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勇 依绍华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经济发展,但总体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暂时的,也不会改变我国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大趋势。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们必须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并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推进高质量发展。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对外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位居世界前列,改革开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中,推动经济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已成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当前,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从外部看,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有增无减,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世界经济增长动能减弱,导致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多。从内部看,经济运行中长期积累的有些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结构性、体制性和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此外,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已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都造成较大冲击。内外部各种因素叠加,我国经济面临明显下行压力。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对外开放要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因此,越是在关键时点上,越是要坚持对外开放不动摇,以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我国经济注入新鲜活力,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概括地讲,高质量发展包括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两大方面,量的合理增长有助于为质的稳步提升创造更多施策空间;质的稳步提升能够为量的合理增长提供坚实基础。二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无论是量的合理增长还是质的稳步提升,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都是必由之路。从世界范围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演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成长,只有通过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才能及时抓住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并为我所用。从国内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和增长动力转换,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也必须紧紧依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而不断提升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增强经济竞争力和创新力。而且,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实现供需匹配,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种种具体目标等,都依赖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一重要抓手。
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重在资金、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的引进和输出。我国过去对外开放以商品和要素的引进来为主,通过积极吸引外部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成就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外汇储备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如果说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体现了“量”的开放,那么,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则体现了“质”的开放,重在形成有利于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保障。尽管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一定程度上也蕴含着规则等制度型开放的因素,但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更易于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不但有利于加速我国从“世界工厂”迈向“世界市场”,从“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也充分体现了高质量发展对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一方面,有助于赋予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动能,使我国对外开放更多依靠制度创新,利用制度优势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国加快与通行的国际经贸规则相对接,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经济实力逐步提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
包括资金、技术和人员等的“引进来”,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对外开放很长一段时间里,依靠人口、资源等低成本优势,“引进来”的政策取向很快取得了实效,不仅推动了经济高速发展,带动了出口规模快速扩大,也让众多外商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9415亿元,规模再创历史新高,保持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地位[1],外资继续成为各国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红利的重要平台。
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更加重视有质量的“引进来”,将资金、技术和人员等重点投向高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等有助于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领域。同时,随着经济实力增强,我们也要积极“走出去”,不仅是商品“走出去”,资本也要“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攀升,对外投资领域逐步拓宽,对外投资方式不断创新,提高了我国的全球资源配置能力。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下,“一带一路”建设有序推进,为各参与方的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成为我国积极“走出去”的重要平台,为打造高质量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了“中国方案”。
对外开放初期,出于区位优势的考虑,我国率先在广东、福建实行对外开放,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给予了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经济特区,拉开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序幕。随后,从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到建立沿海经济开放区,再到开放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我国对外开放形成了由沿海地区到广大内陆层层推进的全域开放格局。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着力点。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优势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都离不开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支撑。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全域开放步伐,如2019年8月,我国新设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和黑龙江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些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东北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紧密对接,既有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又是实行全域更高水平开放的具体举措。
■ 画屏误笔 王建/摄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新发展理念,与高质量发展的丰富蕴涵一脉相通。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把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检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尺度。用新发展理念统领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利用我国的市场潜力,有意识有重点地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加快我国创新发展的高科技产业和技术,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要注重协调发展,在以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继续推进东部地区优化发展的同时,逐步解决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在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必然是与绿色发展相切合的,要坚持以绿色为底色,尽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带来的只能是我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是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体现,是提升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质量的必要保障。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2019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确立了对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助于提高外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和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是我国推进规则等制度型开放的一个重要标志。不断推进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要提高站位,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制度保障。要切实坚持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现有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金融等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强化相关执法,增强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司法保护力度。要加快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等建设,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及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
近年来,我国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进展。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在全球营商环境排名中,我国2019年提升至第31位,这是继2018年从第78位大幅升至第46位后的又一次排名上升,连续两年成为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显示了我国改善营商环境的明显成效。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影响市场微观主体活力的重要变量。为实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还必须再强化再进步,尤其要借鉴先进国家做法和经验,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规则。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强化公平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使中外企业能够在市场环境中平等竞争,以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和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让各国企业分享我国经济发展红利。需要指出的是,鉴于我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供需两侧协同发力,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发挥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的吸引力,也应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所在。
当前,全球经济治理正在发生变化。一方面,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有增无减,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这造成国际经贸环境复杂严峻的同时,也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了重要契机。另一方面,综合国力的逐步提升,以及在世界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度逐年提高,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了可靠的实力保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有助于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创造有利的国际经贸环境。一是要推动WTO进行必要改革,维护开放、包容、非歧视等WTO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维护WTO上诉机构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方面的正常运转,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和滥用WTO规则。二是重点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日签署生效,积极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进程,加快推进中欧投资协定、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三是积极参与联合国、20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与金砖国家等机制合作,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四是研究我国由全球经济治理的参与者向主要引领者、关键参与者转变的路径,在推动高质量开放型世界经济中不断促进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等合作重点上取得了积极进展。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11月,我国已与137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了197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额占外贸总额的比重由2013年的25%提高到2018年的27.4%。“一带一路”正成为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以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平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要继续深化共识,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开放、绿色、廉洁理念为引领,以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为方向,对接国际规则,建设各国共享的百花园。要扩大互利共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项目发展机制,健全融资保障机制,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加强民心沟通,深化人文交流,聚焦民生福祉,推动沿线各经济体在共同发展过程中消除贫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实现惠民利民富民,为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赢得更广泛的民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