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丽娟
摘要:新闻与想象是新闻理论和新闻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主体能动性的矛盾统一体。围绕新闻与想象,学界业界早有论述,并基本达成共识,承认想象思维在新闻中的存在,但研究大都基于新闻文本中想象成分的分析,本文拟从更加宽阔的视角,围绕新闻采制传播收受的全过程来印证想象思维存在的必然性,分析想象思维在新闻源主体、新闻传播主体以及新闻收受主体中的表现,并找出其内联外化的机制,以期更好地在“想象”这一主观能动性和新闻信息客观性之间建立更加可控的尺度。
关键词:想象 新闻 新闻源主体 新闻传播主体 新闻收受主体
狄德罗曾说:“想象,这是种特质。没有它,一个人既不能成为诗人,也不能成为哲学家、有机智的人、有理性的生物,也就不成其为人。”作为人类特有的本能,想象渗透到人的主观世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并建构着人类生活,推动着人类文明进步。
那么这种特质是否存在于以真实为生命的新闻里?如果有,它又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一、再思考的缘起与目的
新闻与想象是新闻理论和新闻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早在1986年新闻传播学术期刊《新闻战线》便发起了关于新闻与想象的论战,把这一触及新闻核心本源的问题推到了公众视野,对此学界、业界积极应战,再现学术争鸣盛观。此次论战以《新闻战线》当年第2期中学者刘炳麟的《新闻与想象》为发端,至1987年第12期,围绕此论题进行商榷和探讨,先后刊登了7期、11篇文章、7篇摘要。此次讨论已然跳出了新闻写作方法的范畴,也不局限于新闻失实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了之前新闻理论研究中很少涉及的一个领域,即新闻活动中思维的存在形式,也即新闻活动的主体意识问题。虽然意见的分歧并没有因为一次论战而消弭,却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当时业界正在主力推进的新闻工作改革,一方面有助于推进想象在新闻中的地位和作用合法化,推动新闻文风及新闻工作者作风的转变,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强化了新闻真实性的核心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论战是在改革开放思潮涌动的历史时期,新闻学界、业界自觉自为地对新闻学理论和实践本土化的一次捍卫和推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闻学开始走上更加理性更加自律的道路,对新闻学在中国化道路上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引领示范意义。讨论的目标和信念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然而,关于新闻与想象这一命题,在新闻学中国化百余年、改革开放四十年后的今天,似已达成了高度共识,但实际在操作实践中仍把新闻各方主体的能动性视为不敢轻易触碰的禁区,新闻专业人士谈新闻的想象而色变,唯恐打破了真实、真相在新闻中的绝对地位;而另一方面,想象被更多非新闻专业人士滥用,造成传播信息的泛滥和质量堪忧。查阅近30年来的文献,也极少有直接把新闻与想象作为命题以发展的视角放在当前媒体环境下进行重新审视。因此,接续30年前的论战思维,又把视角延伸到当前语境,重新思考想象性思维在新闻创作和新闻传播中的地位,便于肃清对想象这一意识形态的误解,更好地满足传受双方的主体需求有积极的作用。
二、想象:插了翅膀的思维
想象是一种思维形式,属意识形态范畴。普通心理学解释为:想象是人在头脑里对已储存的表象进行加工改造形成新形象的心理过程。作为人类特有的对客观世界的一种反映形式,它能突破时间和空间的束缚,达到“思接千载”“神通万里”的境域。用句通俗的话说,想象是插了翅膀的思维。组织心理学者WEICK认为“想象”有三种特质,即“再现了缺席的事物、整合了实际经验与理想的目标、填补并延伸了不完整的经验。[1]”想象力则是运用了插了翅膀的思维创造新形象的能力。
