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阮玲子
摘 要:从入河排污口监测自动化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对策与建议等三大部分进行了阐述。目前多是抽查性、人工化监测,存在着整体规划缺失、日常运维不力、环境监测力量不足等问题,建议遵循“四统一”原则,以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现代化监管为抓手,全面加强湖北长江经济带沿线污染源的监测控制,推进长江生态大保护。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网
中图法分类号:X832 文獻标志码:A DOI:10.19679/j.cnki.cjjsjj.2020.0108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长江流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水电能源基地、黄金水道和生物宝库,以长江丰沛水资源为基础的供水、水利发电、灌溉、航运为长江流域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保护好长江水资源,对于保障流域乃至全国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湖北地处长江之腰,是长江干流里程最长的省份,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是三峡工程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在长江经济带承东启西,连南接北。
2016年9月,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长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8年 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前往长江沿岸考察调研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经济运行情况,并再次强调“长江经济带建设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面对保护和发展的现实矛盾,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大保护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长江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是我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划定的三条“红线”之一,其核心是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因此,入河排污口监测是支撑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然而,当前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监控体系尚不健全,难以有效支撑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切实保护长江水资源,应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工作推进。
1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水质及入河排污口现状
1.1 长江经济带水质基本情况
根据长江流域2018年12月份水资源质量公报,长江流域参与评价的148个省界断面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共131个(干流19个,支流112个),占总评价断面的88.5%;Ⅳ类12个(均为支流),占8.1%;Ⅴ类、劣Ⅴ类共5个(均为支流),占3.4%,Ⅴ类、劣Ⅴ类占比同比2017年12月下降27.66%。劣于Ⅲ类水标准的项目主要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总体而言,通过前期努力,湖北省境内长江干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省内河流湖泊水质呈现向好趋势,优质水比例在增加,Ⅴ类或劣Ⅴ类水质占比在缩小。但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污染高风险行业沿江密集布局,部分支流和局部江段污染比较严重,流域废污水排放量仍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流域入河排污控制仍然面临较大压力。
1.2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排污口基本情况
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监控能力建设范围为长江经济带涉及的长江流域145万km2,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省(直辖市),全部入河排污口共21 000余个,其中流域机构负责管理的全部入河排污口115个;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全部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入河废污水排放量10万t/年及以上)约5 700个;剩余全部入河排污口(规模以下)约16 000个。其中湖北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675个。
2 存在问题及实现全覆盖的必要性
2.1 存在问题
(1)覆盖率不足
目前针对水资源国控点和水质监测断面部分实现了自动监测,但没有针对入河排污口的自动监测专项建设,因此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设备数量不够,总体覆盖率远远不足。现行入河排污口监测多是抽查性、人工化监测,覆盖率低且不能及时动态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无法有效开展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不利于快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也不利于湖北省长江经济带水环境质量的评价与考核[3]。
(2)整体规划缺失
长江是一个流域,可能下游在治理,上游又在排污,沿岸又涉及不同行政区划。由于以往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初期缺乏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没有权威部门制定保护目标和标准,建立统一的监测数据库,进行数据共享,导致“信息孤岛”的出现,限制了数据信息的充分运用[4]。因此,基于统一标准,完成各类自动监控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资源的整合共享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同时,大联网的推行势必会给网络安全、权限认证、全网运行带来极大的挑战,需要提前谋划、统一标准、整体推进。
(3)日常运行维护不力
部分重点排污单位未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主体责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存在着日常运维频次不满足要求,巡查、维护台账不完整,设备故障未能及时解决,未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运维等问题。部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老化严重。部分废水和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时间已超过五年,甚至部分自动监控设施使用时间超过十年,设备老化现象严重,故障率较高,影响了数据的传输有效率。
(4)环境监测力量不足
一方面污染源监测工作任务重,省、市、县三级监测站人员缺口都较大。当前,湖北全省101家环境监测站全部在岗在编人员仅2 000余人,平均每站仅20人左右(部分县环境监测站仅有3-5人),相较于日益增加的监测工作任务,监测人员难以对辖区内所有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有效监管,网格化管理难以落实到责任人;另一方面在能力建设、人员素质方面有所欠缺。人员不稳定,素质不理想,培训不及时,监测站实验室分析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超认证范围开展工作等问题比较普遍。
2.2 实现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全覆盖的必要性
从监管方式来看,当前对水质污染的监管方式存在缺陷,依靠人力为主的治理方式不仅力量薄弱,手段单一,而且成本高、时间长、效果差,难以实现对长江经济带违法排污、超标排放的全面有效监管。
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上来看,需要改进政府治理方式,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测,并不断加大资金、设备、人员的投入力度,使之最大可能实现排污情况即时监控。
从当前国家机构改革职能合并的现实情况来看,将改变过去九龙治水的局面,为一体化建设提供了可能。实行机构改革和职能并轨后,可由一家行政部门统筹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实现对排污监测的全覆盖,有效解决偷排行为和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3 对策与建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及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的现代化监管为抓手,全面加强湖北长江经济带沿线污染源的监测控制,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互联共享,构建起高效服务湖北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工作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现提出如下建议。
3.1 统一工作领导
坚持湖北省委、省政府牵头抓总。一是按照湖北建成的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坚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以湖北长江经济带综合治理和落实长江河长制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生态环保部门具体负责。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通过推动全省监测网络全覆盖,统一监测网络规划布局、技术规范、评价方法和信息发布等,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可使湖北省环境监测工作总体水平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质的提升,有利于提升湖北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實时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快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为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更可靠的保障。
三是坚持政府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目前,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由政府不同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不同的工作职能,按照统一的监测网络规划、统一的监测技术规范、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各环境要素监测工作,最大限度整合部门资源,实现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保障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的科学性、权威性,维护政府公信力。
