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
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所提及的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基本理念来看,语文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语文教学发展学生正确理解和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即发展学生的语文能力。作为我国文化的精髓,诗歌一直具有很高的地位,因此很多学生在很小的时候便开始读诗、背诗,但是对于诗歌的创作,大多没有明确的概念,甚至没有意识写诗。小学诗歌创作是踏入诗歌门槛的第一步,要求教师要能够系统地指导学生,激发学生的创作兴趣,接着要带领学生积累、练习,使学生将自己的想法表达成为文字,真正地爱上诗歌创作,实现开拓语文思维的目的。
联系生活,激发兴趣
诗歌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学习完某篇文章后,学生的思维可能会变得开阔,这时十分适合进行创作。教师可以以此为契机,将所学课文与学生的生活联系起来,请学生围绕某一主题展开诗歌创作,可以仿写,也可以改写。而教师的作用便是将学生的兴趣激发出来,将学生写诗的权利归还,让学生自然地将诗歌写出来。
在学生进行诗歌创作前,教师可以适当做出一些引导,将目光从课本内容转移到外界,带学生感受真实的世界,帮助学生激发创作的兴趣。例如,在学习完《要是你在野外迷了路》这首儿歌后,为加深学生的理解,加强学生的记忆,并培养学生的创作能力,教师可以带领学生来到公园,通过场景模拟,让诗歌与场景互通,使学生真切感受到诗歌描述的事物,然后发散思维,将自己的想法用与作者相同或相似的写作手法表达出来。通常,学生在创作中遇到的问题是不知道写什么,总是没有切入点,无从下笔,而在教师带领学生亲身经历后,学生就会清楚自己该写什么,如此就能够轻松地将所见、所闻、所听转化为所感,在实践过程中学会关联现实世界与思想世界。
多读诗歌,积累经验
俗语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可见,当诵读诗歌到一定程度时,诗歌创作的能力自然会上升。由于诗歌中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核心,在没有察觉的时候,学生就能够通过诵读诗歌吸收精华,得到经验,感悟增加,语言表达能力自然会慢慢提高。同时,一些残留的记忆会驱使学生在诗歌创作时不自觉地模仿,然后改写,最后超越。
如果学生不愿意诵读高深的诗歌,教师可以寻找一些同龄学生写作的优秀诗歌,让他们通过阅读体会到自己与他人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好胜心理。而且同龄人间更加具有共同语言, 自然更容易感受到对方的情感,有助于提升表达能力。
对于自控能力比较弱的学生,家庭与学校的共同督促是非常重要的。在学校,教师必须留出固定时间,带领或监督学生朗读推荐诗歌,帮助学生巩固基础:在家庭中,家长可以做子女的同伴一起诵读诗歌,鼓励孩子认真诵读,同时要配合学校,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与教师保持联系,掌握孩子的学习状态与进度,多方面帮助学生培养对诗歌的感知能力,为以后的创作打好基础。
传授方法,明确技巧
在弄清楚要写什么以后,对于学生来说,最困难的莫过于如何写。虽然诵读过一定数量的诗歌,对于写作技巧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如果没有经过系统指导和训练,学生写作的诗歌一般是杂乱的、矛盾的、毫无逻辑的。因此,对于毫无写作基础的学生,必须要经历的一步便是仿写,而仿写也不是毫无依据的,教师要寻找贴合学生的素材:结构不能过于复杂,意象不能太繁多,写作内容要条理有序。
例如,一首描写四季的小诗运用了并列的手法,分别描述了春天、夏天、秋天、冬天的情境,还运用了拟人、反复的手法,使作者笔下的四季更加具有生机。对此,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发现诗中运用到的创作手法,让学生运用相同的方法将自己心中的四季寫出来,并且要提醒学生仿写不是生搬硬套,而是要在思考中选取自己需要的部分。在经过仿写训练后,学生对于诗歌创作己经有了一定了解和感知,此时不能再让学生深陷在仿写的框架中,学生的想法应该被凸显出来,应该让学生进行自己的创作,这是重中之重。而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不能过于苛责,应该在鼓励学生的基础上指出学生的不足,启发学生思考,让诗歌真正走入学生的内心。
提供平台,共同进步
在日常教学中,不是只能在学习了诗歌后才能进行诗歌创作,在一些文章后面,教师也可以追加一些写诗练习,使学生能够感受到诗歌存在的持久与随机。例如,在学习完《春》这篇文章后,虽然大纲并没有要求学生写诗,但教师可以请学生根据文章与生活经验,创作一首诗,表达自己对于春天的感情,如果一人创作有困难,可以多人共同创作。
此外,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一些课外活动,鼓励学生发表作品。例如,指导学生在教室内设立写诗小角,招募写诗爱好者;鼓励学生在班级或年级内组建诗社,定期举行写诗活动,评出优秀作品;在学校开展诗歌朗诵大赛,扩大诗歌的号召力。
很多学生认为,写诗只是一种不得不完成的任务,是一种负担,对于自己的生活及未来是无用的。针对这样的问题,教师要着力引导学生认识到:诗是一种美的代表,它与生活密切相关,如果能够将生活诗化,将是十分美妙的。基于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在创作诗歌的过程中发现美,感受美,运用美妙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
(作者单位:江苏省沐阳县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