“新闻在人类社会中占据极其核心的话语地位, 是左右历史发展的一种力量[2]”。新闻的基本功能是反映和呈现社会的最新变动情况,属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新闻与想象同属意识形态领域。想象在新闻活动中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这在30多年前的“新闻与想象”之争中早已达成基本共识。日渐成熟的新闻叙事论和建构论也一定程度印证了想象在新闻叙事活动的存在。台湾政治大学蔡琰、臧国仁认为“新闻叙事包含了意识与想象相互运作之情境作用,而这个‘情境应属人们内在思维的建构,更是脑海中思维写作的程序[3]”。新闻叙述论认为新闻活动是一种可以自主选择报道题材,利用一定报道手法和报道结构呈现故事材料的传播叙事活动。那么活动中极有可能参与了记忆、推理、联想等认知思维。由于这种思维的私密性、隐蔽性、内在性,活动主体对此有可能并未自我察觉。但未自察并不代表不可触,想象力思维还要通过符号系统(文本符号、语言符号以及现在的声光影的符号集合体)还原成形象系统,完成对新闻文本的创作和建构。可以说想象力思维具有一种结构性的意义,贯穿于新闻报道及新闻传播的始终。
以往的讨论已经明确并为人们所承认绝大多数新闻总是带有报道者的主观意图,新闻叙事学和建构论视角的介入则表明事实在经过层层筛选、把关、重构后,已不仅带有报道者主观的理性观念,也可能通过符号媒介带上了报道者主观的感性形象,并伴随着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全部心理过程。
三、新闻源主体:新闻与想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新闻的真实图景是新闻活动主体共同建构的产物[4]。而新闻活动的主体则是有新闻源主体、新闻传播主体、新闻收受主体共同组建的,因此我们说一定社会整体的新闻图景的构建过程是三方主体主观意识能动性共同博弈、互通、妥协的過程。此过程难免摄入人的思维能动性,这也为想象提供了园地。
新闻源主体是从主体角度对新闻本源态的描述。新闻源主体也是新闻传播活动主体逻辑结构中的第一环节[5],是离新闻事实最近的主体。他们或是新闻事实的有机构成要素或部分(当事人),或是新闻事实的现场目击者、知情者、观察者或旁观者。恩格斯曾说,“在社会历史领域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6]”。这种目的性决定了新闻源主体在提供新闻信息时的主观意向性和选择性,在向媒体提供新闻时会自觉不自觉地行使一种自主权力,进行判断、定义和解释。如此,想象力思维在新闻源主体中就有了存在的空间和合理性,也就有了与事实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由新闻源主体向传播者提供的现场信息,或是描述的新闻事实、事件形象,已经经过了其大脑的认识重构,而不是原原本本地把客观事实端到传播者面前。他们拥有充分的机会和自由构造新闻事实的形象。这也是当前虚假新闻泛滥的第一源头。如果新闻源主体在提供事实信息时,偏离了真相轨道,加入了过多的凭空想象或夸大的元素,势必造成新闻信息的第一手资料就出现了偏差,新闻的真实客观也就无从说起了。
另一方面,如果新闻源主体向传播主体描述、传达信息时合理适度地调用事实记忆材料,并能通过语言、肢体等信息符号形象化传达,那势必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真实现场和情景,为传播主体的文本再造提供了一手的可靠而可观可感的信息,为后续事实的还原再现重构打下了真实的基础。当然所有以上的情况假设和分析都是建立在新闻源主体的认识方式、价值方式或利益方式甚至审美方式之上。
四、新闻传播主体:想象思维最活跃的地带
事实在一端,新闻在另一端。由客观事实到信息流通领域的新闻,要经过新闻传播主体的符号叙事。也就是说新闻源主体只能提供事实信息而不能直接成为新闻,新闻源主体的使命完成后由新闻传播主体接替行使事实“转换”或“再现”的权力。“客观事实并不能自动地呈现,而是经过新闻工作者个人或新闻组织对这些事实的‘转换( transformation ) 或 ‘ 再 现 ( representa-tion ), 新闻报道中所涵盖的事实已经是人为“加工”后的产品[7]” 。尽管呈现给受众的新闻内容仍是事实,但已经是经过再“加工”后的产品,而且通过大众所熟悉的符号或语言描述而成,更具有直观性、可感性、逻辑性。一个成熟专业的新闻传播主体在采访新闻时,思维的逻辑判断能力和审美判断能力是交叉进行的。首先绝大情况下在获取新闻线索后要对采访议题有所设想,甚至针对不同新闻源、不同新闻题材设计不同的采访策略;采访过程中则要随机应变,预想、判断采访对象的思维、动机、目的与行为,此间不断对获取的事实信息进行过滤,甚至对事实情节缺失的环节会调用丰富的记忆表象储备,接续或补充某些缺失环节;最后则通过想象的能力用符号系统进行描述或接续,力求对事实形成准确的再造想象。因而,可以说新闻传播主体是新闻和想象思维碰撞的最活跃的地带,决定着新闻文本的价值导向、叙述风格等。
