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用”之用未可轻

2020-04-27 08:36徐文秀
新湘评论·下半月 2020年4期
关键词:章子孟子曰无用

徐文秀

说到一个人有用或无用,大概谁都不愿意也不甘心被人说成无用,因为无用意味着没用处、没价值,是个吃闲饭的人,会被人瞧不起、看不上,甚至遭鄙视、受歧视。真正无用是件挺没面子的事。

人之有用或无用究竟应该体现在哪、怎么体现?现实中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不少人往往把那些特别能办事、会来事,或者善于摆平、能够搞定的人看成很有能耐,是有用的人,而往往把那些规规矩矩、老实本分,或者不办无原则的事、不做违规违纪违法之事的人说成窝囊,是无用之人。在这种扭曲了的“有用观”驱使下,一些有权有势被称之“有用”的人滋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搞“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以权谋私、公权私用,甚至胡作非为;而一些无职无权的人,因为生怕被人说成自己无用,也到处东拉西扯搞关系,或吹牛撒谎、坑蒙拐骗去逞能,干些打肿脸充胖子的事,装出“有用”的樣子,甚至做出明明不可为、不该为的事情来,等等。这么多年来“有用”者胡来、“无用”者则硬着头皮装有用的事屡见不鲜,因此而摔跤跌倒的人也时有所闻。

战国庄子在《人世间》中说:“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一个人是否有用,得看他为何而用、用在何处,倘若是为了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则应该努力去做一个有用之人;倘若是因为小团伙或一己私利,就应该也可以是个无用之人,此时的“无用”恰恰是真正的有用。

无用之用就在于,它是一种清醒和自觉。什么事可为、可不为、不可为?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切不可自视为“观音菩萨”,搞“有求必应”。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范晔在《后汉书》中说:“然则有所不为,亦将有所必为者矣。”世上之事,有黑白之别、对错之分,不可昏昏然、似是而非。比如,对于那些所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暗里事,“杯子一端政策放宽”或“公章不如私章、条子胜过章子”违背原则的亏心事等,得有是非对错观,保持警觉、守住底线。可为之事尽力做、不可为之事坚决不做,在不可为之事上宁可做个“无用之人”。

无用之用就在于,它是一种真诚和坦率。人的能力有大小,有多大的能力办多大的事,切不可飘飘然,不可好高骛远或自欺欺人。这应该是最明白不过的道理。然而,有的人却总喜欢一味地逞能,或在恭维声中虚荣心膨胀,习惯于拍胸脯、打包票等。俗话说:一是一、二是二。做人做事来不得虚的、空的和飘的,行则行、不行则不行。在力所不能及的事情面前直接表明自己不行,在不该为、不可为和不能为的事情上坦陈自己“无用”,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勇气。

无用之用就在于,它是一种规矩和自律。在不能为、不可为和不该为事情上敢于承认自己的“无能”“无用”,说白了是对可能出错与出事的有效规避,它好比建了一道防火墙和安全网,把那些违法乱纪的事给屏蔽了,是一种很好的自我防护。严于律己和严守规矩的人,有着强大的内心,它往往不在乎人家怎么说,而在意自己怎么看。恪守内心那份信念和执着,坚守内心那份价值和原则,就会守住底线、保持定力,做安分守己、老实本分的人。

凡事不可虚张,也不可功利,在一些不可为、不能为和不该为的事情上大声说出自己“无用”,既是一种胆略和策略,又是一种敢于示弱和不逞能的大智慧。此时的“无用”实质派上大用,是真正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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