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条例》从4方面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予以规范。
一是明确防治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作物病蟲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治相关工作。
二是健全防治制度。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规范监测内容和信息报告,明确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发布主体。按照农作物病虫害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将农作物病虫害分为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三是规范专业化防治服务。鼓励和扶持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
四是鼓励绿色防控。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依法推广应用,普及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推进防治工作的智能化、专业化、绿色化。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