在信息纷杂,媒体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对新闻传播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具备敏锐的识别、判断能力,拥有事实信息的形象再现能力,对新闻源提供的新闻事实进行甄别、创造性建构;另一方面要明晓收受主体的信息需求和情感娱乐需求,利用创造性想象思维,通过更加准确、丰富、特色独具的符号系统,呈现加工再造后的新闻事实,与收受主体达成共情的信息体验。此外,从更高层次讲,新闻传播主体的创造性建构在与受众达成共享共情的基础上,能够起到通过新闻事件构建社会意识形态的作用。曾庆香指出:“新闻媒体对社会的意义不只是在于通过选择、界定、评价和解释等手段对原初社会事实进行意义化,更在于通过意义化的过程将驳杂纷乱的世界条理化,建构一个有意义的有关国家和社会的符号世界。因此,新闻媒体不只是传递信息的工具,还是各种社会团体争取‘意义解释权的意识形态战场。[8]”在新时代的传播语境下,新闻传播者尤其是主流媒体的新闻工作者要积极在新闻内容上有更多的创新突破,激发创造性思维能力,“沉到”事物的核心解剖矛盾,发现有价值的现象后,主动把思维向纵深推进,并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探索现象背后的真相。同时在进行文本创作时围绕新闻内容的故事性、娱乐性、意义感,正确地理解词与实物标志的意义,调用丰富的记忆表象的储备,呈现出来的新闻文本将是更加逼近事实又贴近收受主体的新闻产品。
五、收受主体:想象思维带来新闻解读的个性化
新闻传播过程中,主体能动性并没有随着新闻文本进入信息流通领域而结束。收受主体对于新闻的建构作用,是基于人们对收受者在收受活动中主体性的发现和承认,带有终极性的意义,对于新闻传播的最终结果是至关重要而不容忽视的。
新闻文本是新闻传播主体依据新闻源主体提供的信息加工创作而成,是新闻传播主体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结果,但却不是新闻价值实现的最终成果。新闻文本一旦通过媒介进入信息流通领域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就独立于了传播者。新闻传播主体对于新闻文本也就失去了驾驭能力,更是无法左右文本意义的显现方式。这时文本意义的主人是收受主体。收受主体在信息收受活动中是积极主动的,也是具有创造性思维的主体。首先,事实信息到达收受主体后,收受主体要通过形象思维能力对文本进行符号“转换”,“想象”出新闻事实的基本面目,还原事态构成或时空变化。其次,收受主体的想象也不仅仅停留在依赖形象思维还原事实的层面,和新闻传播主体一样,还具有分析、推理、判断的抽象思维能力。在新闻文本中的大量抽象信息,如数据、图表、概述性文字等,都需要收受主体通过理性分析、逻辑推理才能理解把握。因此,新闻事实到达收受主体后,想象与推理继续发挥作用,将描述、再现新闻事实的新闻符号或文本,还原成可感的或清晰或模糊的事实状态或变动形象及逻辑,完成新闻信息的最终使命。但是这个过程是独立的自主的,想象思维带来新闻解读的个性化,收受主体对于新闻事实可以选择这样理解,也可以选择别样的建构,甚至还可能通过创造性想象,构建出新闻文本中并没有描述出来的事实形象。诚如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所说:“只要人在理解, 那么总是产生不同的理解。”由此也可以推断,通过想象把握到的新闻事实具有强烈的主体差异性。不同收受主体间的各种差异性,必然导致他们对同一新闻的想象结果是不一样的。
六、结语
本文老调重弹,把心理学中的想象性思维再次引入到新闻学领域,探讨想象在新闻传播活动的三方主体中的存在。为其合理性定调,目标和信念也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尽管想象的主观色彩性本身就为真相蒙上了一层纱,但从另一维度讲,想象思维的必然存在又成为新闻各方主体自省自觉,共同走近真相的助力剂。当前的传播环境下,已经不仅是新闻传播主体再现甚至再造新闻的自由度扩展了,新闻源及收受主体也有了更加宽松的想象空间和判断、推理、整合、重构的机会空间。这既可以成为滋生虚假新闻的摇篮,也可以成为维护新闻真实呈现新闻真相的战场。因此,需要自上而下媒体环境的营造与维护,需要自下而上各方主体媒介意识的提升与改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想象思维的主观能动性,在新闻的客观本质与主观表现之间建立最优路径。
参考文献:
[1]威克·K..想象力的組织与失败[J].国际研究与理论杂志,2005(8).
[2]史剑辉.新闻观:人文主义转向何以可能?——南京大学杜骏飞教授专访[J].新闻记者,2018(10).
[3]蔡琰,臧国仁.想象与创造性想象:新闻叙事思维再现的蓝图[J].国际新闻界,2010(6).
[4][5]杨保军.新闻源主体对新闻的建构[J].新闻与写作,2008(7).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第21卷):341.
[7]蔡琰,臧国仁.新闻叙事结构:再现故事的理论分析[J].新闻学研究(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9(58).
[8]曾庆香.新闻叙事学[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199).
(作者单位:临沂大学传媒学院)