3.2 统一构建监测平台
以统一建设排污口自动监测平台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着力建设覆盖所有重点控制单位、主要水体、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和行政交界断面的湖北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监测系统,功能上可以满足湖北长江经济带水环境质量评价、考核以及水质预警的要求。
一是统一建设排污口自动监测平台[2]。省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借鉴已建成运行的重要河流水域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经验,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各重点污染源排放口及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规范化建设,统一明确省、市、县三级长江经济带重点排污单位和非重点排污单位排污口的自动监控点位及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各项技术要求,包括自动采样、在线监测、监测点对水质参数自动采集、处理、保存和远程通讯传输等,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招标、建设、验收、使用、运维,及时、客观、准确地掌握污染源动态排放状况,有助于对污染源实现更为科学、公正的监督管理。
二是统一构建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省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加强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督促市、县生态环保部门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组建全省统一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并按要求与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对在省内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承建、运行维护的单位进行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实时接收入河排污口现场端上传的自动监控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核查、处理,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规范稳定运行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应用。
3.3 统一监测数据管理
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是评价环境质量的关键,是环境决策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监测数据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提高入河排污口环境监测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首先,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利用国家机构改革的机会,尽快建立跨部门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形成省市县三级包括湖北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在内的生态环境信息共享目录,明确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范围、内容、时限和职责,制定生态环境数据集成交换技术标准,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建设。
其次,积极构建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1]。以“智慧湖北”建设为契机,力争3年内建成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智能应用、信息共享和发布等功能,将各级各部门获取的环境监测及统计数据等信息统一联网,构建起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库,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
第三,统一发布监测信息。依托建成后的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依法建立统一的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建设统一、权威的政府发布体系,实现湖北长江经济带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统一发布。
3.4 统一管理手段
湖北省可通过规范统一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市场手段,综合施策,切实发挥湖北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水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支撑作用。
一是统一行政手段。在水质目标考核方面,充分考虑湖北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水环境监测结果用于长江流域水质目标考核,同时将湖北长江经济带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运用于地方干部离任审计、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补偿等领域。在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竞争性分配方面,将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结果作为地方生态补偿资金核算的重要依据,对水质考核排名靠后的,在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转移支付方面减少或取消。此外,对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定,排污口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可由省政府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预警、通报批评、约谈、环评限批、挂牌督办等。
二是统一法律手段。目前的《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法律责任,将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提升到法律层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严重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行为纳入了刑法适用的范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规章、国家环境标准和省级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湖北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和自动自动监控设施异常问题定期公开通报,还可应用自动监控数据处罚超标排污企事业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入刑的,坚决移交司法,依法严厉打击和防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三是统一市场手段。为有效缓解环境监测力量的不足,按照国家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环境监测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推动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鼓励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购买环境监测服务,采取“社会机构专业化运维,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模式,将湖北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维。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抽查频次,促进其健康发展。对被查出存在问题并处于整改期间的监测机构,从严限制其服务范围;存在严重问题被纳入“黑名单”的监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在湖北省内开展环境监测业务。
参考文献:
[1]刘艳.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審核的探讨[J].黑龙江环境通报,2017(03):25.
[2]邱光胜.新形势下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的思考[J].人民长江,2017(06):11.
[3]钟玉秀.实施长江大保护必须提升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水平[J].水利发展研究,2017(08):21.
[4]戴胜利.长江流域水污染信息共享困境形成机理分析[J].未来与发展,2018(01):88.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Automatic Monitoring of Sewage
Outfalls into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in Hubei Province
Zhang Ruanlingzi
(Hubei Hydrology and Water Resources Bureau,Wuhan 430071,China)
Abstract:This article elaborates from three parts:the status of the automation of sewage outfall monitoring,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 necessity,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solving problems. At present,most of them are spot checks and manual monitoring. There are problems such as lack of overall planning,poor daily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and insufficient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ower. It proposes to follow the "Four Unifications" principle,with the modernization supervision of Hubei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sewage discharge outlets as the starting point,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 the monitoring and control of pollution sources along the Hubei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and promote the ecological protection of the Yangtze River.
Keywords:water resources protection;sewage outfalls;automatic monitoring;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