备规范、无线电设备规范、救生设备规范等8种海船规范一同进行了全面修订,这部分海船规范属于国际公约的要求。因此,船检系统内部都称之为海船“小规范”。
当时,正值1973年6月交通部委派船检局丁奇中副局长为团长、船检局沈肇圻、港监程椿林和翻译蒋靭,以及我国驻英使馆商务三秘宋贵宝组成代表团,列席参加1973年6月4日~ 8日在伦敦“海协”总部召开的第三十届理事会。这是船检局第一次代表中国政府参与“海协”活动。因此,在此期间修订8种来自国际公约要求的海船规范恰逢其时,更具有特别的意义。
在海船稳性规范修订过程中,船检局不仅专门从远洋运输公司调来两位经验丰富的船长,还从船舶研究所和七院二所调来了研究船舶稳性的专家,一同到船舶研究所和二所进行船模试验,以验证稳性规范的合理性。
在船舶稳性衡准数修订方面,在已掌握中国沿海风浪资料的基础上,对各航区的计算风速进行了调整,较《1960年海船稳性规范》的数据略有降低。在系列船模试验基础上,修正横摇角计算公式,修正结果较《1960年海船稳性规范》降低10%~20%;对初稳性高度和稳性曲线进行了修正等。
经过修订工作组人员的共同努力,《1974年海船稳性规范》《1974年海船抗沉性规范》《海船救生设备规范》《海船信号设备规范》《1974年船舶起货设备规范》《1974年海船无线电设备规范》6种规范于1974年12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1975年海船航行设备规范》和《1975年海船载重线规范》2种规范于1975年1月15日正式公布施行。
董博义感慨地说,在参与规范修订工作过程中,规范修订组成员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仅提出了包括船舶总强度实船试验、用应变仪测定实船风浪中的强度、稳性研究、船舶轴系扭振试验方面的重要科研项目,还进行了1211灭火试验、防火舱壁等级测定、离子式报警器保护面积测定等大型试验和研究。
可以说,1973版《钢质海船建造规范》和1974年8本“小规范”的修订是近百人的劳动成果。从1972年开始,船舶检验局开始全面投入规范科研力量,不仅代表我国在多学科开展船舶规范科研工作,更为船舶检验局规范研究所的建立培养了一大批技术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