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溪,夏雨航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 南京 210000)
大量中国农业的剩余劳动力流向城镇和非农业,对于发展我国社会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繁荣、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地转移,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驱动力(林毅夫,2003)[1]。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7年末,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8.52%,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有42.3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之间存在的较大缺口,反映出大量的离乡农民工呈“半城市化”状态,农民工群体长期处于“居住在城市,户籍在农村”的一种“非农、非城”的尴尬境遇,在空间和情感上农民工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与此同时,农民离乡不离土的行为,导致的农村大量耕地被占用及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成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阻碍。解决不彻底的“半城镇化”问题,有效平衡农民工进城落户需求上的缺失和对农村土地可利用的价值之间的张力,是户籍改革制定相关制度时所要加以考虑的核心问题。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2](下称《方案》)国务院指出,鼓励有能力进城稳定工作和生活的农村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惠及更多地区人民的内在要求,是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第一要务,同时也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提高才是彻底地城镇化率的提高。《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十三五”期间,加快破除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的速度,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每年平均达到1个百分点以上的提高,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减少2个百分点以上。
为找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之间差距过大的原因,促进农民工户籍城镇化,本文以江苏省13个地级市农民工调研问卷为基础,分析影响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因素。
多数农民工倾向于生活在城市,并表示能够适应城市生活。但总体来说,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的有效意愿却偏低(李俊霞,2016)[3]。当前相关研究表明,即使具备自由落户的条件,很多农民工也不愿意落户在城镇--这与国家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激励性政策相逆。2014年国际卫计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的数据显示,愿意落户城市的第一代农名工仅占42%,新生代农民工仅占比48%,均少于半数;而2016年的数据显示,符合落户条件下愿意将户口迁入城市的农民工仅占30.4%。随着时间的更迭,农民工的落户意愿不增反降。另外,据一项针对江苏省农民工落户状况的调查表明,省内2万名优秀农民工仅有1%已完成城市落户。
农民工希望能够在城市生活,却又不愿意将户口迁移到城市。影响农民工做出“不愿落户”这种理性决策的影响因素,学者们主要从个体、经济、制度、社会心理、法律、家庭这六个层面进行研究。
王桂新(2010)[4]、王玉君(2013)[5]和张洪霞(2014)[6]等人从个体层面的年龄婚姻状况以及受教育水平等因素对农民工的城市化落户意愿进行分析。唐宗力(2015)[7]、罗丞(2017)[8]等人则选择对城市住房价格、农民工工作收入等经济因素进行细致分析。而从制度层面看,也有户籍价值与农民工城市落户意愿呈正相关(李飞等,2016)[9]、现行户籍制度削弱了农民工城市落户意愿(朱欣华,2014)[10]等诸多研究分析。社会心理层面,陈延秋等(2014)[11]通过Logistic回归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在流入地拥有的同学亲戚越多,落户倾向越低反而经常参加社会组织活动的农民工更倾向于落户城市,这两个影响因素都与农民工的社会融入程度有关。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水平的提升有助于他们产生对市民身份的认同感,进而增强在城市的留居意愿(盛亦男,2017)[12]。
当然,也有研究从其他视角关注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如蒋芮等(2018)[13]从家庭视角分析农民工城市落户意愿,他认为落户行为由落户意愿控制,并指出在城市落户意愿影响城市落户行为的过程中城市住房状况起显著调节作用。更具体的,家庭因素中家族务工传统、子女教育期待和父母的支持都对农民工落户意愿有着正向显著影响。这也正印证了此前郭云涛(2011)[14]在农民工回流研究中指出的所有家庭特征变量影响的累加总和超过其他任何因素的影响,是成家后农民工是否落户决策的最重要影响因素。此外,王凯(2010)、钱忠好(2007)[15]、史清华(2009)[16]和晋洪涛(2011)[17]等人从法律层面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发现在早期对农户承包地产权认知状况中农户对农地产权的各项权能认知不清、产权知识获取渠道单一,存在严重的产权主体模糊情况,不仅大部分普通农民不认同农地归属集体所有,甚至许多具备基础法律知识政治素养的基层党员、干部也持有农地“非集体化”的认知。事实上,农民对土地产权的认知是影响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关键因素,土地占有权的认知状况对农民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土地收益权和流转权的认知状况对农民承包权的退出意愿则起到负面的效用,土地使用权的认知状况对农地退出意愿的影响作用并不显著(高佳,2015)[18]。
