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纪康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某高速公路路线全长9.232km,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特大桥3004.4m/1 座、大桥1470.76m/4 座、中小桥1470.68m/4 座,涵洞通道19 道;设互通立交1 处,终点平面交叉1 处;主线收费站1 处,匝道收费站1 处;养护工区1 处。其中特大桥全长3004.4m,主桥为(38+2×66+38)m 连续箱梁。
本项目区特殊性岩土为广泛分布的流塑状淤泥质土,底面埋深约5.4m~17.2m,厚约5m~15m,软土发育,主要分布于鱼塘和海滨养殖区,路基填高4.72m~10.2m,基底为海积淤泥,软~流塑状淤泥质土、粉质粘土为主,层厚6.0m~17.2m 左右,具有孔隙比大、天然含水量高、力学强度低、压缩性高的特点,工程地质条件较差。
某高速公路大桥项目于2017 年底开始路基填筑施工,至2019 年4 月底,各软基路段均已完成等(超)载施工。其中K1+900~K6+320 路段软基预压时间较长,有10~14 个月。
桥头路段软基多采用管桩+等载预压,或水泥搅拌桩+等载预压,一般路堤段采用袋装砂井+超载预压。
主线软土路段已进入了超载预压期,主线复合地基处理桥头段等载预压已超10 个月,各断面已满足卸载要求并在6 月份提交了卸载报告;主线袋装砂井+超载预压处理一般路堤段最早进入超载预压的近一年,预压路段连续俩月月平均量实测情况如表1。
大量工程实践表明,恒载阶段的沉降-时间曲线自拐点B 开始可以采用如下双曲线方程拟合:
图1 增量双曲线法示意图
式中,
x=tα+tc
tα——时间调整量;
tc——自拐点B(t0,S0)起算的时间,tc=t-t0。
Sb∞——自拐点B 起算的最终沉降,Sb∞=S∞-S0;
Sbt——自拐点B 起算t 时的沉降,Sbt=St-S0;
k——系数。
由tc=0 时,Sbt=0 可得:
表1 某高速公路大桥主线袋装砂井处理路段监测成果
因此:
由上式可得:
上式是常见的双曲线公式,它可以转变为:
大量工程实践表明,恒载阶段的沉降-时间曲线自拐点B 开始可以采用如下双曲线方程拟合:
图2 全量双曲线法示意图
式中,
x=tα+t
tα——时间调整量;
t——自第一级加载起算的时间。
S∞——自第一级加载起算的最终沉降;
St——自第一级加载起算时的沉降。
由t=0 时,St=0 可得:
因此,可以采用图解法求解,由t、t/S 数列可以拟合得到拟合直线,其截距和斜率分别是参数α、b。从而得到:
对全量双曲线法中tα取0,则双曲线方程变为:
式中,
t——自第一级荷载施加起算的时间;
S∞——最终沉降;
St——t 时的沉降;
k——为系数。
因此:
因此,可以采用图解法求解,由t、Stt 数列可以拟合得到拟合直线,其斜率和截距分别为S∞、k。
上述各种方法各有优缺点,根据以往的经验,考虑该软基路段的预压时间,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实际特点,本次沉降推算采用TS 双曲线法推算。
根据《某高速公路大桥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要求,卸载标准按设计要求控制,即填土至预定高程后,软土路基应尽量保证3(管桩)~12 个(袋装砂井)月预压,路面铺筑必须待沉降稳定后进行,采用双标准控制:要求推算的工后沉降量小于设计容许值,同时连续两个月观测的沉降量每月不超过3mm~5mm(即下文的第①种情况在经过一定时间预压后,若连续两个月的观测的沉降速率小于5mm/月时称为路基稳定,此时方可卸载并开始路面铺筑)。
根据《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 D31-02-2013)主要参考京津塘高速公路的经验对容许工后沉降进行了规定,在路面设计使用年限内,容许工后沉降见表2。
表2 容许工后沉降
本次采用目前采集到的观测数据进行双曲线法沉降推算,主要包含最终沉降量、工后沉降等,详细推算结果参看表3。
根据工后沉降推算结果可知:桥台路段推算出的工后沉降量≤100mm;主线软基路段除K4+570 和K4+360断面工后沉降量>300mm,剩余一般路段均满足容许工后沉降标准。
必须指出,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影响沉降因素的多变性及沉降观测数据的随机性等客观因素,都会给沉降预测结果带来一定的误差。上述推算的最终沉降量和工后沉降,可从宏观上表明沉降量的相对大小及其发展趋势,因此在使用本报告进行决策时要充分考虑以上影响因素。
根据《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 D31-02-2013)规范,结合我院对软基处理经验得出:等载沉降速率、填土厚度和超载厚度的关系,即V=(等载沉降速率×填土厚度)/(填土厚度-超载厚度),推出卸载月沉降速率控制标准值如表4。
根据月沉降速率卸载控制值的推算,可以得出月沉降速率约≤8.0mm/月时,即可满足卸载要求。
从表3可以看出利用上述沉降推算方法推算的剩余沉降量,有些监测断面已小于工后沉降指标规范值,且同时观测到连续2 个月的月平均沉降量也≤5mm/月,因此部分一般路基超载预压路段已满足路基稳定的卸载要求。
⑴对于主线软基路段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断面分为两种情况:
①K2+480、K3+000、K3+100、K3+200、K3+400、K3+660、K3+814、K4+020、K4+250、K4+450、K5+600、K5+800、K5+900、K6+320 断面同时满足小于工后沉降标准规范值(300mm),且连续俩月断面月平均沉降量和连续俩月测点沉降量小于5mm/月,已满足设计方案卸载要求。
表3 某高速公路主线袋装砂井处理路段后期沉降推算结果
②K2+680 断面同时满足小于工后沉降标准规范值(300mm),且连续两个月断面月平均沉降量小于5mm/月,但是对应于K2+680(左测点(5.3mm)、中测点(4.8mm)和右测点(4.2mm))的单个测点月沉降速率时,虽然左侧点月沉降速率略高于设计要求的5mm/月,但该断面平均月沉降速率值满足设计要求,也满足卸载标准(月沉降速率)8.0mm/月的推算标准,该断面满足卸载;
表4 卸载月沉降速率成果
⑵对于桥头复合地基处理路段断面累计沉降量较小的K3+030、K3+100、K3+815、K4+680、K5+420,近三个月的月沉降速率小于5mm/月,同时推算的工后沉降量小于工后沉降指标规范的100mm,速率较小且比较稳定,已满足卸载要求,建议可安排进行卸载施工。
⑶对于主线软基路段,K4+570 和K4+360 断面工后沉降量大于工后沉降指标规范值(300mm),K5+480 和K6+200 断面月平均沉降值高于5mm/月,四个断面不满足卸载要求,建议再预压一段时间根据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