影响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因素众多,本文从农民工个体特征、劳动特征、家庭特征以及农民工社会融入特征四大方面对影响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因素进行分析,以期更加全面、科学地对影响农民工落户意愿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作为普通多元回归模型的推广,logit概率分布模型不要求样本数据为正态分布,它采取最大似然估计法进行参数估计,将[0,1]区间上的概率估计问题,转化为实数轴上对时间预测的概率比。
在本文中,对于某一个样本i,被解释变量yi(农民工落户意愿will_1)赋值为0/1(will_1=0时为不愿意落户,will_1=1为愿意落户),我们将yi=1的概率记为πi,yi=0时概率为1-πi。那么随机变量yi服从参数为πi的(0-1)分布。因此我们可以定义胜算比为接下来取对数计算通过以上变换,logit(Ωi)将概率πi的取值范围从(0-1)映射至整个实数轴。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于2019年“江苏省农民工市民化”课题组的问卷调研,问卷共分为六个子专题,分别是受访者个人特征、劳动特征、家庭情况、民主政治状况、农民工城市生活状况以及农民工土地财产问题,问卷覆盖受访者各个方面的详细信息,为本文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分析提供了全面的数据基础。为保证样本的随机性,根据江苏省13个地级市的农民工总量,按照比例设定每个城市的样本数量,并随机抽取各市的某几个社区为调研社区,每个社区随机抽取50位农民工作为受访对象。最后13个地级市共收回有效问卷3731份。
依托问卷的几大板块,我们将指标大体分为农民工个体特征部分、农民工劳动特征、农民工家庭特征以及农民工社会融入特征。具体的,在农民工个体特征部分中,有外出务工时间、到本地的时间、年龄、教育、家庭规模、配偶是否本地居住、社会保障的数量、住房影响等变量;在农民工劳动特征变量中,从事工作时间、当前工作为第几份工作、工资收入、机会成本、单位类型、单位人数、合同性质、参加培训等变量;在农民工家庭特征中,有子女数量、老人数量、日常消费支出、自有住房的虚拟租金、家庭人均收入等变量;在农民工社会融入特征中有,父母外出打工经历、语言、留在本地原因数量、面临的困难数量等变量。
由于指标较多,本文仅展示最终确定汇总的显著影响指标,如下图:
***p<0.01,**p<0.05,*p<0.1
在农民工个体特征中,对农民工落户意愿影响显著的变量有年龄、家庭人口规模、城镇住房状况。年龄变量的系数为负,意味着年龄越大的农民工其落户城镇的意愿越低,这与经济学常识和前人的研究相符;家庭人口规模变量的系数为正,家庭人口规模越大,农民工城镇落户意愿越强;自购保障性住房的农民工相比较于其他住房类型的农民工,其落户意愿较高。
在农民工劳动特征指标中:当前从事为第几份工作在0.1的水平上显著,系数为正,所以从事当前工作的份数越多落户意愿越强烈;工资收入指标在0.01的水平上显著,系数为负,因此工资越高农民工的落户意愿越低;在当前单位类型指标中,个体或私营以及事业单位对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影响作用显著,且均为负面影响;在劳动合同性质的指标同样作用显著,其中拥有长期劳动合同对农民工落户意愿有负面影响,而短期或临时合同对落户意愿有正向影响,因此工作越没有保障落户意愿越强;技能指标在0.05的水平上显著,与落户意愿呈正相关。
在农民工家庭特征指标中:家中有7-12岁儿童对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影响在0.1的水平上显著,系数为负,即当受访农民工家中拥有7-12岁儿童时他更倾向于不落户;家庭人均收支指标同样作用显著,其中家庭人均收入越高落户意愿越低,家庭人均支出越高落户意愿越高。
在农民工社会融入特征指标中:父母是否拥有外出务工经历指标在0.01的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负,若父母拥有外出务工的经历,农民工的落户意愿会因此降低;对务工当地的语言了解程度指标对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影响系数为负,即对当地语言越了解落户意愿越低;除此之外,留在本地的原因数量指标在0.01的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正,致使农民工留在本地的原因的数量越多,农民工落户意愿越高。
基于以上指标,建立农民工落户意愿影响因素的logit模型,我们得出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影响的变量为:年龄、家庭人口规模、城镇住房状况、第几份工作、收入、老家从业单位性质、单位员工数量、合同性质、培训技能、家庭7-12岁小孩数量、家庭支出、家庭收入、父母外出务工经历、语言以及愿意留在本地的原因数量。其中,年龄、家庭人口规模和城镇住房状况为农民工个体特征影响指标;当前为第几份工作、工资收入、当前单位的类型及员工数量、拥有的劳动合同性质以及自身的培训技能为农民工劳动特征指标;家庭中7-12岁的小孩数量、家庭收入与支出为农民工家庭特征;父母的外出务工经历、语言和留在本地的原因数量为农民工社会融入特征指标。
至此我们可以对愿意落户的农民工进行刻画:一名年轻的外出务工农民工,家庭规模较大,在务工地拥有住房。工作更换频繁且工资收入较低,工作不稳定未能拥有长期劳动合同,但拥有较高的技能。农民工家庭中没有7-12岁儿童,且家庭人均收入较低、人均支出较高。同时这名农民工我父母均没有外出务工经历,而他本人在务工地的融入程度也较低,促使他留在务工地的原因较多。
根据上述结论,在此可以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1)加大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力度,如放宽购房限制,提供适当购房补贴等。在务工地拥有住房的农民工更愿意落户。
(2)注重农民工的工作保障,关注低收入、工作不稳定的务工群体,鼓励企业对于其中技能水平较强的员工实行相应的政策倾斜如落户后予以转正、工资升级或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等等,在促进市民化的同时也增强了该企业员工的忠诚度。
(3)家庭拥有7-12岁儿童且在务工地融入程度较高的农民工落户意愿较低,可能是因为是否落户对于其生活工作并无过多影响,较高的融入度也让他们没有迫切想要得到认同的需求。因此政府可以考虑从其他社会服务保障角度入手,将落户后与未落户区别化,如为这类除户籍外与本地居民并无较大差异的家庭提供落户后的子女入学便利、医疗保障等福利激励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